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对焦虑症的诊断标准如下:焦虑症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焦虑情绪为主的神经症。主要分为惊恐障碍和广泛性焦虑两种。焦虑症的焦虑症状是原发的,凡继发于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躯体疾病的焦虑应诊断为焦虑综合征。其他精神病理状态如幻觉、妄想、强迫症、疑病症、抑郁症、恐惧症等伴发的焦虑,不应诊断为焦虑症。惊恐障碍诊断标准: 是一种以反复的惊恐发作为主要原发症状的神经症。这种发作并不局限于任何特定的情境,具有不可预测性。惊恐发作作为继发症状,可见于多种不同的精神障碍,如恐惧性神经症、抑郁症等,并应与某些躯体疾病鉴别,如癫痫、心脏病发作、内分泌失调等。【症状标准】(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2)惊恐发作需符合以下4项:①发作无明显诱因、无相关的特定情境,发作不可预测;②在发作间歇期,除害怕再发作外,无明显症状;③发作时表现强烈的恐惧、焦虑,及明显的自主神经症状,并常有人格解体、现实解体、濒死恐惧,或失控感等痛苦体验;④发作突然开始,迅速达到高峰,发作时意识清晰,事后能回忆。【严重标准】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病程标准】在1个月内至少有3次惊恐发作,或在首次发作后继发害怕再发作的焦虑持续1个月。【排除标准】(1)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如恐惧症、抑郁症,或躯体形式障碍等继发的惊恐发作;广泛性焦虑诊断标准: 指一种以缺乏明确对象和具体内容的提心吊胆,及紧张不安为主的焦虑症,并有显著的植物神经症状、肌肉紧张,及运动性不安。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症状标准】(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2)以持续的原发性焦虑症状为主,并符合下列2项:①经常或持续的无明确对象和固定内容的恐惧或提心吊胆;②伴自主神经症状或运动性不安。【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病人因难以忍受又无法解脱,而感到痛苦。【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6个月。【排除标准】(1)排除甲状腺机能亢进、高血压、冠心病等躯体疾病的继发性焦虑;(2)排除兴奋药物过量、催眠镇静药物,或抗焦虑药的戒断反应,强迫症、恐惧症、疑病症、神经衰弱、躁狂症、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等伴发的焦虑。
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4项:(1)兴趣丧失、无愉快感;(2)精力减退或疲乏感;(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4)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自伤行为;(7)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8)食欲降低或体重明显减轻;(9)性欲减退。【严重标准】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2周。【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
神经性呕吐的诊断标准: 指一组以自发或故意诱发反复呕吐为特征的精神障碍,呕吐物为刚吃进的食物。不伴有其他的明显症状,呕吐常与心理社会因素有关,无器质性病变为基础,可有害怕发胖和减轻体重的想法,但体重无明显减轻。【诊断标准】(1)自发的或故意诱发的反复发生于进食后的呕吐,呕吐物为刚吃进的食物;(2)体重减轻不显著(体重保持在正常平均体重值的80%以上);(3)可有害怕发胖或减轻体重的想法;(4)这种呕吐几乎每天发生,并至少已持续1个月;(5)排除躯体疾病导致的呕吐,以及癔症或神经症等。
神经性贪食的诊断标准: 是一种进食障碍,特征为反复发作和不可抗拒的摄食欲望,及暴食行为,病人有担心发胖的恐惧心理,常采取引吐、导泻、禁食等方法以消除暴食引起发胖的极端措施。可与神经性厌食交替出现,两者具有相似的病理心理机制,及性别、年龄分布。多数病人是神经性厌食的延续者,发病年龄较神经性厌食晚。本症并非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所致的暴食,也不是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碍继发的暴食。【诊断标准】(1)存在一种持续的难以控制的进食和渴求食物的优势观念,并且病人屈从于短时间内摄入大量食物的贪食发作;(2)至少用下列一种方法抵消食物的发胖作用:①自我诱发呕吐;②滥用泻药;③间歇禁食;④使用厌食剂、甲状腺素类制剂或利尿剂。如果是糖尿病人,可能会放弃胰岛素治疗;(3)常有病理性怕胖;(4)常有神经性厌食既往史,二者间隔数月至数年不等;(5)发作性暴食至少每周2次,持续3个月;(6)排除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所致的暴食,及癫痫、精神分裂症等精神障碍继发的暴食。【说明】有时本症可继发于抑郁症,导致诊断困难或在必要时需并列诊断。
神经性厌食的诊断 诊断标准: 是一种多见于青少年女性的进食行为异常,特征为故意限制饮食,使体重降至明显低于正常的标准,为此采取过度运动、引吐、导泻等方法以减轻体重。常有过分担心发胖,甚至已经明显消瘦仍自认为太胖,即使医生进行解释也无效。部分病人可以用胃涨不适,食欲下降等理由,来解释其限制饮食。常有营养不良、代谢和内分泌紊乱,女性可出现闭经,男性可有性功能减退,青春期前的病人性器官呈幼稚型。有的病人可有间歇发作的暴饮暴食。本症并非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病人节食也不是其他精神障碍的继发症状。【诊断标准】(1)明显的体重减轻比正常平均体重减轻15%以上,或者Quetelet体重指数为17.5或更低,或在青春期前不能达到所期望的躯体增长标准,并有发育延迟或停止;(2)自己故意造成体重减轻,至少有下列1项:①回避“导致发胖的食物”;②自我诱发呕吐;③自我引发排便;④过度运动;⑤服用厌食剂或利尿剂等;(3)常可有病理性怕胖:指一种持续存在的异乎寻常地害怕发胖的超价观念,并且病人给自己制订一个过低的体重界限,这个界值远远低于其病前医生认为是适度的或健康的体重;(4)常可有下丘脑-垂体-性腺轴的广泛内分泌紊乱。女性表现为闭经(停经至少已3个连续月经周期,但妇女如用激素替代治疗可出现持续阴道出血,最常见的是用避孕药),男性表现为性兴趣丧失或性功能低下。可有生长激素升高,皮质醇浓度上升,外周甲状腺素代谢异常,及胰岛素分泌异常;(5)症状至少已3个月;(6)可有间歇发作的暴饮暴食(此时只诊断为神经性厌食);(7)排除躯体疾病所致的体重减轻(如脑瘤、肠道疾病例如Crohn病或吸收不良综合征等)。【说明】(1)正常体重期望值可用身高厘米数减105,得正常平均体重公斤数;或用Quetelet体重指数=体重千克数/身高米数的平方进行评估;(2)有时厌食症可继发于抑郁症或强迫症,导致诊断困难或在必要时需并列诊断。
进食障碍是一组以进食行为异常为主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神经性厌食、神经性贪食,及神经性呕吐。儿童期拒食、偏食,及异食症等见儿童进食障碍。
患者:3年来老发呆,精神不振,打哈欠,高兴不起来,目光呆滞, :服用氟西丁和艾司唑仑有效,但停药就复发 我该终身服药吗 化验、检查结果:脑ct 脑电地形图,tcd 都正常 最后一次就诊的医院: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诊断是抑郁症。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李春波:1. 首次发作患者需要服药至少6-8个月,一般需要1年;如果反复发作,需要具体针对不同情况处理,用药时间要超过1年,大多情况需要长期服用药物。2. 大多数患者需要合用心理治疗,疗效才能更加巩固。患者:象我这种情况选用氟西丁片长期治疗合适吗,还是用其它的抗抑郁药?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李春波:1. 假如您服用氟西汀后疗效较好而且没有什么副反应,可以进行长时期的维持治疗,但需要定期就近看专科门诊,定期(一般3-6个月)复查血生化指标(主要是肝功能、肾功能)。2. 仅供参考,具体请至专科医疗机构咨询个体用药情况。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对精神分裂症(分裂症) 的诊断标准诊断标准: 本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过程中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症状标准】至少有下列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规定:(1)反复出现的言语性幻听;(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贫乏或思维内容贫乏;(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谬的妄想;(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严重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进行有效交谈。【病程标准】(1)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1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标准,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罹患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什么是强迫症近年世界卫生组织曾进行了一个大规模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强迫症的年患病率为0.5~1%。强迫症是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心理障碍。其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两者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强迫行为的冲动来源于自身,违反自己的意愿,有时极力抵抗,但病人自己无法控制;病人也能意识到这种行为是不正常的,但无法摆脱。强迫症有哪些表现?1. 强迫检查:多为减轻强迫怀疑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措施。常表现为反复检查门窗、煤气是否关好,电插头是否拔掉等, 严重者检查数十遍还不放心。2. 强迫洗涤:多源于怕受污染这一强迫观念而表现反复洗手、洗衣物、消毒家具等。往往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自知没有必要,但控制不住。3. 强迫性仪式动作:病人为了对抗某种强迫观念所引起的焦虑所采取的动作,逐渐发展固定而形成。4. 强迫询问:病人常常不相信自己,为了消除疑虑或穷思竭虑给自己带来的焦虑,常反复询问他人,以获得解释与保证。5. 强迫缓慢:病人可能否认有任何强迫观念, 缓慢的动机是努力使自己所做的一切都非常完美。以完美、精确、对称为目标, 常常导致失败,因而增加时间。为什么会出现强迫症?遗传及个性 家系调查发现,强迫症患者的父母中有约一部分人患有强迫症,远远较普通人群高。另外,由于人格特征又在强迫症的发病中起一定作用,故提示强迫症与遗传有关,在临床上也观察到,约2/3 的强迫症患者在病前即存在有强迫性人格。强迫性人格的特征是:谨小慎微、他们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做事追求完美、注重细节,酷爱清洁、办事井井有条,力求一丝不苟。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 、"不安全" 和"不确定"的感觉。他们或者表现为循规蹈矩,缺少决断,犹豫不决,依赖顺从,胆小怕事;或者表现为固执倔强,墨守成规、宁折不弯及脾气急躁。心理社会刺激 竞争激烈的工作环境本身就可引起强迫症状的产生。再加上有的人,由于性格问题,可能与周围的人群关系紧张,现实中的矛盾诱发心理焦虑而形成强迫症。患强迫症的人,几乎都是在现实中出现了令其难以化解的矛盾冲突,特别是出现了适应性困难,这种状况使强迫症患者产生了严重的焦虑状态,让患者身心不安。这时,患者极易把自己对现实问题的焦虑和担心,转移到对某一种强迫症状的担心和焦虑上。消极的思维方式 心理正常的人有时也会遭遇现实的挫折和矛盾,但是他们不会夸大问题的消极后果,而是去积极地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和矛盾,或用一些有益的活动去调整身心,这样就有利于他们从矛盾和焦虑状态迅速走出来。而强迫症患者之所以患强迫症,就在于在他们的思维方式中,爱把问题往消极方面定向,而且还爱夸大消极的后果。激烈的心理冲突 健康人遇到心理冲突,敢于正视它,想方设法去处理解决它。而神经症患者不能面对现实,不能用有效的行动去改善人际关系,不能用切实的措施去逐步解决生活工作学习中的各种现实问题,便只能陷在心理冲突之中原地踏步不前。这样,心里有矛盾冲突,既不与人沟通,也不想办法去解决,而是拖延、回避、无所作为,迟早要酿成严重的神经症。得了强迫症怎么办首先,不要追求完美。不要过分在乎自我的形象,做事情不要过于追求完美。不要老是问自己我做得好吗?这样做对不对呢?别人会怎么看我等问题。其次,凡事顺其自然。强迫症的另一个特点是喜欢琢磨,钻牛角尖。一个芝麻大的事情往往会想出天大的事来。因此,在思考问题时,要学会接纳他人的意见,不要一意孤行,要学会适应环境,而不要刻意去改变环境。第三,学会享受过程。不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过分看重结果。有所为,有所不为。做事情要抱着一种欣赏、感受、体验快乐的心情和热情,重视过程,不要过分重视结果。第四,对自身情况有所了解。要对自己的个性特点和所患疾病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对现实状况有正确客观的判断,学习合理的应激处理方法,增强自信,以减轻其不确定感。不好高骛远,不过分追求精益求精,以减轻其不完美感。第五,需要家庭支持。家人、朋友对病人要足够重视,应及时开解病人,鼓励病人积极从事有益的文体活动,转移其注意力,使其逐渐从强迫的境地中解脱出来。第六,寻求专业帮助。自我调节不能解决问题时,要请心理医生或精神科医生实施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其中心理治疗包括认知行为治疗、精神分析治疗等。系统脱敏疗法可逐渐减少病人重复行为的次数和时间。目前主张药物治疗合并心理治疗一起运用,大多数强迫症患者需要较长的治疗时间。相关链接哪些人易患强迫症追求完美的人容易患强迫症。从人格基础来看, 有强迫倾向的人, 一般都存在过于追求完美和理想主义的倾向。他们做事认真、刻板, 往往对自己要求过高, 有强烈的完美感, 特别讲究秩序。在完美主义的推动下, 人就会拼命工作, 成功也随之成了一种强迫的需要。社会压力过大的人易患强迫症。社会对成功人士的要求往往很高, 如在公共场合不能乱说话、乱喝水, 工作也成了由外在动机所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