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2.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散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2.被动免疫制剂注射:按暴露前(后)程序完成了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细胞培养疫苗)者,不再需要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狂犬病是一种致死性传染病,感染狂犬病毒后,不会立即发作,有数日到数个月不等的潜伏期,其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年龄、感染部位、伤口轻重等因素,但其病程不超过6天,一旦发病死亡率为百分之百。现在临床上也没有治疗药物,因此对于狂犬病,预防比治疗更为重要。暴露后的预防处置分为三部分:1、早期规范的伤口处理(伤口立即予以20%肥皂水冲洗伤口,冲洗时间不低于15分钟,予以碘伏消毒)2、正确的使用被动免疫制剂(视伤口暴露分级情况,若为III级或者位于头面部的II级暴露,需要使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3、按期全程接种合格的狂犬疫苗(目前常用的接种程序有两种:五针法:0-3-7-14-28天,四针法(2-1-1):0+0-7-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