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由于养育环境不同,智能发育速度不同,所以很难准确的说出你的宝宝什么时候会做什么。下面指出的发育表现只是说明成长发育较慢,你不要过分着急,但要尽量的想办法促进孩子在这些方面的发育,同时需要及时向有经验的医生咨询。 1、不会用手主动抓物体,不能伸手拿东西。 2、呼唤名字无反应, 3、不认识生人和熟人, 4、对藏猫猫游戏不感兴趣。 5、没有发过爸爸、妈妈音,没有丫丫学语。
为了预防缺锌,应该及时给宝宝添加辅食。日常生活中的食物,如海产品中鱼类含锌较高;动物性食物中瘦肉、猪肝、鸡肉、牛肉等也含一定量的锌。另外,豆类等都是补锌的好食品。如果能经常给宝宝吃些含锌量高的食品,一般不会发生缺锌。
随着小儿月龄的增加,他们的活动范围和认知能力都在不断提高,他们对玩具的兴趣较前增加,并有了更主动的操作和模仿能力。此时期鼓励小儿多动手、多模仿,对小儿各方面能力的发展会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这一年龄段,应选择一些能拨弄、敲响及套叠的玩具,主要是发展小儿的双手配合、手的精细操作及手眼协调和联想能力。比如能拨动的电话、闹钟;能敲响的琴、可按压的带音乐的玩具,有孔洞可插入、可敲打的玩具,还有可套叠的套筒、套碗、套娃等。
首先像大家说明一下,宝宝在妈妈的子宫内的姿势就是腹部朝里面的蜷曲的姿势。宝宝之所以采用这种姿势是因为有安全感。宝宝在趴着睡的时候睡得更加熟,对于外界的声音大不太容易被吵醒。这个样子宝宝的神经系统会发育地更好。趴睡还有一种功能就是防止宝宝驼背,使脖子、胸部等肌肉群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宝宝的肌肉会更有张力。趴睡还能阻止胃部的食物倒流,避免了呕吐及窒息使宝宝产生意外。 二、宝宝趴着睡智力更高 根据最新研究了300多个宝宝以后,结果表明,趴着睡的宝宝智力比不趴着睡的人更加高,但是躺着睡的宝宝也不用担心,智力问题以后会慢慢赶上的。但是趴着睡也有可能会出现窒息等现象。那么,宝宝到底要怎么睡才能智商又高又不会发生意外呢。专业人员建议,最好让宝宝们在晚上的时候躺着睡,白天则可以趴着睡。 在有人照看着的时候,妈妈们再让宝宝趴著睡。宝宝睡觉的地方要有适合的温度、湿度和光线,这样才有利于宝宝的睡觉状态。 说到在宝宝睡觉的地方应该让温度保持在26°~28°之间,相对湿度可以保持在在50°~60°。除了温度和湿度,家长另需注意宝宝在夏天是否会被蚊子叮咬。 三、哪些宝宝很适合趴着睡 趴睡对于患胃食道逆流、阻塞性呼吸道异常的宝宝治疗效果十分显著。 四、哪些宝宝不适合趴着睡 有很多宝宝有先天性心脏病、脑性麻痹,此时妈妈千万不能让宝宝趴着睡。又或者是有些患有先天性喘鸣、肺炎的宝宝,妈妈也要注意,尽量不能让宝宝趴着睡。有些宝宝趴着睡会让宝宝的胸部受到压迫,长此以往,心肺功能会受到影响,二氧化碳和氧气的交换不能正常进行。同时脸蛋也会在长期压迫下导致变形。 因此,如果孩子睡眠状态还可以,睡眠规律也还不错。那么孩子老是趴着睡,可能跟消化功能不是很好有关系。如果孩子有消化不良的情况,那么夜间,孩子的胃肠道会收缩,孩子会本能地喜欢趴着睡。 当然有些孩子的身体非常正常,那么喜欢趴着睡就不用管,可以允许,有些孩子从心理上就是喜欢趴着睡,那是没关系的。 但是原来不趴着睡,后来变成趴着睡,估计就会是有消化的问题,可以使一点药物帮助孩子恢复健康。如果不看医生,自己也可以吃一些益生菌类的药物,这是比较安全的药物,家长可以自己给孩子服用。如果服用五天到七天,感觉没有太大的变化和好转,可以带孩子看看医生,根据孩子的状况,开一些健胃的药物。 如果孩子的睡眠姿势突然改变,一定要检测孩子的身体变化。季节转换的时候,孩子容易不舒服,家长在护理上要精心一些
【宝宝拉肚子食疗法】 1、胡萝卜泥~取新鲜胡萝卜适量,洗净切成小块,加水煮烂或蒸烂,取出胡萝卜捣成糊状,然后加入煮胡萝卜的水调匀即可,每5~10克胡萝卜泥大约加100毫升胡萝卜水;2、蒸苹果泥:蒸熟了的苹果具有很好的止泻作用,平均每天吃2~3次。
【辅食添加】 4个月前纯母乳;4-6个月:米糊(粉)、蛋黄,6个月前不能吃蛋清;6个月后可以添加菜泥和青菜粥、水果泥、混合果汁、豆浆和鱼肝油等(鲜榨果汁要1:1兑水稀释);7-9个月:可以加肉泥、肝泥、豆腐、面片、菜粥(勿添加任何佐料,包括盐和糖);9月后慢慢过渡到成人食品,要清淡且循序渐进。
【宝宝爱上火吃什么蔬菜好】 白菜:有清热除烦,利二便的作用;芹菜:去肝火解肺胃郁热;莴笋:清热、顺气、化痰;茭白:清热解毒的功效;莲藕:清热生津、润肺止咳;茄子:清热解毒;百合:清热润肺止咳功效;苦瓜:性大凉,味苦,泻六经实火,是一味苦寒清热食品。
儿童慢性咳嗽诊断与治疗指南(试行)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2007年12月)前言 咳嗽是儿童呼吸系统疾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临床上引起咳嗽的原因复杂,尤其是儿童的慢性咳嗽,其诊断有一定的难度,久治不愈则影响患儿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并给家长和社会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近20年来,欧美国家对成人咳嗽的原因及其诊治进行了多方面系统研究,制定了有关咳嗽的诊治指南,2005年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也制定出我国成人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循证医学的证据提示:儿童慢性咳嗽的病因与成人不尽相同,而不同年龄儿童慢性咳嗽的原因也有差别,因此儿童咳嗽的诊治不能完全遵循成人指南,而应该有符合儿童特点的慢性咳嗽诊断与治疗指南。对此,美国、欧洲、新加坡、澳大利亚以及日本等国均制定了儿童慢性咳嗽的诊治指南。近年,国内儿科杂志也有这方面的专题讨论、综述以及,临床报道,但总体来讲,正处在起步阶段,尚缺乏针对病因的多中心前瞻性流行病学调查,对于慢性咳嗽的诊断与治疗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有必要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儿童慢性咳嗽诊治指南。本指南的制定主要参考了2006年美国胸科医师协会(ACCP)《儿童慢性咳嗽临床循证实践指南》,同时也尽可能结合国内有关临床经验,旨在规范和指导儿科医生对慢性咳嗽的诊断与治疗。指南初稿于2007年9月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的《儿童慢性咳嗽与反复呼吸道感染学术研讨会》上广泛征求儿科呼吸界专家及临床儿科医生的意见;指南的第二稿再次得到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10余位专家的审核。在此基础上,《中华儿科杂志》编辑部又召开了定稿会,确定了本指南的相关内容:包括儿童慢性咳嗽诊治的循证医学证据水平及推荐等级、儿童慢性咳嗽的定义、病因、诊断及其程序和治疗。[指南的循证医学证据水平及推荐等级]本指南的循证医学证据水平及推荐等级见表1。表1 儿童慢性咳嗽诊治指南的证据水平及推荐等级证据水平标 准优(good)证据来自良好设计的随机对照研究(RCTs)或多元分析的结果良(fair)来自其他对照研究的证据差(low)来自非随机对照、病例对照或其他观察研究专家观点来自某专业领域专家群体多数人的意见推荐等级含 义A高度建议B中度建议C低度建议D不建议I非结论性的E/A仅依据专家意见高度建议E/B仅依据专家意见中度建议E/C仅依据专家意见低度建议E/D仅依据专家意见不建议[定义]咳嗽症状持续>4周称为慢性咳嗽。[病因]一、年龄特征临床诊断儿童慢性咳嗽时应充分考虑年龄因素,不同年龄儿童慢性咳嗽的常见病因如表2所示。表2 不同年龄儿童慢性咳嗽常见病因年 龄病 因婴儿期(,其他先天性心胸异常幼儿期(1~3周岁)呼吸道感染和感染后咳嗽,上气道咳嗽综合征,咳嗽变异性哮喘,气道异物,胃食管反流,肺结核学龄前期(3~6周岁)同幼儿期病因,此外尚有支气管扩张等学龄期(6~青春期)上气道咳嗽综合征,咳嗽变异性哮喘,感染后咳嗽,肺结核,心因性咳嗽,气道异物,支气管扩张等二、特异性咳嗽(specific cough)指咳嗽伴有能够提示特异性病因的其他症状或体征,即咳嗽是这些诊断明确的疾病的症状之一。例如咳嗽伴随呼气性呼吸困难、听诊有呼气相延长或哮鸣音者,往往提示胸内气道病变如气管支气管炎、哮喘、先天性气道发育异常(如气管支气管软化)等;伴随呼吸急促、缺氧或紫绀者提示肺部炎症;伴随生长发育障碍、杵状指(趾)者往往提示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及先天性心脏病等;伴随有脓痰者提示肺部炎症、支气管扩张等;伴随咯血者提示严重肺部感染、肺部血管性疾病、肺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或支气管扩张等。三、非特异性咳嗽(non-specificcough)指咳嗽为主要或惟一表现,胸x线片未见异常的慢性咳嗽。目前临床上的慢性咳嗽主要就是指这一类咳嗽,又称“狭义的慢性咳嗽”。儿童非特异性咳嗽的原因具有年龄特点,需要仔细的系统评估、详尽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E/A],对这类患儿需要作胸x线片检查,年龄适宜者应作肺通气功能检查[E/B]。1.呼吸道感染与感染后咳嗽(respiratory infections and postinfectious cough):许多病原微生物如百日咳杆菌、结核杆菌、病毒(特别是呼吸道合胞病毒、副流感病毒、巨细胞包涵体病毒)、肺炎支原休、衣原休等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是儿童慢性咳嗽常见的原因,多见于4周,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运动、遇冷空气后咳嗽加重,临床上无感染征象或经过较长时间抗生素治疗无效;(2)支气管扩张剂诊断性治疗可使咳嗽症状明显缓解;(3)肺通气功能正常,支气管激发试验提示气道高反应性;(4)有过敏性疾病史包括药物过敏史,以及过敏性疾病阳性家族史。过敏原检测阳性可辅助诊断;(5)除外其他疾病引起的慢性咳嗽。3.下气道咳嗽综合征(upper airway cough syndrome,UACS):各种鼻炎(过敏性及非过敏性)、鼻窦炎、慢性咽炎、慢性扁桃体炎、鼻息肉、腺样体肥大等上气道疾病可引起慢性咳嗽,既往诊断为鼻后滴漏(流)综合征(postnasal drainage syndrome,PNDs),意即鼻腔分泌物通过鼻后孔向咽部倒流引起的咳嗽。ACPP建议采用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pper airwaycough syndrome,UACS)这一名称取代PNDs。UACS的临床特点和诊断线索有:(1)慢性咳嗽伴或不伴咳痰,咳嗽以清晨或体位改变时为甚,常伴有鼻塞、流涕、咽干并有异物感、反复清咽、有咽后壁黏液附着感,少数患儿诉有头痛,头晕、低热等;(2)检查鼻窦区可有压痛,鼻窦开口处可有黄白色分泌物流出,咽后壁滤泡明显增生,呈鹅卵石样,有时可见咽后壁黏液样物附着;(3)针对性治疗如抗组胺药和白三烯受体拮抗剂,鼻用糖皮质激素等有效;(4)鼻窦炎所致者,鼻窦x线平片或CT片可见相应改变。4.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astroesophageal reflux cough,GERC):胃食管反流(GER)在婴幼儿期是一种生理现象。健康婴儿GER发生率为40%~65%,1~4个月达高峰,1岁时多自然缓解。当引起症状和(或)伴有胃食管功能紊乱时就成为疾病即胃食管反流病(GERD)。GER在儿童患病率约15%。最新研究发现49例慢性咳嗽儿童中仅有4例GER(8.2%),而赵顺英等研究结果显示:50例慢性咳嗽中只有1例为GER,因此目前还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GER是我国儿童慢性咳嗽的常见原因[E/B]。GERC的临床特征和诊断线索有:(1)阵发性咳嗽,有时剧咳,多发生于夜间;(2)症状大多出现在饮食后,喂养困难。部分患儿伴有上腹部或剑突下不适、胸骨后烧灼感、胸痛、咽痛等;(3)婴儿除引起咳嗽外,还可致窒息、心动过缓和背部呈弓形;(4)可导致患儿生长发育停滞或延迟。5.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osinophilic bronchitis,EB):EB于1989年由Gibso首先报告,最近一项前瞻性研究揭示,EB在成人慢性咳嗽病人中占13.5%。EB被认为是成人慢性咳嗽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在儿童中的发病情况尚不明确[E/B]。EB的临床特征和诊断线索有:(1)慢性刺激性咳嗽;(2)胸X线片正常;(3)肺通气功能正常,无气道高反应性;(4)痰液中嗜酸粒细胞相对百分数>3%;(5)口服或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有效。6.先天性呼吸道疾病(congenital respiratory disorders):主要见于婴幼儿,尤其是1岁以内。包括有先天性气管食管瘘、先天性血管畸形压迫气道、喉气管支气管软化和(或)狭窄、支气管肺囊肿、纤毛运动障碍、纵隔肿瘤等。Gormley研究报道:75%的气管软化儿童(仅次于先天性血管畸形)表现为持续性咳嗽,其机制可能与气管软化阻碍分泌物的排出和末梢支气管炎性损伤等有关。本症常被误诊为哮喘。7.心因性咳嗽(psychogenic cough):ACCP建议,儿童心因性咳嗽只能在除外抽动性疾病,并且经过行为干预或心理治疗后咳嗽得到改善才能诊断;咳嗽特征对心因性咳嗽只有提示作用,不具有诊断作用[E/B]。心因性咳嗽的临床特征和诊断线索有:(1)年长儿多见;(2)日问咳嗽为主,专注于某件事情或夜间休息时咳嗽消失;(3)常伴有焦虑症状;(4)不伴有器质性疾病,并除外引起慢性咳嗽的其他原因。8.其他病因:(1)异物吸入(foreign bodya spiration):咳嗽是气道异物吸人后最常见的症状,异物吸入是儿童尤其是1-3岁儿童慢性咳嗽的重要原因。研究发现有70%的气道异物吸人患者表现为咳嗽,其他症状尚有呼吸音降低、喘息、窒息史等。咳嗽通常表现为阵发性剧烈呛咳,也可仅表现为慢性咳嗽伴阻塞性肺气肿或肺不张,异物一旦进入小支气管以下部位,可以无咳嗽,即所谓进入“沉默区”。(2)药物诱发性咳嗽(drug-inducedcough):儿童较少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l),有些肾性高血压的儿童在使用ACEI如卡托普利后会诱发咳嗽。其机制可能与缓激肽、前列腺素、P物质分泌等有关。ACEI引起咳嗽通常表现为慢性持续性干咳,夜间或卧位时加重,停药3~7 d可使咳嗽明显减轻乃至消失。B肾上腺素受体阻断剂如心得安等可以引起支气管的高反应性,故也可能导致药物性咳嗽。(3)耳源性咳嗽(otogenic cough):2%-4%的人群具有迷走神经耳支(arnold神经)。这部分人群,当中耳发生病变时,迷走神经受到刺激就会引起慢性咳嗽。耳源性咳嗽是儿童慢性咳嗽的一个少见原因。[儿童慢性咳嗽的诊断及其流程]一、诊断手段1.病史与体格检查:详细询问病史,尽可能寻出引起慢性咳嗽的病因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的原因等,这对病因诊断具有重要作用。注意咳嗽的性质,如犬吠样、雁鸣样、断续性或阵发性等,注意咳嗽的加重因素及其伴随症状。慢性咳嗽伴痰者,应注意有无支气管扩张以及潜在的基础疾病如囊性纤维变和免疫缺陷病等。体格检查肺部及心脏,有无甲床紫绀、杵状指等。注意评估患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呼吸频率、胸廓有无畸形等。2.辅助检查:(1)放射学检查:儿童慢性咳嗽应常规胸X线片检查,依据胸X线片正常与否,决定下一步的诊断性治疗或检查。怀疑鼻窦炎时拍卡瓦氏位片或者建议到耳鼻咽喉科进一步诊治。胸部CT有助于发现纵隔、肺门淋巴结及肺野内的中小病变,高分辨CT则有助于非典型支气管扩张、肺间质性疾病等诊断。CT鼻窦片显示鼻黏膜增厚>4mm或窦腔内有气液平或模糊不透明是鼻窦炎的特征性改变。鼻窦部CT、MRI检查是不可或缺的诊断手段之一,但不宜列为常规检查,可视病情由医生决定实施。结果的解释在儿童尤其1岁以下小儿亦需慎重,因为小儿鼻窦发育不完善(上颌窦、筛窦出生时已存在但很小,额窦、蝶窦5~6岁才出现)、结构不清楚,单凭影像学容易造成“鼻窦炎”过多诊断。(2)肺功能:5岁以上儿童应常规行肺通气功能检查,必要时可根据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l),进一步行支气管舒张试验或支气管激发试验,以辅助哮喘(包括CVA)的诊断以及与EB的鉴别。(3)支气管镜(纤维支气管镜、硬质气管镜等):对于怀疑气道发育畸形、异物(包括气道内生异物、痰栓)等引起的慢性咳嗽以及需要进行防污染的病原微生物检查时可行支气管镜检查。(4)诱导痰或支气管肺泡灌洗液细胞学检查和病原微生物分离培养:可以明确或提示呼吸道感染病原,若嗜酸性粒细胞增高则是诊断EB等过敏性炎症的主要指标。(5)其他:PPD皮试、血清总IgE和特异性IgE测定,皮肤点刺试验(SPT),24小时食道pH值监测、食道腔内阻抗检测等。而呼出气一氧化氮测定、气管支气管活检、咳嗽感受器敏感性检测等对儿童慢性咳嗽的诊断价值尚不确定。二、诊断程序儿科医生应该清醒认识到慢性咳嗽只是一个症状,临床上要尽可能明确引起慢性咳嗽的病因。诊断程序应从简单到复杂,从常见病到少见病。诊断性治疗有助于儿童慢性咳嗽诊断,其原则是在无明确病因提示时,按UACS、CVA、GERC顺序进行诊断性治疗[E/B]。诊断流程详见图1。[治疗]儿童慢性咳嗽的处理原则是明确病因,针对病因进行治疗[E/A]。如病因不明,可进行经验性对症治疗以期达到有效控制;如果治疗后咳嗽症状没有缓解,应重新评估。镇咳药物不宜应用于婴儿。ACCP建议在儿童非特异性慢性咳嗽的诊治过程中,患儿父母的期望应该得到关注与重视 [E/B],强调治疗后随访和再评估的重要性,即:观察 (watch)、等待(wait)和随访(review)。一、药物治疗1.祛痰药物:慢性咳嗽如伴有痰,应以祛痰为原则,不能单纯止咳,以免加重或导致气道阻塞,可以选用N-乙酰半胱氨酸、盐酸氨溴索、愈创木酚甘油醚、桃金娘油和中药祛痰剂等[E/B]。符合儿童慢性咳嗽的诊断标准评价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胸X线片(或)肺通气功能检查未见异常观察随访耳鼻喉科就诊确诊感染后咳嗽上气道咳嗽综合征选择性检查无效治疗鼻窦X线片,24小时食管pH监测,支气管镜,CT,血清IgE和特异性IgE,皮肤点刺试验,诱导痰检查等明确诊断治疗有明确病因线索特异性咳嗽的鉴别诊断支气管激发试验诊断性治疗:按上气道咳嗽综合征、咳嗽变异性哮喘、胃食管反流性咳嗽顺序进行咳嗽变异性哮喘有效确诊有效无效2.抗组胺药物:H1受体拮抗剂如氯苯那敏、氯雷他定、西替利嗪等可用于治疗UACS。3.抗菌药物:明确为细菌或肺炎支原体、衣原体病原感染的慢性咳嗽者可考虑使用抗菌药物。肺炎支原体或衣原体感染者可选择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包括红霉素、阿奇霉素、 克拉霉素等。其他病原菌感染在初始经验治疗后,如需调整抗生素,应按药敏试验结果选用。4.平喘抗炎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剂、M受体阻断剂、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茶碱等药物。主要用于CVA、EB、过敏性鼻炎等的针对性治疗。糖皮质激素治疗2~4周后要再评估[ B] 。感染后咳嗽一般可自行缓解,对症状严重者可考虑短期使用吸人或口服糖皮质激素、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或M受体阻断剂。5.消化系统药物:主张使用H2受体拮抗剂如西咪替丁和促胃动力药如多潘立酮等[E/B]。儿童缺乏质子泵抑制剂的使用经验。6,镇咳药物:慢性咳嗽尤其在未明确病因前不主张使用镇咳药,且该类药物的使用与一些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关,美国儿科学会警示,可待因禁用于治疗各种类型的咳嗽[A]。异丙嗪(非那根)的镇静作用有可能误导家长,应用该药减少孩子的吵闹而忽视了该药的不良反应,包括烦躁、幻觉、肌张力异常,甚至呼吸暂停、婴儿猝死。不良反应在婴儿中表现明显,致WHO提出警告:异丙嗪禁用于2岁以下儿童,禁止作为镇咳药物[A]。Cochrane关于百日咳的对症治疗药物评述中也提到使用苯海拉明无明显益处[E/A]。二、非药物治疗注意去除或避免诱发、加重咳嗽的因素。1.避免接触过敏原、受凉、烟雾的环境[ B];2.对鼻窦炎可进行鼻腔灌洗、选用减充血药;3.体位变化,改变食物性状,少量多餐等对GERC有效;4.对气道异物者则应及时取出异物;5.药物诱发性,咳嗽最好的治疗方法是停药;6.对心因性咳嗽则可给予心理疗法;7.及时接种疫苗,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和呼吸道感染。选自《中华儿科杂志》2008年第2期
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2008年修订)前言 支气管哮喘(以下简称哮喘)是儿童期最常见的慢性疾病,近十余年来我国儿童哮喘的患病率有明显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精神和经济负担。众多研究证明,儿童哮喘的早期干预和管理有利于疾病的控制,改善预后。本指南是在我国2003年修订的《儿童支气管哮喘防治常规(试行)》的基础上,参照近年国内外发表的哮喘防治指南和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儿科临床实践的特点重新修订,为儿童哮喘的规范化诊断和防治提供指导性建议。[定义]支气管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包括炎性细胞(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T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等)、气道结构细胞(气道平滑肌细胞和上皮细胞等)和细胞组分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这种慢性炎症导致易感个体气道高反应性,当接触物理、化学、生物等刺激因素时,发生广泛多变的可逆性气流受限,从而引起反复发作的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多数患儿可经治疗缓解或自行缓解。[诊断]儿童处于生长发育过程,各年龄段哮喘儿童由于呼吸系统解剖、生理、免疫、病理特点不同,哮喘的临床表型不同,对药物治疗反应和协调配合程度等的不同,哮喘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也有所不同。一、诊断标准1.反复发作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以及运动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2.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3.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Salbutamol)]后15min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增加≥12%或②抗哮喘治疗有效: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和口服(或吸人)糖皮质激素治疗1-2周后,FEV1增加≥12%;(3)最大呼气流量(PEF)每日变异率(连续监测1~2周)20%。符合第1~4条或第4、5条者,可以诊断为哮喘。二、5岁以下儿童喘息的特点1.5岁以下儿童喘息的临床表型和自然病程:喘息在学龄前儿童是非常常见的临床表现,非哮喘的学龄前儿童也会发生反复喘息。可将5岁以下儿童喘息分成3种临床表型:(1)早期一过性喘息:多见于早产和父母吸烟者,喘息主要是由于环境因素导致肺的发育延迟所致,年龄的增长使肺的发育逐渐成熟,大多数患儿在生后3岁之内喘息逐渐消失。(2)早期起病的持续性喘息(指3岁前起病):患儿主要表现为与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相关的反复喘息,本人无特应症表现,也无家族过敏性疾病史。喘息症状一般持续至学龄期,部分患儿在12岁时仍然有症状。小于2岁的儿童,喘息发作的原因通常与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感染有关,2岁以上的儿童,往往与鼻病毒等其他病毒感染有关。(3)迟发性喘息/哮喘:这些儿童有典型的特应症背景,往往伴有湿疹,哮喘症状常迁延持续至成人期,气道有典型的哮喘病理特征。但是应该注意,第1、2种类型的儿童喘息只能通过回顾性分析才能做出鉴别。儿童喘息的早期干预有利于疾病的控制,因此不宜在对患者进行初始治疗时即进行如此分类。2.5岁以下儿童喘息的评估:80%以上的哮喘起始于3岁前,具有肺功能损害的持续性哮喘患者,其肺功能损害往往开始于学龄前期,因此从喘息的学龄前儿童中把可能发展为持续性哮喘的患儿识别出来进行有效早期干预是必要的。但是目前尚无特异性的检测方法和指标,可用于对学龄前喘息儿童作出哮喘的确定诊断。喘息儿童如具有以下临床症状特点时高度提示哮喘的诊断:(1)多于每月1次的频繁发作性喘息;(2)活动诱发的咳嗽或喘息;(3)非病毒感染导致的间歇性夜间咳嗽;(4)喘息症状持续至3岁以后。哮喘预测指数能有效地用于预测3岁内喘息儿童发展为持续性哮喘的危险性。哮喘预测指数:在过去1年喘息≥4次,具有1项主要危险因素或2项次要危险因素。主要危险因素包括:(1)父母有哮喘病史;(2)经医生诊断为特应性皮炎;(3)有吸入变应原致敏的依据。次要危险因素包括:(1)有食物变应原致敏的依据;(2)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4%;(3)与感冒无关的喘息。如哮喘预测指数阳性,建议按哮喘规范治疗。尽管存在过度治疗的可能性,但与使用抗生素相比,抗哮喘药物治疗能明显减轻学龄前儿童喘息发作的严重程度和缩短喘息时间。因此,对于反复喘息而抗生素治疗无效的学龄前儿童建议使用抗哮喘药物诊断性治疗2~6周后进行再评估。必须强调,学龄前喘息儿童大部分预后良好,其哮喘样症状随年龄增长可能自然缓解。因此,对这些患儿必须定期(3~6个月)重新评估以判断是否需要继续抗哮喘治疗。三、咳嗽变异性哮喘的诊断咳嗽变异性哮喘(CVA)是儿童慢性咳嗽最常见原因之一,以咳嗽为惟一或主要表现,不伴有明显喘息。诊断依据:(1)咳嗽持续>4周,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重,以干咳为主;(2)临床上无感染征象,或经较长时间抗生素治疗无效;(3)抗哮喘药物诊断性治疗有效;(4)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慢性咳嗽;(5)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和(或)PEF每日变异率(连续监测1~2周)≥20%;(6)个人或一、二级亲属特应性疾病史,或变应原检测阳性。以上1~4项为诊断基本条件。四、哮喘诊断和病情监测评估的相关检查1.肺功能检测:肺功能测定有助于确诊哮喘,也是评估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和控制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FEV1≥正常预计值70%的疑似哮喘患儿,可选择支气管激发试验测定气道反应性,对于FEV1<正常预计值70%的疑似哮喘患儿,选择支气管舒张试验评估气流受限的可逆性,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或PEF每日变异率(连续监测1~2周)≥20%均有助于确诊哮喘。2.过敏状态检测:吸入变应原致敏是儿童发展为持续性哮喘的主要危险因素,儿童早期食物致敏可增加吸入变应原致敏的危险性,并可预测持续性哮喘的发生。因此,对于所有反复喘息怀疑哮喘的儿童,尤其无法配合进行肺功能检测的学龄前儿童,均推荐进行变应原皮肤点刺试验或血清变应原特异性IgE测定,以了解患者的过敏状态,协助哮喘诊断。也有利于了解导致哮喘发生和加重的个体危险因素,有助于制定环境干预措施和确定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方案。3.气道无创炎症指标检测:痰或诱导痰中嗜酸性粒细胞、呼出气一氧化氮(FeNO)水平等,可作为哮喘气道炎症指标。虽然目前尚无前瞻性研究证实这些无创炎症指标在儿童哮喘诊断中的确切价值,但这些指标的监测有助于评估哮喘的控制水平和制定最佳哮喘治疗方案。[分期与分级] 一、分期哮喘可分为三期:急性发作期(acute exacerbation)、慢性持续期(chronic persistent)和临床缓解期(clinical remission)。急性发作期是指突然发生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或原有症状急剧加重;慢性持续期是指近3个月内不同频度和(或)不同程度地出现过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临床缓解期系指经过治疗或未经治疗症状、体征消失,肺功能恢复到急性发作前水平,并维持3个月以上。二、分级哮喘的分级包括病情严重程度分级、哮喘控制水平分级和急性发作严重度分级。1.病情严重程度的分级:病情严重程度分级主要用于初次诊断和既往虽被诊断但尚未按哮喘规范治疗的患儿,作为制定起始治疗方案级别的依据(表1)。2.控制水平的分级:哮喘控制水平分级用于评估已规范治疗的哮喘患儿是否达到哮喘治疗目标及指导治疗方案的调整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以哮喘控制水平为主导的哮喘长期治疗方案可使患者得到更充分的治疗,使大多数哮喘患者达到临床控制(表2)。3.哮喘急性发作严重度分级:哮喘急性发作常表现为进行性加重的过程,以呼气流量降低为其特征,常因接触变应原、刺激物或呼吸道感染诱发。其起病缓急和病情轻重不一,可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出现,偶尔可在数分钟内即危及生命,故应对病情作出正确评估,以便给予及时有效的紧急治疗。哮喘急性发作时病情严重程度分级见表3[治疗]一、治疗的目标(1)达到并维持症状的控制;(2)维持正常活动,包括运动能力;(3)使肺功能水平尽量接近正常;(4)预防哮喘急性发作;(5)避免因哮喘药物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6)预防哮喘导致的死亡。二、防治原则哮喘控制治疗应越早越好。要坚持长期、持续、规范、个体化治疗原则。治疗包括:(1)急性发作期:快速缓解症状,如平喘、抗炎治疗;(2)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防止症状加重和预防复发,如避免触发因素、抗炎、降低气道高反应性、防止气道重塑,并做好自我管理。注重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相结合,不可忽视非药物治疗如哮喘防治教育、变应原回避、患儿心理问题的处理、生命质量的提高、药物经济学等诸方面在哮喘长期管理中的作用。三、长期治疗方案根据年龄分为5岁及以上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和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长期治疗方案分为5级,从第2级到第5级的治疗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对以往未经规范治疗的初诊哮喘患儿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分级(表1),选择第2级、第3级或第4级治疗方案。在各级治疗中,每1~3个月审核1次治疗方案,根据病情控制情况适当调整治疗方案。如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治疗方案可考虑降级,直至确定维持哮喘控制的最小剂量。如部分控制,可考虑升级治疗以达到控制。但升级治疗之前首先要检查患儿吸药技术、遵循用药方案的情况、变应原回避和其他触发因素等情况。如未控制,升级或越级治疗直至达到控制。在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中,除每日规则地使用控制治疗药物外,根据病情按需使用缓解药物。吸入型速效β2受体激动剂是目前最有效的缓解药物,是所有年龄儿童急性哮喘的首选治疗药物,通常情况下1 d内不应超过3~4次。亦可以选择联合吸人抗胆碱能药物作为缓解药物。5岁及以上儿童如果使用含有福莫特罗和布地奈德单一吸入剂进行治疗时,可作为控制和缓解药物应用。1.5岁及以上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图1):我国地域广,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因此联合治疗方法的选择除了考虑疗效外,还需要同时考虑地区、经济的差异。必须强调,任何年龄都不应将吸人型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作为单药治疗,只能在使用适量吸入糖皮质激素(ICS)时作为联合治疗使用。2.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图2):对于5岁以下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最有效的治疗药物是ICS,对于大多数患儿推荐使用低剂量ICS(第2级)作为初始控制治疗。如果低剂量ICS不能控制症状,增加ICS剂量是最佳选择。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ICS、或伴过敏性鼻炎的患儿可选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口服缓释茶碱在5岁以下儿童哮喘长期治疗中具有一定疗效,临床不应完全摒弃该药的使用,但是茶碱的疗效不如低剂量ICS,而不良反应却更显著。LABA或联合制剂尚未在5岁以下儿童中进行充分的研究。四、急性发作期治疗主要根据急性发作的严重程度及对初始治疗措施的反应,在原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治疗。哮喘急性发作的医院治疗流程见[附件1)。如哮喘急性发作经合理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和糖皮质激素等哮喘缓解药物治疗后,仍有严重或进行性呼吸困难者,称为哮喘危重状态(哮喘持续状态,status asthmaticus)。如支气管阻塞未及时得到缓解,可迅速发展为呼吸衰竭,直接威胁生命,此时称之为危及生命的哮喘发作(1ife threatening asthma)。对任何危重哮喘患儿应置于良好的医疗环境中,供氧以维持血氧饱和度在0.92~0.95以上,进行心肺监护,监测血气分析和通气功能,对未作气管插管者,禁用镇静剂。1.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使用氧驱动(氧气流量6~8L/min)或空气压缩泵雾化吸入,第1小时可每20分钟1次,以后根据病情每1~4小时重复吸人治疗;药物剂量:每次吸人沙丁胺醇2.5~5mg或特布他林(Terbutalin)5~10mg。如无雾化吸人器,可使用压力型定量气雾剂(pMDI)经储雾罐吸药,每次单剂喷药,连用4~10喷,用药间隔与雾化吸入方法相同。如无条件使用吸入型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可使用肾上腺素皮下注射,但应加强临床观察,预防心血管等不良反应的发生。药物剂量:每次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01ml/kg,最大剂量不超过0.3ml。必要时可每20分钟1次,但不可超过3次。经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治疗无效者,可能需要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药物剂量:沙丁胺醇15μg/kg缓慢静脉注射,持续10min以上;病情严重需静脉维持滴注时剂量为1~2μg/(kgmin)[≤5μg/(kgmin)]。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时容易出现心律失常和低钾血症等严重不良反应,使用时要严格掌握指征及剂量,并作必要的心电图、血气及电解质等监护。2.糖皮质激素: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儿童重症哮喘发作的一线药物,早期使用可以减轻疾病的严重度,给药后3~4 h即可显示明显的疗效。药物剂量:口服泼尼松1~2mg/(kgd)。重症患儿可静脉注射琥珀酸氢化可的松5~10mg/(kg次),或甲泼尼龙1~2mg/(kg次),根据病情可间隔4~8h重复使用。大剂量ICS对儿童哮喘发作的治疗有一定帮助,选用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悬液1mg/次,每6~8小时用1次。但病情严重时不能以吸人治疗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以免延误病情。3.抗胆碱药:是儿童危重哮喘联合治疗的组成部分,其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确立,对β2受体激动剂治疗反应不佳的重症者应尽早联合使用。药物剂量:异丙托溴铵每次250~500μg,加入β2受体激动剂溶液作雾化吸入,间隔时间同吸入β2受体激动剂。4.氨茶碱:静脉滴注氨茶碱可作为儿童危重哮喘附加治疗的选择。药物剂量:负荷量4~6mg/kg(≤250mg),缓慢静脉滴注20~30 min,继之根据年龄持续滴注维持剂量0.7~1 mg/(kgh),如已用口服氨茶碱者,直接使用维持剂量持续静脉滴注。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方法,每6~8小时缓慢静脉滴注4~6mg/kg。5.硫酸镁:有助于危重哮喘症状的缓解,安全性良好。药物剂量:25~40mg/(kgd)(≤2 g/d),分1~2次,加入10%葡萄糖溶液20ml缓慢静脉滴注(20min以上),酌情使用1~3 d。不良反应包括一过性面色潮红、恶心等,通常在药物输注时发生。如过量可静注10%葡萄糖酸钙拮抗。儿童哮喘危重状态经氧疗、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剂等治疗后病情继续恶化者,应及时给予辅助机械通气治疗。五、临床缓解期的处理为了巩固疗效,维持患儿病情长期稳定,提高其生命质量,应加强临床缓解期的处理。1.鼓励患儿坚持每日定时测量PEF、监测病情变化、记录哮喘日记。2.注意有无哮喘发作先兆,如咳嗽、气促、胸闷等,一旦出现应及时使用应急药物以减轻哮喘发作症状。3.病情缓解后应继续使用长期控制药物,如使用最低有效维持量的ICS等。4.控制治疗的剂量调整和疗程:单用中高剂量ICS者,尝试在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3个月后剂量减少50%。单用低剂量ICS能达到控制时,可改用每天1次给药。联合使用ICS和LABA者,先减少ICS约50%,直至达到低剂量ICS才考虑停用LABA。如使用最低剂量ICS患儿的哮喘能维持控制,并且1年内无症状反复,可考虑停药。有相当比例的5岁以下患儿哮喘症状会自然缓解,因此对此年龄儿童的控制治疗方案,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5.根据患儿具体情况,包括了解诱因和以往发作规律,与患儿及家长共同研究,提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包括避免接触变应原、防止哮喘发作、保持病情长期控制和稳定。6.并存疾病治疗:70%~80%哮喘儿童同时患有过敏性鼻炎,有的患儿并存鼻窦炎及胃食管反流等。这些共存疾病可影响哮喘的控制,需同时进行相应的治疗。[哮喘防治教育与管理]哮喘对患者、患者家庭及社会有很大的影响。虽然目前哮喘尚不能根治,但通过有效的哮喘防治教育与管理,建立医患之间的伙伴关系,可以实现哮喘临床控制。哮喘防治教育是达到哮喘良好控制目标最基本的环节。一、哮喘防治教育(一)教育内容1.哮喘的本质、发病机制。2.避免触发、诱发哮喘发作的各种因素的方法。3.哮喘加重的先兆、症状规律及相应家庭自我处理方法。4.自我监测,掌握PEF的测定方法,记哮喘日记。应用儿童哮喘控制问卷判定哮喘控制水平,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常用的儿童哮喘控制问卷有“儿童哮喘控制测试(C-ACT)”和“哮喘控制问卷(ACQ)”等。5.了解各种长期控制及快速缓解药物的作用特点、药物吸人装置使用方法(特别是吸入技术)及不良反应的预防和处理对策。6.哮喘发作的征象、应急措施和急诊指征。7.心理因素在儿童哮喘发病中的作用。(二)教育方式1.门诊教育:是最重要的基础教育和启蒙教育,是医患合作关系起始的个体化教育。通过门诊教育,使患者及其家属初步了解哮喘的基本知识,学会应用吸人药物。2.集中教育:通过座谈、交流会、哮喘学校(俱乐部)、夏(冬)令营和联谊会等进行集中系统的哮喘防治教育。3.媒体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科普杂志、书籍等推广哮喘知识。4.网络教育:应用电子网络或多媒体技术传播哮喘防治知识。通过中国哮喘联盟网( www.chinaasthma.net )、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网( www.ginaasthma.org )等或互动多媒体技术传播哮喘防治信息。5.定点教育:与学校、社区卫生机构合作,有计划开展社区、患者、公众教育。6.医生教育:注意对各级儿科医生的教育。普及普通儿科医生的哮喘知识,更新和提高专科医生的哮喘防治水平,定期举办哮喘学习培训班。二、哮喘管理1.建立医生与患者及家属间的伙伴关系:以医院专科门诊为基础,建立哮喘之家、哮喘俱乐部、哮喘联谊会等组织,与患者及家属建立伙伴关系,让哮喘患儿及其亲属对哮喘防治有一个正确、全面的认识和良好的依从性,坚持治疗,有问题及时沟通。2.确定并减少与危险因素接触:许多危险因素可引起哮喘急性加重,被称为“触发因素”,包括变应原、病毒感染、污染物、烟草烟雾及药物等。通过临床变应原测定及家长的日常生活观察寻找变应原,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接触危险因素,以预防哮喘发病和症状加重。减少患者对危险因素的接触,可改善哮喘控制并减少治疗药物需求量。3.建立哮喘专科病历:建立哮喘患者档案、制定长期防治计划,定期(1~3个月)随访。随访内容包括检查哮喘日记,检查吸药技术是否正确,监测肺功能。评估哮喘控制情况,维持用药情况,指导治疗。4.评估、治疗和监测哮喘:通过评估、治疗和监测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大多数患者通过医患共同制定的药物干预策略,能够达到这一目标。患者的初始治疗以患者哮喘的严重度为依据,治疗方案的调整以患者的哮喘控制水平为依据,包括准确评估哮喘控制、持续治疗以达到哮喘控制,以及定期监测哮喘控制这样一个持续循环过程。哮喘控制评估的客观手段是肺功能及PEF的测定。有条件可以每3个月做1次肺功能测定,5岁以上的患者有条件可以每天坚持测PEF,并记录在哮喘日记中。一些经过临床验证的哮喘控制评估工具如C-ACT和ACQ可用于评估哮喘控制水平。作为肺功能的补充,既适用于医生、也适用于患者自我评估哮喘控制,患者可以在就诊前或就诊期间完成哮喘控制水平的自我评估。这些问卷是有效的儿童哮喘控制评估方法,并可增进医患双向交流,提供连续评估的客观指标,有利于长期监测。在哮喘长期管理治疗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客观的评估哮喘控制的方法,连续监测,提供可重复的评估指标,从而调整治疗方案,确定维持哮喘控制所需的最低治疗级别,维持哮喘控制,降低医疗成本。[附件1]哮喘急性发作的医院治疗流程哮喘急性发作的医院治疗流程见图3。[附件2]儿童哮喘常用药物哮喘治疗药物可分为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两大类。哮喘控制药物通过抗炎作用达到控制哮喘的目的,需要每日用药并长期使用,主要包括吸人和全身用糖皮质激素、白三烯调节剂、长效β2受体激动剂、缓释茶碱及抗IgE抗体等。缓解药物按需使用,用于快速解除支气管痉挛、缓解症状,常用的药物有短效吸人β2受体激动剂、吸人抗胆碱能药物、短效茶碱及短效口服β2受体激动剂等。儿童对许多哮喘药物(如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剂、茶碱)的代谢快于成人,年幼儿童对药物的代谢快于年长儿。吸人治疗时进入肺内的药物量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吸入的药量越少。一、用药方法哮喘的治疗药物可通过吸入、口服或肠道外(静脉、皮下、肌肉注射、透皮)给药,其中吸人给药是哮喘治疗最重要的方法。吸入药物直接作用于气道黏膜,局部作用强,而全身不良反应少。几乎所有儿童均可以通过教育正确使用吸入治疗。儿童哮喘吸人装置的选择见[附件3]二、长期控制药物1.ICS:ICS是哮喘长期控制的首选药物,可有效控制哮喘症状、改善生命质量、改善肺功能、减轻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减少哮喘发作、降低哮喘死亡率。但目前认为ICS并不能根治哮喘。1CS对间歇性、病毒诱发性喘息的疗效仍有争论。ICS通常需要长期、规范使用才能起预防作用,一般在用药1—2周后症状和肺功能有所改善。主要药物有丙酸倍氯米松、布地奈德和丙酸氟替卡松,表4列出了不同吸人激素的儿童估计等效每日量。每日吸人100~200μg布地奈德或其他等效ICS可使大多数患儿的哮喘得到控制。少数患儿可能需每日400μg或更高剂量布地奈德或其他等效ICS才能完全控制哮喘。但大多数5岁以下患儿每日吸人400μg布地奈德或其他等效ICS已接近最大治疗效能。ICS的局部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口腔念珠菌感染。可通过吸药后清水漱口、加用储雾罐或选用干粉吸人剂等方法减少其发生率。长期研究未显示低剂量吸人激素治疗对儿童生长发育、骨质代谢、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有明显的抑制作用。2.白三烯调节剂:白三烯调节剂可分为LTRA(孟鲁司特、扎鲁司特)和白三烯合成酶(5-脂氧化酶)抑制剂。白三烯调节剂是一类新的非激素类抗炎药,能抑制气道平滑肌中的白三烯活性,并预防和抑制白三烯导致的血管通透性增加、气道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和支气管痉挛。目前应用于儿童临床的主要为LTRA,可单独应用于轻度持续哮喘的治疗,尤其适用于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ICS、或伴过敏性鼻炎的患儿。但单独应用的疗效不如ICS。LTRA可部分预防运动诱发性支气管痉挛。与ICS联合治疗中重度持续哮喘患儿,可以减少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并提高ICS的疗效。此外,有证据表明LTRA可减少2~5岁间歇性哮喘患儿的病毒诱发性喘息发作。该药耐受性好,副作用少,服用方便。目前临床常用的制剂为孟鲁司特片:≥15岁,10mg,每日1次;6~14岁,5mg,每日1次;2~5岁,4mg,每日1次。孟鲁司特颗粒剂(4mg)可用于1岁以上儿童。3.LABA:包括沙美特罗(Salmeterol)和福莫特罗(Formoterol)。LABA目前主要用于经中等剂量吸人糖皮质激素仍无法完全控制的≥5岁儿童哮喘的联合治疗。由于福莫特罗起效迅速,可以按需用于急性哮喘发作的治疗。ICS与LABA联合应用具有协同抗炎和平喘作用,可获得相当于(或优于)加倍ICS剂量时的疗效,并可增加患儿的依从性、减少较大剂量ICS的不良反应,尤其适用于中重度哮喘;患儿的长期治疗。鉴于临床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考虑,不应单独使用LABA。目前有限的资料显示了5岁以下儿童使用LABA的安全性与有效性。4.茶碱:茶碱可与糖皮质激素联合用于中重度哮喘的长期控制,有助于哮喘控制、减少激素剂量,尤其适用于预防夜间哮喘发作和夜间咳嗽。控制治疗时茶碱的有效血药浓度在28~55μmol/L(5~10mg/L)。最好用缓释(或控释)茶碱,以维持昼夜的稳定血液浓度。但茶碱的疗效不如低剂量ICS,而且副作用较多,如厌食、恶心、呕吐、头痛及轻度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血压下降)。也可出现发热、肝病、心力衰竭。过量时可引起抽搐、昏迷甚至死亡。合并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甲氰咪胍及喹诺酮药时会增加其不良反应,与酮替芬合用时可以增加清除率,缩短其半衰期,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或调整用量。5.长效口服β2受体激动剂:包括沙丁胺醇控释片、特布他林控释片、盐酸丙卡特罗(Procaterol hydrochloride)、班布特罗(Bambuterol)等。可明显减轻哮喘的夜间症状。但由于其潜在的心血管、神经肌肉系统等不良反应,一般不主张长期使用。口服β2受体激动剂对运动诱发性支气管痉挛几乎无预防作用。盐酸丙卡特罗:口服15~30min起效,维持8~10h,还具有一定抗过敏作用。≤6岁:1.25μg/kg,每日1~2次;>6岁:25μg或5ml,每12小时用1次。班布特罗是特布他林的前体药物,口服吸收后经血浆胆碱酯酶水解、氧化,逐步代谢为活性物质特布他林,口服作用持久,半衰期约13 h,有片剂及糖浆,适用于2岁以上儿童。2~5岁:5 mg或5 m1;>5岁:10 mg或10 ml,每日1次,睡前服用。6.全身用糖皮质激素: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仅适用于重症未控制的哮喘患者,尤其是糖皮质激素依赖型哮喘。为减少其不良反应,可采用隔日清晨顿服。但因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副作用大,尤其是正在生长发育的儿童,应选择最低有效剂量,并尽量避免长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