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早产儿保健工作,提高早产儿医疗保健水平,改善早产儿生存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卫计委组织制定了《早产儿保健指南》,并同时发布了《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 现将指南整理如下: 一 住院前管理 (一)产前 1.产科:及时处理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预测早产的发生,完成产前促胎肺成熟;及时与儿科沟通,开展围产讨论,评估母婴风险,确定处理方式和分娩地点。 2.儿科:鼓励分娩前新生儿科医生与早产高风险孕妇及家属沟通,介绍可能出现的合并症及处理。 (二)早产儿复苏 所有早产儿出生时应有具备早产儿复苏能力的人员参与现场复苏和评估。按照《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进行复苏,特别注意保暖、用氧和呼吸支持。 (三)早产儿住院指征 1.出生体重小于2000g或胎龄18小时、产前或产时感染、药物滥用等。 (四)危重早产儿转诊 1.宫内转诊:不具备救治早产儿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早产高危孕妇转至具有母婴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分娩。 2.出生后转运:包括院内转运和院间转运。 (1)转运前:评估,积极救治并维持生命体征稳定,完成病历资料的交接; (2)转运中:密切监护,持续保暖及生命支持治疗,做好监护及抢救记录; (3)转运后:与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接诊医生交接患儿情况、转运经过和主要治疗情况。 二 住院期间管理 (一)护理及发育促进 1.保暖:出生体重
当孩子体温超过38.5摄氏度,怎么用药,这里给各位家长梳理一下。对乙酰氨基酚可用于≥3个月的儿童,布洛芬可用于≥6个月的儿童。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联合布洛芬用于儿童退热,也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交替用于儿童退热。儿童口服布洛芬的剂量为每次5-10mg/kg,2次用药的最短间隔6~8小时。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的剂量为每次10-15mg/kg,2次用药的最短间隔6~8小时。口服药物以后建议物理降温,多饮水。
1.保持通风,勤洗手2.体温超过38.5℃,及时口服布洛芬或者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注意24小时不能超过4次3.若有惊厥病史,体温超过38.0摄氏度口服退热药4.有咳嗽,咳痰症状,口服易坦静5.有呕吐,腹泻症状,口服双歧杆菌及蒙脱石散6.有流涕,打喷嚏症状,口服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7若体温超过三天未将至正常,或出现精神差,及时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