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作为2型糖尿病治疗的基础用药,想必许多的糖友都曾吃过这个药。然而坊间却有传闻“二甲双胍伤肝伤肾”,引起了不小的恐慌,那么二甲双胍是否真的对肝肾有损害作用么?这个东西不能听坊间怎么传,还是要听专业的医生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分析才行。首先我们先说肝脏。二甲双胍在体内的排泄并不经过肝脏代谢,而且是以原形经过肾脏排泄的,因此无肝脏毒性。但是考虑肝功能严重受损会明显限制乳酸的清除能力,因此目前建议血清转氨酶超过3倍正常上限或有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二甲双胍,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的患者使用时应密切监测肝功能。所以二甲双胍不伤肝,只是肝脏功能非常差的人用的时候需要谨慎。接下来我们再说肾脏。二甲双胍通过原型在肾脏排泄,因此,药物本身对肾脏没有损害,并且可能具有肾脏保护作用。目前,欧美糖尿病指南均建议放宽二甲双胍用于中度肾功能不全的限制,仅仅在肾小球滤过率<30 ml/(min 1.73 m2)的患者(即重度肾功能不全)中禁用。我国2建议肾小球滤过率在<45 ml/(min 1.73 m2)时禁止使用。可见二甲双胍对肾脏和对肝脏一样,并没有毒副作用,只是严重肾脏功能不全的患者由于药物排出速度的原因不建议用这个药物。由此可见,二甲双胍并没有伤害肝脏或者伤害肾脏的毒性作用。坊间所传言的“二甲双胍伤肝伤肾”只是对严重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二甲双胍时需要检测肝功能和肾小球滤过率小于45ml / (min 1.73 m2)时的误读。二甲双胍不伤肝,也不伤肾,是一种廉价且比较安全的临床药物。因此大家无须对二甲双胍过度恐惧。但是对于血清转氨酶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以上或有严重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及肾小球滤过率在<45 ml/(min 1.73 m2)的患者在考虑使用二甲双胍时一定要听从专业医生的建议,不可擅自决定哦。
内分泌科这个名字有点“高大上”,听起来莫名其妙,很多朋友并不清楚内分泌科是看什么病的。实际上包含内分泌疾病和代谢病两大类,临床表现复杂多变,往往波及多个系统多个器官,很多是大家眼中的“疑难杂症”。这里给大家做个简单通俗的介绍。 1.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这是内分泌代谢科最多见且高发的疾病;还包括其所致的多种多样的并发症,如心脑血管疾病、肾脏病变、神经病变、眼部病变、糖尿病足、各个部位的感染等。 2. 甲状腺疾病:包括所有和甲状腺相关的疾病。如: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甲状腺肿大及结节、甲状腺肿瘤等。 3. 骨代谢疾病:最常见的就是骨质疏松症,还包括其他不明原因的骨痛、骨折、骨骼畸形等等。 4. 性腺疾病:女性闭经、月经紊乱、男性/女性更年期状态、男性乳腺发育、性腺及第二性征发育不良、性早熟、真假两性畸形、多毛、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等。 5. 肥胖和消瘦:肥胖本身就是一种会导致多种危害的常见病,也可能是其它疾病的临床表现。消瘦的原因很多与内分泌代谢紊乱有关,往往需要内分泌科医生细心鉴别。 6. 下丘脑垂体疾病:临床表现复杂多样,如贪食厌食、多尿、身材异常高大或身材矮小,颜面手足粗大变形、视力障碍、视野缺损、闭经等等;包括垂体瘤、巨人症、肢端肥大症、侏儒症、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尿崩症、下丘脑功能障碍等多种疾病。 7. 肾上腺疾病:包括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等等。临床表现为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紫纹、难治性高血压、低钾血症,皮肤色素沉着,外生殖器发育异常等。 8. 电解质的异常紊乱:反复的低钾、低钠、低钙、高钙、低磷、高磷,不明原因的结石和骨折、多发性钙化等等;这可能是甲状旁腺疾病和肾上腺疾病所致。 9. 儿童的生长发育障碍:矮小、畸形、性早熟、性幼稚,肥胖、闭经、智力障碍等。 10. 高尿酸血症和痛风 11.血脂异常 12.低血糖症 13.凡是进行过内分泌腺体手术和放疗的,如垂体、甲状腺、肾上腺、卵巢、睾丸等手术,甲状腺放射性碘治疗等,均需长期进行内分泌随访,监测激素水平。 14.营养不良、维生素缺乏和其他代谢异常的疾病。
糖尿病不可怕,但是并发症很可怕。如何减少或延缓出现并发症呢? 1,及早关注并发症,在糖尿病前期就把大血管并发症扼杀在萌芽中 早在糖尿病前期(即糖耐量损害及空腹血糖异常阶段),伴随着胰岛素抵抗的出现,大血管并发症可能就已经开始,并非都是患了糖尿病之后才出现。因此,应对处于糖尿病前期的高危人群进行积极干预,这不仅是为了减少糖尿病的发生,同时对预防大血管并发症也大有裨益。 2,以血糖控制为中心,多种危险因素齐控制 糖尿病的并发症尤其是大血管并发症(主要指心、脑及下肢血管)是多种危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预防大血管并发症,仅仅控制血糖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同时控制血压、血脂、血黏及体重,而且要控制达标。 3,平稳个体化的控制血糖,减少波动 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发生与发展不仅与整体血糖的升高相关,而且与血糖波动(即忽高忽低)也有密切关系,血糖波动性越大,慢性并发症的发生率越高、预后越差。另外,血糖也并非控制的越低越好,对于年龄大,病程长,并发症多,有心脑血管疾病或预期寿命有限,易出现低血糖的患者不宜把血糖降的太低,低血糖对他们的危害要远高于高血糖。因此,我们控制高血糖,应尽可能地避免出现低血糖,减少血糖波动所带来的危害,实现个体化控制。 总之,我们要做到早期干预,全方位控制各种心血管危险因素(如血糖、血压、血脂、血黏、肥胖等),减少血糖波动,才能减少或延缓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发生。 祝大家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