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化学物质成瘾而言,指停止使用药物或减少使用剂量或使用拮抗剂占据受体后所出现的特殊的心理生理症状群,或社会功能受损。其机理是由于长期用药后,突然停药引起的适应性的反跳(rebound)。症状以及严重程度与所用物质和剂量有关,再次使用可缓解症状,不同药物所致的戒断症状因其药理特性不同而不同,一般表现为与所使用药物的药理作用相反的症状。例如酒精(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戒断后出现的是兴奋、不眠,甚至癫痫样发作等症状群。对非化学物质成瘾而言,指停止或者减少某些行为的频度后所出现的特殊心理生理症状群,或社会功能的受损。 有些物质成瘾后的戒断往往是难以忍受的、致命的,往往需要紧急医学干预!
成瘾(addiction)一词被广泛使用在日常生活中。成瘾行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成瘾者有做某种行为的强烈欲望,但行为的结果害人害己,如果控制不做,则紧张、焦虑等逐渐增加,一旦完成此行为,则紧张、焦虑迅速地暂时得以解脱。但是,过一段时间后,如几小时、几天或几周又重新出现实施此行为的欲望,外部、内部环境刺激往往能诱发此欲望。最后成瘾者希望能控制此行为,但屡屡失败。即:行为的强迫性(compulsivity)即,不顾后果的强烈从事某种行为的动机,和行为的持续性(persistence),即行为的失控(loss of control)导致成瘾行为的持续存在。成瘾行为大致可分为:化学物质成瘾,如海洛因、摇头丸、麻果、K粉、大麻等;非化学物质成瘾,如电脑网络成瘾、病理性赌博等。医学角度,成瘾又称作依赖(dependence),对化学物质成瘾而言,定义其为:是一组认知、行为和生理症状群,表明个体尽管明白使用成瘾物质会带来明显的问题,但还在继续使用,自我用药的结果导致了耐受性增加、戒断症状和强迫性觅药行为(compulsive drug seeking behavior)。(注:强迫性觅药行为是指使用者冲动性使用药物,不顾一切后果,是自我失去控制的表现,不一定是人们常常理解的意志薄弱、道德败坏的问题)。附:物质、精神活性物质、药物指能够影响人类心境、情绪、行为、改变意识状态,并有致依赖作用的一类化学物质,人们使用这些物质的目的在于取得或保持某些特殊的心理、生理状态。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物质或成瘾物质(substance)、药物(drug)。而我们常说的毒品是社会学概念,指具有很强成瘾性并在社会上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我国的毒品主要指阿片类、可卡因、大麻、兴奋剂等药物。能够产生依赖的物质有很多,根据药理学特性可以分为以下种类:1. 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如巴比妥类、安定类、酒精等。2. 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如咖啡因、苯丙胺、可卡因。3. 大麻:大麻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名的致幻剂,适量吸入或食用,可使人欣快,增加剂量可使人进入梦幻,陷入深沉而爽快的睡眠之中,主要成分为Δ9四氢大麻酚。4. 致幻剂:能改变意识状态或知觉感受,如麦角酸二乙酰胺(LSD)、仙人掌毒素(mescaline)等。5. 阿片类:包括天然、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如海洛因、吗啡、鸦片、美沙酮等。6. 挥发性溶剂:如丙酮、苯环已哌啶(PCP)等。7. 烟草(尼古丁)。在上述成瘾性物质中,有些是可以在商店里随便买到的,如香烟、酒类,他们主要在社交场合下使用,又称社交性成瘾物质。有些可在医院里或药店里买的到,又称处方用药。还有属于在任何场合下都禁止使用的药物,如海洛因、大麻等,称之为非法成瘾物质。成瘾行为危害很大,如有相关问题,请尽快到专业机构咨询和治疗!
一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1. 纵向比较,即与其过去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精神活动是否具有明显改变;2.横向比较,即与大多数正常人的精神活动相比较,是否具有明显差别,某种精神状态的持续时间是否超出了一般限度3. 是否与现实环境相符,即应注意结合当事人的心理背景和当时的环境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需要指出的是:“判断”是非常困难的,即使受到严格训练的专科医生,临床判断是否病态时,也常常“误判”。
精神(心理)健康(mental health)和精神(心理)障碍(mental disorders)精神(心理)健康与躯体健康同样重要,可以说,没有精神健康就没有健康。 对精神健康的定义不一,可以理解为成功履行精神功能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能产生建设性活动、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调整自己以适应环境。精神健康是个人安康、事业成功、家庭幸福、良好的人际交往、健康的社会关系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精神(心理)障碍是一类具有诊断意义的精神方面的问题,特征为认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改变,可伴有痛苦体验和/或功能损害。这些认知、情绪、行为改变使得病人感到痛苦,功能受损或增加病人死亡、残疾等的危险性。精神障碍的核心部分是失去现实检验能力、有明显幻觉妄想的精神病性障碍(psychotic disorders),外围是一些神经症性疾病(neurotic disorders),如焦虑、恐怖、强迫等,再外围可能是一些人格、适应不良等问题。在美国,每10个人中就有1个人在其一生某个时段中住进精神病院,约1/3~1/4的人群将因精神健康问题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我国目前精神病性障碍约有1600万,抑郁症患者约有3000万,识别率、治疗率较低,这是我国的精神卫生事业的巨大挑战之一。应当指出,精神健康与精神障碍并非对立的两极,而是一个移行谱。
就精神科而言,个人认为,总体上最好遵循“STEPS”原则:安全(Safety)能耐受(Tolerability)有效(Efficacy)价格合理(Pricing)方便(Simplicity)真实世界中(real world),每个患者的情况又各不相同,对药物的“正、副反应”等均有不同的差异,故医生在选择药物时最好能和“患者(家属)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共同决策,“个体化”制定治疗方案。
在精神科只有两种情况需要做出紧急风险评估,一种是患者存在伤人行为,另一种是患者可能存在自伤的危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1.确定患者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后果;2.确定可能会诱发患者出现危险行为的因素;3.确定可能会阻止患者出现危险行为的因素;4.确定哪些措施可以立即采取。一般说来,严重的抑郁症患者、老年男性、支持系统差、社会经济地位低、以往出现过自杀史等,都是自伤或自杀的高风险因素。而精神分裂症、命令性幻听、男性、既往暴力史等,提示伤人风险性较高。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如事先警告患者的监护人,对患者可能出现的行为采取防备;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通知警察;入院前严格检查患者随身携带的物品;在紧急情况下强制患者住院治疗等。
自知力(insight)又称领悟力或内省力,是指患者对自己精神状态的认识和判断能力。不同精神疾病自知力的损害程度是不同的。“轻症”患者的自知力一般保持完整,即患者能够认识到自己的异常精神活动,并为此感到痛苦而积极寻求医疗帮助。“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自知力一般是缺乏的,即患者不能认识到自己的病态表现,否认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认为自己的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理症状都是客观现实,故往往拒绝就医、治疗。自知力缺乏是重性精神障碍的重要标志,临床上往往将有无自知力及自知力恢复的程度作为判定病情轻重和疾病好转程度的重要指标。自知力完全恢复是精神疾病康复的重要指标之一。临床上,自知力与患者是否主动求医,以及治疗的依从性,继而和患者的临床疗效和结局关系密切。拓展阅读:In psychology and psychiatry, insight can mean the ability to recognize one's own mental illness. This form of insight has multiple dimensions, such as recognizing the need for treatment, and recognizing consequences of one's behavior as stemming from an illness. A person with very poor recognition or acknowledgment is referred to as having "poor insight" or "lack of insight". The most extreme form is anosognosia, the total absence of insight into one's own mental illness. Many mental illnesses are associated with varying levels of insight.Cited from: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nsight,Sep. 2015
强迫思维(obsessions) 指在患者脑中反复出现的想法(thoughts)、冲动(urges)或“图像(images)”,明知不合理和没有必要,患者试图“不理会、压制或用其他想法去中和”但最终是徒劳,常伴有痛苦体验。强迫思维常表现为:1.反复出现某些想法,如担心被别人传染某种疾病。2.总是怀疑自己的言行是否正确、得当(强迫怀疑)3.反复回忆做过的事情或说过的话(强迫回忆)4.反复出现一些对立的思想(强迫性对立思维),如听到“和平”就不自主的联想到“战争”5.反复考虑毫无意义的问题(强迫性穷思竭虑),如为什么2+3=5等。强迫行为(compulsions):往往是受强迫思维的“驱使”或根据自己认定的“规矩”重复的行为(洗手、排序、检查等)或精神活动(计算等),这些行为旨在“预防或减少焦虑或痛苦,或预防特定可怕的一些事件发生等",但结果往往是徒劳。如果发现有上述的表现,一定要找专科大夫,给予确认,以便早期发现和诊治,以利于疾病的早期康复。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概括的反映,它可以揭露事物内在的、本质的特征,是人类认识活动的最高形式。思维包括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判断和推理等基本过程。正常思维具有:1. 目的性:指思维围绕一定的目的进行,并解决某一问题。2. 连贯性:指思维过程中的概念前后衔接,相互联系。3. 逻辑性:指思维过程符合思维逻辑规律,有一定的道理。4. 实践性:指思维能够通过客观实践的检验。妄想(delusion)是一种思维内容障碍,它是在病态推理和判断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病理性的歪曲的信念。其特征包括:1. 妄想内容与事实不符,缺乏客观现实基础,但患者仍坚信不移。2. 妄想内容涉及患者本人,且与个人有利害关系,“别人都在议论我(本人), “有人跟踪和监视我(本人)”。3. 妄想内容具有个体独特性,是个体的心理现象,并非集体信念。4. 妄想内容与患者的文化背景和经历有关,且通常有浓厚的时代色彩。妄想应注意与幻想区别。幻想是一种超现实的遐想,将不同的元素或是内容组合在一起的思考形式。部分人遇到挫折或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往往想入非非,把自己放到想象的世界中,以应付挫折,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但幻想通常具有一定目的性,易于纠正。临床常见妄想有:1. 关系妄想(delusion of reference) 患者认为周围环境中所发生的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均与自己有关。如认为周围人的谈话是在议论自己,别人的咳嗽是针对自己的,甚至认为电视上播出的和报纸上登载的内容也与自己有关。2. 被害妄想(delusion of persecution) 患者坚信自己被某些人或某组织进行迫害,如投毒、跟踪、监视、诽谤等。患者受妄想的影响可出现拒食、逃跑、报警、自伤、伤人等行为。如果发现有上述的表现,一定要找专科大夫,给予确认,以便早期发现和诊治,以利于疾病的早期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