医学科普
谈精神疾病患者孕期用药
若干年前,很少有患者因生育问题找医生咨询。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精神疾病患者的病情缓解后,对新生活有了更多的渴望:希望迈进婚姻殿堂,生一个健康的宝宝,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这也是患者社会功能恢复正常的一个标志。不少患者为了生育不管不顾地停药,但精神疾病属于慢病,治疗周期长,少则数月,多则几年,甚至几十年,盲目停药不但生不了孩子,还导致病情复发,令人痛心。也有很多患者会直接找医生问,什么药物是孕期可以用的?还有患者问医生,有没有吃药怀孕生出正常孩子的例子。简单说,没有绝对安全的用于孕期的精神类药物,用与不用要综合分析,只有当服药风险低于疾病带来的风险时才会选择使用药物。至于吃药怀孕生出正常宝宝不能一概而论,别人行,你未必行,可比性比较差。因此,我们有必要根据病情,做好计划,力争把风险降到最低。 首先,患者和家属需要对病情有充分的了解。经常会碰到一些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完全不了解,治疗很盲目,以为好了就可以停药了,就一劳永逸了。对药物的了解也不全面,主次药物不分。建议患者就诊时,医生要相对固定,以便对药物的使用比较有规划,也便于掌握减药时机。有的患者看病时,经常换医生,到头来没有医生了解她的具体情况。 其次,计划要生育的女性患者病情至少要稳定两年,无复发迹象。临床上也经常能看到病情不稳定就怀孕的患者,处理起来极其困难。病情稳定后,就需要选择受孕时机。孕期头三个月不服药可以降低胎儿发育风险,很多指南文献都建议早孕三个月尽量不服药。这就需要根据病情,找出每年当中病情相对稳定的季节。一般而言,冬春季是病情高发季,如有患者春季不稳定,有患者冬天易犯病,就需要避开各自这个敏感季节,因此建议患者春季过后选择时机怀孕。力争找到不服药的三个月稳定期。这个阶段还要注意胎儿发育情况监测。等胎儿发育的敏感期过了,再依据患者情况来评估是及时恢复治疗,还是继续观察。如果患者出现兴奋冲动,或拒食拒水等自伤行为,就要选择起效快的精神类药。一般情况下会选择既往患者使用过的药物,服药后病情渐渐稳定,直到顺利生产。孕期头三个月不服药是比较理想的情况,但实际上有很多患者由于病情多次复发,已经不能再停药了。比如多次复发的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抑郁症患者及病情不稳定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如果有生育的要求,药物的调整就有难度。因为既要降低胎儿发育风险,又要尽量保证患者不犯病。针对这类患者,首先要评估疾病风险、症状表现、对胎儿的影响大小。 其次要考虑患者的服药情况,分清哪些药物是必需的,哪些药物是辅助的,并尽量做到药物单一。有些药物如安定类、心境稳定剂类尽量不用,因不少报道提示这些药物会造成胎儿发育异常,虽然比例不高,但也要尽量避免。而有些药物虽然有风险,但在必须控制病情的情况下,是可以选用的。临床上经常遇到为了生孩子盲目停药的患者。有位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结婚,婚后为了要个孩子,直接停了药。但就在怀孕五个月时,病情复发。不吃不喝不睡,经常骂人、外走,不能做正常的孕检,家属特别着急。遇到这样的患者,首先要做病情的分析,疾病特点,病程特点,既往服药情况,以前是否停过药,停药反应如何等等情况。抗精神病药物可以控制的症状多,起效快,在精神类药物中风险较低。指南上首推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选择最低有效剂量,以尽快控制病情。也有文献建议可以做电休克治疗,但报道的案例并不多。这些都是基于安全因素考虑。 总之,孕期的治疗情况因人而异。依据患者病情,个体化治疗。重性疾病和焦虑抑郁的患者在处理方法上也要有所区别。建议患者要在充分治疗的基础上再来考虑生育。要有计划,要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其实,影响胎儿发育的因素有很多,服用药物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正常人怀孕出现问题的也有不少,不要过于纠结。让自己病情稳定,状态正常,有一定社会功能,是准备生育的大前提。另外也有患者会问到自己服药是不是会导致孩子患精神疾病。精神疾病的发生是非常复杂的,有各种影响因素,遗传因素是其中之一。有些因素是不可回避的,比如遗传,有些因素是可控的,比如病情。患者病情稳定,功能康复的好,后代罹患疾病的风险也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