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李明武 主任 新冠状病毒的疫情打乱了全中国人的生活和工作节奏,让这个年关成了真正的“关”!考验着无数人的智慧与担当!针对疫情,医务工作者的工作固然是许多人生的希望,但他们可做的工作十分有限,正如特鲁多医生的墓志铭所言:“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 目前给予的治疗可以理解为帮助性的,像许许多多其它疾病一样,患者的恢复要靠自身免疫系统来清除身体内的病毒,所以不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寄托在医生身上。无论什么疾病,预防是重中之重,传染性疾病更是如此。作为社会的个体,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饮食、起居、锻炼、睡眠、心态等)是预防所有疾病的核心。 战胜疫情,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隔离患者和疑似患者、减少人口流动与聚集是预防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医院作为一个病患聚集的场所,疫情当下前往医院相对是有风险的。有些患者或家属觉得这个时期医院很多科室病人少,看病不用排队或排队时间少而前往就诊的想法是十分不可取的! 这在2003年的SARS期间是有沉痛教训的。那我们是否讳医忌医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有些疾病如果不及时就诊,后果也是灾难性的。那么什么情况下该及时去医院看病呢?每个科室都有相应的情形,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性,这里仅就眼科方面的知识和大家探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眼科最急的病是化学烧伤,比如盐酸、石灰、氨水等溅入眼部,现场立即冲洗后,应尽快上医院。水是现场冲洗的第一选择,特殊情形下,尿液也可能是挽救视力的权宜之计。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炸伤多发,其它的眼外伤也需要及时就诊,特别是外伤后看不清或出血时。当然,如果磕碰后眼部没有出血、看东西没有影响,可先在家局部凉敷,观察病情变化再决定是否前往医院就诊。 眼睛的功能是看东西,任何突发的看不清、看东西有遮挡感均需要及时就诊,合并眼红、眼痛(或同侧头痛)的可能是青光眼、虹膜炎、角膜炎等,不伴有眼红眼痛的可能是视网膜脱离、视网膜血管阻塞、眼底出血等。 眼红是另外一个常见的就诊原因。1~3天内逐渐发生的伴有分泌物的眼红,通常双眼先后发病,双眼轻重可能不一,急性结膜炎的可能性大。急性结膜炎大多数是自限性疾病,局部凉敷,清洁,通常7~10天就好了,不遗留后遗症,只有少数患者可能发展为角膜炎。本次冠状病毒感染,部分患者可首先表现为急性结膜炎,随后出现发烧、咳嗽等其它症状。疫情当下,建议急性结膜炎患者在没有视物不清、没有发烧等其它症状时,在家凉敷,一日多次,及时清理眼周的分泌物,观察病情变化;如出现视物不清再前往眼科就诊,而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则建议前往指定医院感染科就诊。 不伴有眼痛、分泌物、视物不清等其它不适的突发眼红,往往是结膜下出血,如下图所见,眼红区域大多局限,边界清楚,原因往往不清楚,看上去很可怕,实则没有什么危险,建议凉敷2~3天后局部再热敷,通常10天左右自己就吸收了。 建议以下情形在疫情时期暂缓就诊: 验光配镜 儿童斜视 老年人逐渐发生的视物不清,常常提示白内障 药物控制良好的青光眼,在家继续用药 不伴有其它症状的眼红,常常提示结膜下出血 不伴有其它症状的活动性黑影(飞蚊症),提示玻璃体混浊 建议以下情形在疫情时期也需及时就诊(就诊时做好个人防护): 眼部外伤(无出血、无视物不清者除外) 眼部进异物后 突发眼红、眼痛、头疼,常常提示急性闭角型青光眼 突发或短期逐渐加重的视物不清 突发视物遮挡,常常提示视网膜或视神经病变 合并视物不清的眼红 另外,不少医疗平台(包括各医院自营)的网络咨询业务对您决定是否去就诊可能也有帮助。(以上建议仅是个人经验,请决策时根据个人情况慎重考虑,本公众号不承担决策后不良后果的责任) 至此春节之际,给大家拜年:期盼疫情尽快被控制!祝福大家鼠年安康!万事如意!
作者: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 来源:中华眼科杂志,2019,55(1):7-12. DOI:10.3760/cma.j.issn.0412-4081.2019.01.003 版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 屈光不正及与其相关的斜视和弱视是儿童常见眼病。因为儿童的调节力强于成人,为了精确检查出儿童的实际屈光度数,验光前必须使用强效睫状肌麻痹剂消除调节影响,在睫状肌充分麻痹状态下进行视网膜检影验光,这对于矫正内斜视、中度和高度远视眼、混合性散光及低龄儿童的屈光不正至关重要,但是迄今尚无一种兼具安全、起效和恢复快、睫状肌麻痹充分、使用方便且无局部和全身不良反应的理想睫状肌麻痹剂[1]。长期以来阿托品由于具有较强的睫状肌麻痹作用,一直作为12岁以下儿童睫状肌麻痹验光最常用药物。但是,阿托品用药时间长,起效慢,瞳孔和调节功能不易恢复,药物过量吸收还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尤其对于年幼儿童[2]。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合成的抗胆碱药物环喷托酯、托品酰胺陆续在国外临床使用。环喷托酯的睫状肌麻痹作用与阿托品接近且起效快,瞳孔和调节功能易恢复,因此对儿童的学习和生活影响较小,目前在国外已作为儿童首选的睫状肌麻痹剂[3,4]。近10年来国内临床儿童验光开始使用环喷托酯,并开展多项临床研究,但结果不尽相同[5,6,7,8,9,10,11]。我国眼科医师对儿童验光如何合理选择睫状肌麻痹剂尚存在争议[12]。为了规范睫状肌麻痹剂在我国儿童屈光检查中的应用,注意用药过程中的安全性,同时为患者就诊提供便利,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组织我国斜视与小儿眼科领域专家,以国内外循证医学研究成果为基础,参考专家实践经验,经充分讨论形成相关共识意见。 一、睫状肌麻痹剂的种类 睫状肌麻痹剂(滴眼液或眼膏)主要包括0.5%和1.0%硫酸阿托品,0.5%和1.0%盐酸环喷托酯,2.0%和5.0%氢溴酸后马托品,0.5%、1.0%和2.0%托品酰胺,0.25%氢溴酸东莨菪碱。各种睫状肌麻痹剂的用药方法及药物持续时间见表1[13]。相对于睫状肌麻痹作用,这些药物对瞳孔的散大作用起效早且持续时间长,因此瞳孔散大并不表明睫状肌已完全麻痹[14]。目前我国临床使用的睫状肌麻痹剂成品制剂主要有1.0%硫酸阿托品眼膏和眼用凝胶、1.0%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0.5%托品酰胺与0.5%盐酸苯肾上腺素混合滴眼液)。 ? 表1各种睫状肌麻痹剂的用药方法及药物持续时间[13] 二、睫状肌麻痹剂及其浓度的选择 睫状肌麻痹剂及其浓度的选择应根据儿童的年龄(体重)、屈光状态、虹膜色素、是否有内斜视以及既往睫状肌麻痹验光史而定[1,14]。1.0%环喷托酯滴眼液可以作为儿童验光的首选药物,5.0%后马托品滴眼液和0.25%东莨菪碱滴眼液睫状肌麻痹的起效速度和作用强度均不如1.0%环喷托酯滴眼液,0.5%和1.0%托品酰胺滴眼液对儿童睫状肌的麻痹作用也不够充分[13]。若在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无法充分麻痹睫状肌的情况下,则要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15]。 1.年龄: 所有儿童初次验光均应在睫状肌麻痹下进行[14]。1.0%环喷托酯滴眼液用于6个月以上的足月婴儿;对于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稀释的滴眼液较为安全,如0.5%环喷托酯滴眼液[13]或0.2%环喷托酯滴眼液和1.0%苯肾上腺素滴眼液联合应用[1,16]。婴儿及幼龄儿童使用0.5%阿托品滴眼液较为安全[16]。6岁以下儿童初次验光应使用强效睫状肌麻痹剂。 2.屈光状态: 年幼远视眼儿童验光应首选1.0%环喷托酯滴眼液或1.0%阿托品滴眼液,近视眼儿童[17]或不伴有内斜视的年长远视眼儿童[18]验光,可选择使用1.0%托品酰胺滴眼液或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进行睫状肌麻痹。 3.虹膜颜色: 浅色素虹膜儿童只需滴1.0%环喷托酯滴眼液1或2次,而深色素虹膜儿童至少需要用药3次以上[16]。先点1滴表面麻醉剂可增强环喷托酯的作用[1,15]。 4.是否合并内斜视: 内斜视儿童初次验光应使用强效睫状肌麻痹剂,如1.0%阿托品滴眼液、1.0%环喷托酯滴眼液联合0.5%或1.0%托品酰胺滴眼液。 5.检影结果波动性: 若在视网膜检影验光过程中发现患儿屈光度数变化较大,说明其睫状肌麻痹不充分,应考虑改用作用更强的睫状肌麻痹剂[16]。 6.眼球组织结构异常: 先天性或外伤性白内障已行晶状体摘除或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后的儿童,因无调节能力,可使用苯肾上腺素散大瞳孔后检影验光。散大瞳孔并不等同于睫状肌麻痹,因此先天性无虹膜儿童同样需要在睫状肌麻痹下验光。 三、睫状肌麻痹剂使用的适应证、禁忌证及注意事项[1,19] 1.适应证: (1)12岁以下儿童应常规使用;(2)16岁以下的远视性屈光不正儿童,尤其伴有内斜视者;(3)弱视儿童;(4)怀疑调节痉挛者;(5)临床症状与显然验光结果不一致,或显然验光结果的准确性受到质疑时;(6)矫正视力不正常且不能用其他眼病解释者。 2.禁忌证: 儿童心脏病、颅脑外伤、痉挛性麻痹、唐氏综合征、癫痫以及对药物成分过敏者。 3.注意事项: 应告知家长使用睫状肌麻痹剂滴眼液后,用手指压迫泪囊区2~3 min,以减少全身对药物的吸收。用药后会出现视近物不清及户外畏光现象。最好在中午和晚上睡眠前使用1.0%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药物应妥善保管,远离儿童。儿童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体征应立即停药。 四、各种睫状肌麻痹剂的特点 (一)阿托品 阿托品是非选择性M受体(毒蕈碱受体)拮抗剂,具有松弛平滑肌,解除平滑肌痉挛、扩大瞳孔和麻痹睫状肌等作用。1.0%阿托品滴眼液的睫状肌麻痹作用强,在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不能产生足够睫状肌麻痹效果的情况下,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可获得最大睫状肌麻痹效果[1,15]。1.0%阿托品滴眼液的不良反应较大,尤其在使用阿托品滴眼液时,药物可通过鼻泪管致全身过量吸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该情况较使用其他药物更为常见,尤其年幼儿童更易发生[13]。阿托品的全身不良反应包括脸红、发热、口干、心动过速、恶心、头晕、谵妄、皮肤红斑、共济失调、定位困难等,局部过敏反应包括结膜炎、眼睑水肿和皮炎[13,14]。应告知家长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体征应立即停药,若反应严重,要给予毒扁豆碱治疗[13,16]。 若使用阿托品滴眼液,家长一定要妥当保存药物以免儿童误服,眼科医师一定要牢记1滴1.0%阿托品滴眼液含有阿托品0.5 mg[13,14],阿托品的最低致死量儿童为10 mg。为了避免阿托品常见的不良反应,减少全身过量吸收,对1岁以下婴儿最好一眼早上用药,对侧眼晚上用药;或使用0.5%阿托品滴眼液[16]。若使用阿托品眼用凝胶或滴眼液,应在验光当日早上再用药1次;验光当日早上不应使用阿托品眼膏,以免眼膏附着在眼球表面影响验光。近期日本一项针对15岁以下儿童的多中心研究结果表明,阿托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比环喷脱脂高7倍[20]。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近年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浓度的阿托品滴眼液对控制近视眼进展有一定效果[21,22,23]。虽然其作用机制尚未完全明确,但目前的研究结果证实与睫状肌调节有关,其作用位置主要在视网膜和巩膜[24]。 (二)环喷托酯 1.0%环喷托酯滴眼液可产生近似1.0%阿托品滴眼液的睫状肌麻痹效果,但其起效快、作用时间短[1],在国外是儿童睫状肌麻痹验光的首选药物,常与盐酸苯肾上腺素联合应用,后者只有散大瞳孔的作用[13]。1.0%环喷托酯滴眼液用于6个月以上的足月婴儿;对于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稀释的滴眼液,如0.5%环喷托酯滴眼液、联合应用0.2%环喷托酯滴眼液和1.0%苯肾上腺素滴眼液较为安全[1,13]。浅色素虹膜人群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后睫状肌麻痹作用达到高峰的时间比深色素虹膜人群短[25]。浅色素虹膜儿童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只需1或2次,而深色素虹膜儿童至少需要使用3次以上[16]。在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之前,先点1滴表面麻醉剂可增强环喷托酯的作用,这是因为减少了环喷托酯点眼时因药物刺激引起的反射性泪液分泌和眨眼,同时改变了角膜上皮屏障功能,从而增加了环喷托酯的眼内穿透性[1,14,15]。对于深色素虹膜儿童,1.0%环喷托酯与苯肾上腺素和(或)托品酰胺联合使用效果更佳[15,26]。 国外研究结果表明,5.5岁以下白种人内斜视儿童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每日3次、连续使用3 d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比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2次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平均增加0.34 D,但22%内斜视儿童使用阿托品滴眼液后远视度数增加1.00 D以上[27];日本远视眼儿童使用1.0%或0.5%阿托品滴眼液每日2次、连续使用7 d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比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3次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平均增加0.72 D[28]。黑种人远视眼儿童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每日2次、连续使用3 d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比使用1.0%环喷托酯联合1.0%托品酰胺滴眼液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平均增加0.20 D[29]。近年来国内对我国儿童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与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行睫状肌麻痹验光的结果进行了自身对照研究,但结果不尽相同[5,6,7,8,9,10,11]。我国远视眼儿童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比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平均增加0.50~0.60 D(平均值范围为0.20~0.85 D),但个体差异较大,在低龄儿童、中度及高度远视眼儿童中,这两种药物验光结果的差别较大[5,6,10,11];近视眼儿童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验光与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验光的结果差别较小[7,9]。 环喷托酯滴眼液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脸红、口干、困倦、心动过速等,极少数儿童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后可出现短暂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共济失调、定向力障碍、头晕、幻觉、语无伦次等[20,27,30,31,32]。 (三)托品酰胺 0.5%或1.0%托品酰胺滴眼液对儿童睫状肌的麻痹作用较弱,通常不用于儿童尤其远视眼儿童的睫状肌麻痹验光,但作为辅助用药与1.0%环喷托酯滴眼液联合使用,可增强睫状肌麻痹作用[13]。对近视眼儿童[17]或不合并内斜视的年长远视眼儿童[18],为了避免环喷托酯的不良反应,可选择使用1.0%托品酰胺滴眼液、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进行睫状肌麻痹验光。托品酰胺的睫状肌麻痹作用开始时间和持续时间较短,很少产生全身不良反应[33]。相对于环喷托酯滴眼液,托品酰胺滴眼液近视力恢复较快,刺痛感轻,全身不良反应少[34]。 (四)后马托品 后马托品的睫状肌麻痹作用要比阿托品和环喷托酯弱[4,16,35]。远视眼儿童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比使用2.0%后马托品滴眼液后验光所得远视屈光度数平均增加0.70 D,近视眼儿童使用1.0%阿托品滴眼液后验光所得近视屈光度数比使用2.0%后马托品后验光所得近视屈光度数平均减少0.30 D[35]。对于深色素虹膜儿童,5.0%后马托品滴眼液是另一种可选择的散大瞳孔药物,但是其起效时间和睫状肌麻痹效果均不如1.0%环喷托酯滴眼液[4,16,35]。 五、儿童睫状肌麻痹验光用药建议 基于国内外儿童应用不同睫状肌麻痹剂验光的研究结果,根据我国目前临床可使用的睫状肌麻痹滴眼液成品制剂的特点,参考参与讨论专家的临床经验,提出我国儿童睫状肌麻痹验光用药建议。 1.所有儿童初次验光均应在睫状肌麻痹下进行。 2.内斜视儿童和6岁以下儿童初次验光宜使用1.0%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每天2或3次,连续3~5 d;年幼儿童可每晚使用1次,连续使用7 d;若使用1.0%阿托品眼用凝胶,验光当日早晨再使用1次。再次验光可酌情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 3.6岁以上不伴有内斜视的儿童,初次验光可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先使用表面麻醉剂点眼1次,2~3 min后再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每5 min使用1次,至少使用3次;可联合使用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1或2次;在1.0%环喷托酯滴眼液最后1次点眼至少30 min后进行验光。 4.对个别儿童使用1.0%环喷托酯滴眼液验光发现远视屈光度数不稳定(有残余性调节)或短期内视力下降需要排除调节痉挛的患者,需使用1.0%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充分睫状肌麻痹后进行验光。 5.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儿童戴远视足矫眼镜(按睫状肌麻痹验光的全部远视屈光度数配镜)后眼位控制仍不稳定时,有必要多次使用1.0%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进行睫状肌麻痹验光。 6.12岁以上近视眼儿童验光可使用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每5 min使用1次,共使用3次,最后1次点眼30 min后进行验光。 7.先天性或外伤性白内障已行晶状体摘除或联合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儿童,可使用苯肾上腺素滴眼液或0.5%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散大瞳孔后验光。 8.先天性无虹膜儿童仍需要在睫状肌麻痹下验光。 9.建议国内眼药生产企业研发生产0.5%硫酸阿托品眼膏或眼用凝胶、1.0%和2.0%托品酰胺滴眼液及小包装1.0%盐酸环喷托酯滴眼液,以完善我国睫状肌麻痹滴眼液成品制剂的种类,方便眼科临床用药。 最后需要强调指出,在睫状肌麻痹下进行视网膜检影验光是儿童屈光不正检查最为可靠的方法,尤其对于合作不好的婴幼儿、重度弱视、眼球震颤以及智力低下儿童。掌握视网膜检影验光技术需要经过规范训练和一定的临床实践。在尚不能开展视网膜检影验光的医院,对能够合作的儿童在睫状肌麻痹下进行电脑验光仪验光并结合细致的主观试镜检查,也可以替代视网膜检影验光[1,36,37]。 声明本文仅为专家意见,为临床医疗服务提供指导,不是在各种情况下都必须遵循的医疗标准,也不是为个别特殊个人提供的保健措施;本文内容与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厂商无经济利益关系
现在患近视眼的孩子越来越多了,着急的莫过于家长了。但在治疗过程中,家长对孩子近视方面的诊疗存在诸多的误区。 孩子视力差就是近视了? 现在上海的幼儿园都在做常规的视力筛查,一般是一年两次,但就只是查个视力。一般认为小班的小朋友视力的正常值是0.6,中班0.8,大班1.0,如果是低于这个值,就认为是视力偏低了。 这个视力偏低也分为两种,一种是生理性的视力偏低,一种是病理性的视力偏低。所谓生理性的视力偏低就是这个小孩子的眼睛相对发育得慢了一点点,但不是很严重。病理性的视力偏低就是眼睛可能有器质性的病变。 误区:不过学校里的卫生老师大都不是专业的眼科医生,一旦查出哪个孩子视力差就会和家长说“你的孩子得近视眼了”。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导致视力差的原因有很多,不单单就是近视的问题,反而,学龄前儿童的视力差,95%都不是近视而是远视和散光造成的。 建议:经常会有家长问,为什么有些小孩成天看电视、玩手机、趴着看书,也不会近视,而我们的小孩非常注意用眼卫生,却还是早早就近视了。 建议大多数儿童在入园的时候,也就是3岁左右,能到医院做两个检查:一个是散瞳验光,另一个是通过仪器测一下眼轴。通过两个检查的结果来预测一下孩子将来的屈光状态的发展趋势。 比如说,一个3岁的孩子,散瞳验光以后测出来的屈光状态是300度的远视眼,而正常情况下,3岁的孩子应该是有200度的远视眼,那么从发展趋势来说,这个小孩将来就不太容易得近视眼。 然后再测一下眼轴,因为眼轴长度也是和年龄密切相关的。一个正常的3岁的孩子,他的眼轴长度是在21.5mm左右,如果这个孩子测出来的眼轴长度是在21~21.5mm,那么也说明是非常好的,因为眼轴越长越容易得近视眼,眼轴越短越偏远视眼状态。 通过这两个指标的测定,我们就可以大致了解这个孩子眼睛的屈光状态,就可以推测出孩子未来是否容易患近视眼。这样家长就可以有的放矢,比如说不容易患近视的孩子,家长就可以让他们去学钢琴、学画画。如果测出来是不好的,孩子将来比较容易患近视,那么我通常会让家长们考虑清楚,到底是追求孩子取得的成绩重要,还是更关心孩子的视力、孩子的健康。 近视别太早戴眼镜? 误区:有些学龄儿童,在一二年级就近视了。很多家长会坚持不给孩子配眼镜,认为“一旦带上近视眼镜就摘不下来了,戴眼镜近视会越来越深的。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①近视本来就会发展,随着年龄的增长,眼睛的长度即眼轴会增长,近视的度数就会增大。 ②在眼睛的发育阶段,孩子用眼太多,近视发展得也越快。 ③已经近视的孩子,看远处的物体会眯着眼睛看,长此以往,反而会使近视发展得更快。 建议:孩子的近视到了一定的程度,该戴眼镜就要戴眼镜,不要因为家长的固执而害了孩子。 都是100度近视的孩子,那些佩戴眼镜的孩子相对来说近视发展得慢一些,而没配眼镜的孩子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就到了三四百度甚至四五百度。 等到这个时候家长就会去尝试各种所谓的偏方:理疗、按摩、视力眼贴、眼保健操,其实这些方法倒不是有什么副作用,它们只是起到一个缓解眼疲劳的作用。比如一些针灸治疗,只是起到刺激视力短时间地上升,而近视眼的本质还没有改变。像眼保健操等对眼部穴位的按摩,只是暂时起到提高周围组织血供的作用,暂时会感觉眼睛不再疲劳,看东西更加明亮了,但个把小时以后,一切又恢复到原样。 孩子可能是“假性近视”吗? 误区:现在医疗界越来越淡化“假性近视”这个观点,因为“假性近视”的本质就不是“近视”。 所谓的“假性近视”,就是由于眼睛的过度疲劳而表现出来的疲劳性的视力下降,可能近段时间孩子的作业太多、用眼太多而出现的短暂性视力下降,散瞳验光以后,表现出的屈光状态是轻度的远视,或者没有近视,就是一个完全正常的屈光状态,所以称之为“假性近视”。 其实这类儿童所占的比例是很少的,在近视的儿童中不足5%,但家长总觉得“自己的孩子患的肯定是假性近视,假性近视都是会变好的。”这也是一个很大误区。 (本文转自 参天学术资讯,因为内容非常实用,故转载于此供广大患儿及家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