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过敏性紫癜的患者在饮食上一定要多加注意才是,在饮食上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比如说控制饮食、调整饮食结构等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控制饮食:过敏性紫癜患者要禁食容易导致过敏的食物。这些食物主要有①、鱼、虾、蟹及其他海产品;②、肉类、蛋类、奶制品等;③、辛、辣、刺激性食物,例如大葱、大蒜、韭菜、香菜各种调料、各种饮料、小食品和含酒类饮品;④、异地或海外进口的蔬菜、水果也尽可能不要吃,例如龙眼、荔枝、芒果、蚕豆、菠萝等南方水果,不适于北方患者食用;⑤、过敏性紫癜患者最好不要食用自己从未吃过的新鲜花蕾之类的蔬菜,植物花粉也是一种常见的致敏物;⑥、病人一旦发现对某种食物过敏,应终身禁用这种食物,甚至这种食物接触过的炊具和餐具也不宜使用。一般来说,人类祖祖辈辈经常吃的和经常接触的物质不易引起过敏,例如植物性饮食比较安全,引起过敏的机会很少。而富含异体蛋白质尤其是动物蛋白的食物可引起过敏性紫癜;另外,一些化学物质,例如药物、食品添加剂也容易引起过敏。调整饮食:过敏性紫癜患者要适当多吃些营养丰富的植物性食品,以补充营养。建议应多吃高维生素C、维生素K、高植物蛋白的食物。维生素C有减低毛细血管通透性和脆性作用,维生素K有利于凝血和止血。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有柚子、橙子、柑橘、苹果、柠檬、草莓、猕猴桃、鲜枣,西红柿以及各种绿叶蔬菜等。在冬季蔬菜缺乏时,可以食用维生素C含量较高的绿豆芽。富含维生素K的食物有菠菜等。高植物蛋白的食物有豆腐等。由于维生素C、维生素K都不耐高温,所以烹调时不宜高温和时间过长。总的来说,饮食宜清淡,主食以大米、麦粉、玉米面为主,辅食可以多吃本地常见的各种蔬菜、水果和豆腐豆制品。
嗜酸粒细胞增多可以分为四类:反应性、继发性、克隆性和特发性反应性嗜酸粒细胞增多可见于过敏性疾病、某些感染、皮肤病继发性嗜酸粒细胞增多常伴随某种疾病发生,如,结缔组织病、肿瘤、内分泌疾病、免疫缺陷病、间质性肾病等克隆性嗜酸粒细胞增多为恶性疾病,包括慢性嗜酸粒细胞白细胞、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白血病(AML-M4Eo)及骨髓增生性疾患特发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嗜酸粒细胞增多可以分为四类:反应性、继发性、克隆性和特发性反应性嗜酸粒细胞增多可见于过敏性疾病、某些感染、皮肤病继发性嗜酸粒细胞增多常伴随某种疾病发生,如,结缔组织病、肿瘤、内分泌疾病、免疫缺陷病、间质性肾病等克隆性嗜酸粒细胞增多为恶性疾病,包括慢性嗜酸粒细胞白细胞、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急性髓细胞白血病(AML-M4Eo)及骨髓增生性疾患特发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中国医师道德准则》规范了医师的道德底线,促使医师把职业谋生手段升华为职业信仰;医师应遵从行业自律的要求,以医师职业为荣,笃行中国医师道德准则,赢得社会的尊重,让医学的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一、基本准则1. 坚持患者至上,给予患者充分尊重。2. 敬畏生命,以悲悯之心给予患者恰当的关怀与照顾。3. 不因任何因素影响自己的职业行为,拒绝参与或支持违背人道主义的行为。4. 在临床实践、教学、研究、管理或宣传倡导中,承担符合公众利益的社会责任。5. 终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6. 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医疗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益。7. 维护职业荣耀与尊严,保持良好执业状态。二、医师与患者8. 不因患者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政治关系、种族、宗教信仰、国籍、出身、身体或精神状况、性取向或经济地位等原因拒绝收治或歧视患者。9. 耐心倾听患者陈述,建立相互尊重的合作式医患关系。10. 以患者可以理解的语言或方式与之进行交流,并尽可能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不以不实的宣传或不正当的手段误导、吸引患者。11. 不以所学的医学知识和专业技术危害患者或置患者于不必要的风险处境。12. 医师不应将手术、特殊检查和治疗前的知情同意视为免责或自我保护的举措,更不应流于形式或视为负担,而应重视与患者的沟通和宣教。13. 医师享有对患者处方、治疗或转诊等技术决策的自主权,当患者利益可能受到损害而医师本人无力解决时,应主动通过相关途径寻求解决。14. 选择适宜的医疗措施,对于经济困难的患者尽量给予医疗帮助或协助其寻找救助途径。15. 追随医学进步,不断更新知识,通过自我提升,更好帮助患者。16. 在医疗实践中,严格区分治疗行为与实验行为,恪守职业道德。17. 正确评价自己的医疗能力,在个人技术有局限性时,应与同事商讨或寻求帮助,以求得到合理诊疗方案。18. 在临床实践中应时刻关注可能威胁患者安全的危险因素,并积极向管理者提出危险预警和改进建议。19. 在指导医学生临床诊疗活动中应避免给患者带来身心损害。20. 慎重对待患者对于维持生命治疗的选择。尊重丧失能力患者在其丧失能力之前所表达的意愿,可通过生前遗嘱、替代同意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的权益。21. 为患者保守秘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或评论涉及患者隐私或有身份识别的信息。22. 除信息公开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而需要隐瞒信息的情况外,患者有权知道病历上与其相关的信息及健康状况,但病历上如涉及第三者的保密信息,医师则应征得第三者同意才可以告知患者。23. 尊重患者的合理要求和选择,尊重其接受或拒绝任何医疗建议的权利。24. 面对失去意识的急危患者,应寻求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无法联系患者法定代理人时,医师可默认为患者同意,报经医疗机构管理者或授权负责人同意后施救。对自杀患者,也应挽救其生命。25. 对行为能力受限的患者,应尽量让其在诊疗过程中参与决策。26. 如果患者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人禁止为患者提供必要的治疗时,医师有义务提出异议,如在危急时则以患者利益至上而从事医疗行为。27. 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特别关注对未成年人、妇女和精神障碍者的人身保护。28. 在宣告患者死亡时,要严格按照临床死亡标准和相关医疗程序施行。在患者死亡后,应当安慰家属,告知其善后事宜。三、医师与同行29. 医师应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和支持;正确对待中医、西医各自的理论与实践。30. 公正、客观评价同行医师的品格和能力,不包庇和袒护同行,积极参与医疗技术鉴定和出庭作证等法律程序。31. 医师不应相互诋毁,更不得以不正当方法妨碍患者对其他同行的信赖。32. 医师应与同行相互学习与交流,并将自己的技术和知识无私地传授给年轻或下级医师。四、医师与社会33. 给予急需医疗帮助的人提供适当的医疗帮助并负有专业责任。34. 对社会负有解释科学知识的专业责任,医师应成为公众健康的倡导者、健康知识的传播者和公众健康危险的警示者。35. 要意识到团体、社会和环境在患者个人健康方面的重要影响因素。要在公共健康、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社会福利以及相关立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36. 应确保所参与的项目研究符合科学和伦理道德要求。五、医师与企业37. 不得因医药企业的资助而进行有悖科学和伦理的研究,不能为个人利益推销任何医疗产品或进行学术推广。38. 对于医药企业资助的研究,医师应该在公布、展示研究成果或宣教时声明资助事实。39. 医师不得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对于企业的公益资助、临床研究或学术推广应按规定申报和说明。40. 应当抵制医药企业假借各种名义向医师推介的处方药品搭售、附赠等促销活动。
血友病有哪些的遗传方式?血友病甲是一种与X染色体基因有关的出血性隐性遗传病。大约每5000-10000个男性中就有一个血友病甲患者。病人因反复出现自发性出血, 导致关节损伤,或畸形致残。先天性因子Ⅷ缺乏为典型的性联隐性遗传,由女性传递,男性发病,控制因子Ⅷ凝血成分合成的基因位于X染色体。患病男性与正常女性婚 配,子女中男性均正常,女性为传递者;正常男性与传递者女性婚配,子女中男性半数为患者,女性半数为传递者;患者男性与传递者女性婚配 ,所生男孩半数有血友病,所生女孩半数为血友病,半数为传递者。约30%无家族史,其发病可能因基因突变所致。因子Ⅸ缺乏的遗传方式与血友病甲相同,但女性传递者中,因子Ⅸ水平较低,有出血倾向。血友病甲有四种遗传方式:1、血友病甲患者与正常女性结婚,所生儿子为正常,女儿均为携带者。2、正常男性与女性携带者结婚,所生儿子50%可能患有血友病甲,女儿50%可能为携带者。3、血友病甲患者与女性携带者结婚,其女儿为血友病患者和携带者的概率各为50%,其所生儿子患病的可能性占50%。4、男女都为血友病患者的人结婚,其所生子女均为血友病患者。血友病乙遗传方式和血友病甲相似,血友病乙患者的女儿均为携带者,儿子为正常人。
白血病患者在化疗期间需注意以下几点: (1)饮食方面,尽管化疗所致的胃肠道反应会使患者在此期间食欲下降、胃纳减退,但为保持必要的体力与营养,患者应尽可能的摄人富含维生素及高价蛋白质的食品。不吃辛辣刺激、生冷、坚硬变质等食品,新鲜水果应洗净、削皮后再吃。 (2)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以防止在抵抗力极低的情况下病从口人。 (3)保持大便通畅,便后尽可能坐浴以保局部清洁。对于有痔疮或大便秘结者,可常规使用痔疮宁栓及缓泻药。 (4)减少与外界的接触。减少不必要的探视。如遇人多的环境或周围有感冒"患者,应带口罩以减少交*感染机会。 (5)患者居室或病房内不宜摆放过多的鲜花,尤其应避免放花盆,这样可减少由于花草或泥土中带有的霉菌孢子、细菌等引起的感染。 (6)尽量不以硬物挖耳或剔牙,以防局部破损并招致感染。
红细胞疾病 缺铁性贫血、巨幼细胞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药物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急性失血性贫血、慢性病贫血、血色病等;白细胞疾病 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恶性淋巴瘤(霍奇金淋巴瘤、非霍奇金淋巴瘤)、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恶性组织细胞病、多发性骨髓瘤等;出血性疾病 单纯性紫癜、过敏性紫癜、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无力症、血友病、获得性凝血机制障碍性疾病等;骨髓增生性疾病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