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工作中发现,3岁以上的孩子,如果有100度以上的散光,弱视的发病率大大提高。而且经矫正治疗后,散光不容易消退,绝大多数仍然会保持治疗前的散光度,使得摘镜困难。尤其是150度以上的散光,往往携带终生。散光是屈光不正的一种,通俗讲就是眼球不圆。散光的发生原因不详,可能于遗传、营养,不良用眼习惯有关2岁以前是儿童眼发育最快的阶段,门诊工作中我们发现,如果6个月发现散光,今早进行用眼习惯和营养的干预,很多中高度的散光可以快速下降,2岁前发育至正常范围。有效避免3岁后,由于散光造成的视觉障碍,佩戴矫正眼镜。建议儿童6个月一定要检查一下有无散光。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产品的普及,儿童门诊视力异常的孩子越来越多,初诊年龄越来越小。近视、散光、弱视应该早发现、早治疗。那么孩子应该多大检查眼睛呢?2013年4月国家卫计委下发的《儿童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中要求:婴幼儿出生后应在以下时间进行眼科检查:(1)42天(先天前节发育性眼病筛查)项目:眼外观,附属泪器检查,光照反应,裂隙灯,红光反射(2)3个月(追随等眼球运动)项目:眼外观,瞬目反射,红球试验,裂隙灯,红光发射(3)6个月(筛查先天性斜视及屈光不正)项目:眼外观,3月未成功项目,视物行为观察,眼位检查,眼球运动检查,视力屈光筛查(4)6个月后半年一次(筛查斜视及屈光不正)(5)5岁以后3个月-半年1次(筛查近视)
首先我们要知道儿童的正常视力标准。3岁-4岁0.6,4岁-5岁0.8,5岁以上1.0。所以5岁以下,视力0.8或4.9为正常视力。 其次,我们要知道视力的记录方法分为小数记录(例如0.8,1.0)和5分记录(如4.9 5.0)。 5.0=1.0 4.9=0.8 4.8=0.6 4.7=0.5 4.6=0.4 4.5=0.3 4.4=0.25 所以如果孩子不到5周岁,视力4.9或0.8,是正常视力。如果5岁以上,那就要去眼科进一步检查啦。有的孩子是发育落后,有的孩子是假性近视。有的家长不重视,认为不要紧,长长就好了或者不看电视就好了,不用到医院检查,是非常错误的。因为这种情况,如果是近视,往往处于假性近视阶段,通过检查和治疗,可以完全恢复正常。如果错过这个阶段,视力进一步下滑,就会转变为真性近视,治愈无望,终生佩戴眼镜,影响学习和就业。 综上所述,如果孩子5岁以上,视力0.8或4.9,一定要及时到小儿眼科就诊,以免贻误最佳治疗时间,遗憾终生!
前几天门诊碰到一个5岁的小女孩儿,视力双眼0.4。经眼科检查,散瞳后,诊断为真性近视眼。她的父母非常震惊。因为父母都没有近视,自己的孩子怎么这么小就近视了呢?经过详细询问,才知道:为了早期教育,家长给孩子买了各种碟片,家里还有IPAD、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孩子经常在家里使用。找到原因后,家长追悔莫及! 儿童眼睛还没有发育完全,过早的超负荷用眼,会造成终身遗憾!希望家长一定要控制近距离用眼的时间和距离,远离电子产品!
经常在眼科门诊遇到这样的情况:因为孩子视力不好,前来就诊的患儿家长,第1句话就是:“大夫,检查眼睛不用散瞳吧?”凸显了社会上对儿童散瞳验光检查的误解和偏见。 散瞳验光的实质是放松由于眼肌长时间的过度紧张而产生的疲劳,从而得到眼睛真正的屈光状态。散瞳验光是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这主要是因为儿童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所以儿童患者,散瞳验光是很有必要的。 散瞳有快慢之分。12岁以下的儿童宜用慢散,结果准确。当然根据具体情况,医生会选用适合的方式选择。 散瞳对于儿童,除视近困难,怕光(快散持续5~6小时,慢散持续三周)外,用药适量是没有危险的。
在门诊经常能看到家长因为发现孩子是弱视而伤心落泪。这主要是对弱视缺乏了解而导致的。 弱视是儿童期常见的眼科疾病。主要是孩子5岁视力发育达到1.0,5岁前由于屈光不正(远视,近视,散光)等非器质性病变而出现视力低下,戴镜也不能矫正到1.0(就是配镜时怎么也不能配到1.0的视力的情况)。 但儿童发育的特点是可塑性强,完全可以通过戴镜等方法矫正,以获得满意的效果。有一个孩子叫戚某某,因孩子的父母在外地,一直由爷爷,奶奶带。4岁转托时发现右眼1.0,左眼0.1(视力表最大的),奶奶知道后心脏病发作,常常以泪洗面。在我们的耐心解释后,配合治疗,3个月后左眼视力恢复到0.8。这只是一个十分普通的例子。但要告诉家长,弱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采取放任的态度,将贻误战机,使孩子的视力终生不能恢复,留下遗憾! 因此,建议家长要早发现(定期检查视力),早治疗,还孩子一双明亮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