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华风湿病学杂志》的一项研究表明,单次膝关节腔内注射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rhTN FR:Fc)对脊柱关节炎(SpA和类风湿关节炎(RA)膝关节炎安全有效,且SpA膝关节滑膜厚度的减轻程度要大于RA膝关节。
“得了类风湿关节炎,要不要忌口?”这是我们经常遇到的问题。不少病人听说这种病与免疫有关,因而联想到是不是食物过敏会引起发病或加病情发展。于是,夏天不敢吃冷饮,平时鱼虾、豆腐、百叶都不敢碰,以致病人食谱单调,营养不全面;长此以往;对疾病的好转、康复显然是不利的。事实上,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在寻找饮食与类风湿关节炎症状的产生、加重和缓解的关系。现有的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物,长期服用后都有较大的副作用,因而临床,医生也期待着能通过调整病人的饮食,去掉对疾病不利的因素;从而减少药物的用量,甚至停药。这方面的努力已进行了半个多世纪。经过研究,不饱和的长链脂肪酸;如鱼油,以及某些微量元素,如硒可使类风湿关节炎病人的症状缓解,可以减少疼痛和肿胀伪关节数目,减少晨僵的时间,增强握力,延缓疲茸等,但是并不能改变病程。有些食物,如小麦、燕麦;咖啡等,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使症状加重。到目前为止,尚无充分的证据说瞬饮食治疗能转变类风湿关节炎的病程,因面单独应用饮食治疗是不正确的。饮食治疗只能作为缓解病人症状的—种辅助措施。饮食治疗改善病人关节症状的可能原因是多方面的,疗效可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总之,到目前为止,控髓饮食对类风湿关节炎是否有治疗作用尚有争议。 类风湿关节炎病人的病程长,又常常终年服药,往往脾胃受到一定影响,不能只注意食物营养价值的高低,而忽略本火的具体情况。有“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之言;说明了补益也要根据各人的体质以及虚之所在有所区别。如体质内热者,不宜服红参、鹿茸,对于热性的食物,如大蒜、葱、韭菜、辣椒等也不宜多吃;脾胃虚弱运化乏力者;不宜服阿胶、银耳等补晶,食物中坚硬、生冷者及水果中的生梨等均宜少吃;胃酸过多或脘腹饱胀者,不宜多吃甜腻之物,以及牛奶、豆类、豆浆等闭气助胀之晶;如果舌苔黏腻,内湿盛者,则不宜吃油腻及厚味之食物,如甲鱼、猪蹄、蹄膀等,以清淡为宜。我们的看法是,除注意以上所述外,过去吃过哪些食物曾明显诱发关节炎发病的,应该“忌口”不吃这些食物,除此之外,其他食物都可以吃,要吃得多样、均衡才能保证营养全面、合理。类风湿关节炎是慢性病,病人处在较长时期的慢性消耗中。这些病人由于疼痛难忍造成睡眠不足,进而影响食欲。因此,平时应注意改善病人的营养摄人,促进病人的食欲。要多吃富含优质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的食物,还应注意菜肴的色香味。当然,趋于肥胖的病人,要适当限制高热量食物的摄入。 那么,类风湿的病人到底要不要忌口?事实上,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在寻找饮食与类风湿关节炎症状的产生、加重和缓解的关系。现有的抗类风湿关节炎的药物,长期服用后都有较大的副作用,因而临床,医生也期待着能通过调整病人的饮食,去掉对疾病不利的因素;从而减少药物的用量,甚至停药。这方面的努力已进行了半个多世纪。经过研究,不饱和的长链脂肪酸;如鱼油,以及某些微量元素,如硒可使类风湿关节炎病人的症状缓解,可以减少疼痛和肿胀伪关节数目,减少晨僵的时间,增强握力,延缓疲茸等,但是并不能改变病程。有些食物,如小麦、燕麦;咖啡等,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使症状加重。到目前为止,尚无充分的证据说瞬饮食治疗能转变类风湿关节炎的病程,因面单独应用饮食治疗是不正确的。饮食治疗只能作为缓解病人症状的—种辅助措施。饮食治疗改善病人关节症状的可能原因是多方面的,疗效可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总之,到目前为止,控制饮食对类风湿关节炎是否有治疗作用尚有争议。
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SS)亦称口眼干燥关节炎综合征或关节—眼一唾液腺综合症,是一种以累及外分泌腺为主的全身性自身免疫病,主要侵犯泪腺和唾液腺,表现为干燥性角膜结膜炎、口腔干燥症及伴发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其它风湿疾病,并引起呼吸道、消化道、泌尿道、血液、神经、肌肉、关节等受损。本病在老年人群中发病率高,多发于40岁以上女性,男性发病率不到10%。 干燥综合征属疑难性风湿类疾病,是国内外医学界研究的难题之一,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根据其临床表现当属中医“燥证”、“燥毒”、“燥痹”等范畴。本病是一种比较顽固的慢性疾病,常反复反作,缠绵难愈,严重影响病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因此,在进行特殊治疗的同时,其护理显然不能忽视,常言道:“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正确的护理能够减轻病人痛苦,帮助病人早日恢复健康,具有重要作用。 1.精神护理:《内经》云:“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因本病病程长,病情缠绵难愈,导致部分病人心情烦躁,情绪低落,精神负担重,甚至对治疗失去信心。因此应注重病人的情志变化,做好精神护理,稳定其情绪,排出一切不良刺激因素。以科学的态度认识情绪变化与疾病恢复有密切关系,解除病人心理障碍,纠正错误认识,配合医生积极治疗,有利于病情的恢复。 2.饮食护理:干燥综合征患者的发病以阴津亏虚为本,燥热火气为标,从而表现为两眼、口腔、皮肤、阴道等的燥热之象。因此,干燥综合征患者的饮食应偏于甘凉滋润,正是所谓的“甘守津还”,应以甘淡、甘凉、甘寒为主,但也不可滋腻太过,以免阻碍脾胃,影响饮食物的消化吸收,宜多吃滋阴清热生津的食物如丝瓜、芹菜、红梗菜、黄花菜、枸杞头、清菜、淡菜、甲鱼等,以及清凉新鲜水果如西瓜、甜橙、鲜梨、鲜藕等,要以少食多餐为宜,并可经常用西洋参、白沙参、白菊花、金银花等代茶泡饮。口舌干燥者常含话梅、藏青果等或常饮酸梅汁、柠檬汁等生津解渴饮料,切忌过酸。应避免辛辣火热饮料、食物,以防助燥伤津,并注意少食辛辣、香燥、温热之品如酒、茶、咖啡、油炸食物、羊肉、狗肉、鹿肉及姜、葱、蒜、辣椒、胡椒、花椒、茴香等,应严禁吸烟。 3.口腔护理:由于干燥综合征患者唾液分泌减少,易发生龋齿及其它口腔感染如化脓性腮腺炎、口腔溃疡等,因此注意口腔卫生,养成饭后漱口或刷牙的习惯,并定期作口腔检查,有助于预防口腔感染及龋齿的发生。经常用液体湿润口腔是缓解口腔干燥的简便方法,咀嚼口香糖或无糖糖果有刺激腺体分泌作用。几乎所有病人口腔粘膜都可出现疼痛性溃疡,给饮食、说话等日常生活造成痛苦。因此,在口腔发生溃疡时,可用银花甘草煎水漱口或用金银花、白菊花或乌梅甘草汤等代茶频服或漱洗口腔以清热解毒,同时涂布华素片、冰硼散、锡类散等,每日数次,以利于溃疡愈合。每次饭后要及时刷牙漱口,以免食物残渣存留而致细菌孳生。4.眼部护理:中医认为目为肝所主,肝胆火盛,循经上扰,热毒充斥于肝之脉络,可致干燥性角膜结膜炎者,对此可用1%甲基纤维素(人工泪液)生理盐水反复点眼,或用野菊花、金银花煎水,每日数次洗目以清热解毒明目,可使部分病人眼干症状缓解,并防止眼部并发症。除有特殊指征外,应避免使用皮质激素类药,以免使角膜变薄,发生穿孔;利尿剂、某些抗高血压药对唾液腺及泪腺有抑制作用,应慎用。5.其它护理:有关节疼痛者可用针炙理疗;皮肤干燥者外擦润肤膏或用润肤药水;鼻腔干燥者可用生理盐水滴鼻,忌用油性润滑剂,以免吸入引起类脂性肺炎;阴道干燥妨碍性生活者可用润滑剂,并注意保持阴部卫生。总之,作为患者,首先应了解本病的特点,掌握自己的情绪变化,学会心理平衡的技巧。应有战胜疾病的信心,注意精神调摄,保持乐观的精神状态,避免精神刺激和急躁大怒。其次要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避免过劳,保持一定的室内温度湿度,平时应慎起居,适寒温,防止外邪侵袭,预防呼吸道感染,平素饮食宜进稀软、易于消化之品,注意保证充足的营养,饮食宜清淡,忌食肥甘辛辣。病情较重者,应定时检查血压、心率、呼吸,以静养为主,减少活动,注意观察用药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随时随访专业医师。
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进行如下检查: (1)眼科检查:眼底镜检查有无视网膜出血;裂隙灯检查有无角膜溃疡、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眼底荧光造影检查以发现早期的视网膜血管病变。 (2)针刺试验:用20号针头,在无菌条件下倾斜刺入皮肤。观察:若24或48小时后出现脓疮或毛囊炎,周围有一红圈环绕(红晕),则为阳性。 (3)肠镜检查或下消化道造影:有助于发现肠道溃疡。(4)血管造影:若怀疑大血管病变,可以作血管造影以确定病变部位和受损的程度。 (5)血象:白细胞正常或稍增多。 (6)血沉:多器官损害的病人常有血沉升高; (7)结核筛选试验:因国内不少患者的发病与结核有关,需进行胸片、PPD试验及抗结核抗体等检查。 (8)某些其他风湿病有类似于白塞病的表现,故可进行筛选性自身抗体检查如抗核抗体和类风湿因子等。
随着我国各地风湿科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被发现患有风湿病,其中女性患者占多数,特别是系统性红斑狼疮,主要见于育龄期女性,故怀孕期用药是广大临床医生和患者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风湿病患者所使用的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非甾类抗炎药、改变病情抗风湿药和生物制剂等,以下主要讨论妊娠期用药的注意事项。 一、激素 孕妇与胎儿均可较好的耐受激素治疗,无明显不良反应发生,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妊娠药物分类(见表1)中激素属于C类药(见表2),整个妊娠期均可使用,但剂量最好<15mg/d(泼尼松)。孕妇使用激素首选泼尼松或泼尼松龙,因其可经胎盘11β-羟基类固醇脱氢酶代谢转化为无活性代谢产物,减少对胎儿的影响。关节炎急性加重时可关节腔内注射激素治疗。长期使用激素的患者,围产期应给予负荷量强的松治疗。哺乳期可以使用泼尼松龙,但是建议于用药4h后再哺乳,以进一步减少婴儿药物摄取。 二、非甾类抗炎药(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NSAIDs) 妊娠早期,NSAIDs在FDA药物分类中属于B类(见表2),可使用,但孕30周后,NSAIDs在FDA分类中属于C类,应避免持续使用,如必须使用,应选半衰期短的药物如洛索洛芬钠等,间断用最低有效剂量以减少胎儿不良反应的发生。双氯芬酸、氟灭酸、布洛芬、吲哚美辛、甲芬那酸、萘普生、吡罗昔康和托美丁可用于哺乳期,用药前进行哺乳可减少婴儿药物摄取。 三、改变病情抗风湿药(Disease-modifying antirheumatic drugs,DMARDs) 1.甲氨喋呤(MTX) MTX有明确的胚胎致畸性,在FDA药品分类中属于X类(见表2),妊娠期禁用,哺乳期也不推荐使用。由于MTX的活性代谢产物在停药后数月仍停留于组织细胞内,因此男女双方妊娠前均需停用MTX至少3个月,且在怀孕前和整个妊娠中继续补充足量叶酸。2.来氟米特(LEF) LEF在FDA妊娠药物分类中属于X类(见表2),妊娠期禁用。LEF活性代谢产物半衰期长,停药2年后其血浆中药物活性代谢产物的水平才降至0.02μg/ml以下,因此妊娠前需停药2年或采用消胆胺洗脱治疗:8g/d,分3次服用,连续治疗11天(可不连续),2次检测血浆药物浓度均<0.02μg/ml即可(间隔至少2周),如仍>0.02μg/ml需再以消胆胺治疗。LEF可分泌进入乳汁,服用LEF者不建议母乳喂养。 3.柳氮磺胺吡啶( SSZ) FDA药物分类中,SSZ属于B类(见表2)。妊娠期使用小剂量SSZ较为安全,推荐剂量2g/d,可用于整个妊娠期,但需补充叶酸。SSZ导致男性不育是可逆的,停药2个月可恢复,建议停3个月后再授孕。SSZ可分泌到乳汁中,但不影响足月儿健康。理论上SSZ及其代谢产物可置换胆红素引起新生儿黄疸,故早产、高胆红素血症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患儿如采用母乳喂养,则母亲应停用SSZ。 4.硫唑嘌呤( AZA) AZA在FDA药物分类属于D类(见表2)。目前尚无人体实验发现AZA有致畸性,故可用于整个妊娠期,每日剂量应不超过2mg/kg,否则增加婴幼儿出现造血抑制的风险。AZA也可用于哺乳期。 5.环孢素A ( CsA ) CsA在FDA药物分类中属于C类(见表2)。目前认为,2.5~5.0mg/kg/d环孢素可用于整个妊娠期。CsA可分泌到乳汁中,为避免婴儿出现免疫抑制, 哺乳期应禁用。 6.抗疟药 在FDA分级中属于C类(见表2)。但目前尚无更进一步研究证实有明确致畸性,故妊娠期可耐受抗疟药,建议选择羟氯喹,因用药经验比氯喹多。氯喹和羟氯喹虽可分泌到乳汁中。但哺乳期使用羟氯喹并未发现影响婴儿的视觉和听觉。氯喹缺乏相关资料。美国儿科学会认为这两种药物均可用于哺乳期。 四、双膦酸盐 双膦酸盐常用于防治风湿病患者应用激素后引起的骨质疏松, FDA药物分类中属于C类(见表2)。妊娠期母体注射双膦酸盐可引起新生儿低钙血症,但口服无此不良作用。故对于要怀孕的患者口服较为安全。由于缺乏针对胚胎期接触双膦酸盐的儿童长期随访资料,建议发现妊娠后即停用双膦酸盐。 五、生物制剂 1.阿巴西普(Abatacept) 阿巴西普是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抗原(cytotoxic T-lymphocyte antigen ,CTLA)-4和人免疫球蛋白的融合蛋白,抑制T细胞活化。阿巴西普可通过胎盘,目前尚无动物实验证实有致胎儿畸形作用,FDA分类属于C类(见表2)。但因用药经验不足,不推荐用于妊娠和哺乳期。建议怀孕前停止给药至少10周。 2.利妥昔单抗(Rituximab) 利妥昔单抗是一种抗B细胞表面CD20的单克隆抗体,可通过胎盘,使母体与胎儿血中药物浓度相同。FDA药物分类中属于C类(见表2)。妊娠前或妊娠早期给药后是否有不良作用目前尚无定论,而妊娠中晚期给药后可能引起新生儿淋巴细胞减低、B细胞数量检测不到,故妊娠哺乳期均不推荐使用,建议男女双方均在孕前停用利妥昔单抗1年。3.肿瘤坏死因子拮抗剂(Tumour Necrosis Factor Inhibitors,TNFI) 包括依那西普、英夫利昔单抗和阿达木单抗等。目前尚无动物实验或人体前瞻性对照试验证实妊娠期使用TNFI可引起不良后果,FDA药物分类中属于B类(见表2)。但由于妊娠期使用TNFI的经验不足,且对儿童的长期影响也不明确,因此,发现怀孕后应尽快停用TNFI。哺乳期也不推荐使用。4.阿那白滞素(Anakinra) 阿那白滞素是IL-1受体拮抗剂,100mg/d皮下注射用于治疗中重度RA。在FDA药物分类中属于B类(见表2)。乳汁中是否分泌阿那白滞素尚不明确。由于妊娠哺乳期用药经验不足,发现怀孕后应停药,哺乳期也避免使用。5.Tocilizumab Tocilizumab 是IL-6受体的单克隆抗体。FDA药物分类属于C类(见表2),目前用药经验不足,不推荐妊娠哺乳期使用,且男女双方均应停药3~6个月后再尝试怀孕。表1. FDA妊娠期药物分类标准FDA分类 妊娠用药风险A 有充分、严格的人体对照研究,早期妊娠妇女用药后未发现对胎儿有危险( 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 ,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B 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充分、严格的孕妇对照研究;或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但在充分、严格的孕妇对照研究中,并未显示妊娠早、中、晚期使用后对胎儿有危险。C 在动物生殖试验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但没有充分、严格的人体对照研究证据,在用药对妊娠妇女利大于弊的情况下可使用D 有确凿的证据证实用药对人类胎儿有危险,但在用药对妊娠妇女利大于弊的情况下可使用X 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致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孕妇使用后危险明显高于可能带来的益处表2. 抗风湿药的FDA分类和用药建议药物 FDA分类 临床用药建议NSAIDs B(妊娠早期) 妊娠晚期避免用药,否则增加动脉导管早闭和肾功能受损的风险。 C(孕30周后) 孕24周前使用时应选择半衰期短的药物小剂量间断给药。NSAIDs给药前哺乳。 激素 C 妊娠早期使用有增加新生儿唇裂、肾上腺功能不全的风险。妊娠期应给与最低 有效剂量。在给药前或用药4小时候哺乳。DMARDs SSZ B 可用于妊娠哺乳期,用药时应补充叶酸。但早产、高胆红素血症、葡萄糖-6- 磷酸脱氢酶缺陷的患儿应避免暴露于母乳SSZAZA D 可用于妊娠哺乳期CsA C 可用于妊娠期,哺乳期禁用MTX X 妊娠哺乳期禁用,怀孕前停药3-6个月,妊娠前后均需补充叶酸LEF X 妊娠哺乳期禁用,怀孕前停药2年,或用消胆胺洗脱治疗,2次检测(间隔至少 2周)血浆药物浓度均<0.02μg/ml抗疟药 C 可用于妊娠哺乳期,氯喹引起视网膜毒性和耳毒性的风险高于HCQ。双磷酸盐 C 妊娠前口服给药相对安全,发现怀孕后即停药生物制剂TNFI B 妊娠早期抗TNF抗体不通过胎盘,但妊娠哺乳期人体用药经验足,发现怀孕后 即停药阿那白滞素 B 人体用药经验不足,发现怀孕后即停药阿巴西普 C 人体用药经验不足,怀孕前停药10周利妥昔单抗 C 可引起新生儿可逆性B细胞损耗和淋巴细胞减少症,半衰期长,孕前需停药1年Tocilizumab C 人体用药经验不足,怀孕前停药3-6个月转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风湿免疫科刘湘源大夫个人网站liuxiangyuan.haodf.com,在此表示感谢!
褥疮褥疮对于患者、家属、医生来说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都想很快治愈,创面封闭,想法是很好的,但临床治疗难度很大,甚至清创导致患者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死亡可能。 疾病的发生发展都是有规律的,首先必须做好护理,勤翻身,保持局部干燥;其次控制好基础疾病,如糖尿病、贫血等;最后才是手术或保守治疗,我想讲的是对于体衰者,不愿手术者,做好上面两点尤其重要,不手术也能治愈,只要骨头没有外漏,做好上面两点,你会看到创面在逐渐变小,至于外用药,可以试用云南白药或医生经验用药。 最后,叮嘱一句,对于老年人,不要急,以免弄巧成拙。 本文系程志刚医生授权好大夫在线(www.haodf.com)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