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天我们会受到多少剂量的辐射?日常生活中我们受到的天然辐射剂量为2-4毫西弗。日常生活中,我们坐10小时飞机,相当于接受0.03毫西弗辐射。一天抽一包烟,一年下来受到的剂量在0.5-1 毫希弗。胸部、口腔、四肢X射线诊断0.01毫西弗,乳腺、髋部、脊柱、腹部、骨盆X射线诊断、头部CT为1毫西弗,腹部CT约10毫西弗,当然这只是大概剂量。规定职业人员的年剂量最高限值为20毫西弗。二、多少剂量辐射对人体会产生健康危害?辐射效应分为随机效应和确定性效应。确定性效应分为急性效应和慢性效应。一次小于100毫西弗的辐射,临床上观测不到任何变化,对人体无影响。一次200毫西弗可能会引起急性放射反应,如乏力,淋巴细胞可能会轻度降低,但一两周之内很快就恢复。一次1000-2000毫西弗,可能会引发轻度急性放射病,活不活得了,要看造化。任何确定性效应都有剂量效应关系,因此一次医学照射是不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慢性效应是指多次反复长期接受受照,一般指职业人群暴露,因此国家对职业人群制定了接触限值。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再加上超过一定照射工龄,那医生的慢性放射病的机会就大大增加。放射技术、诊断、治疗的医生都必须做过培训的,他们都知道。随机效应是指遗传效应和远期效应。如怀孕的孕妇最好不要拍摄腹部X射线。远期效应一般指肿瘤的发生,肿瘤的发生一般用概率计算,一次照射肿瘤的发生一般按照剂量以十万、百万、千万分之概率计算,因此受照患者大可不必担心,还是担心一下雾霾对呼吸道肿瘤的发生的影响吧。三、到医院做医学X射线检查应注意什么?首先减少照射时间:尽量用摄影代替透视;18岁以下的孩子尽量避免透视。其次,做好患者防护屏蔽以减少无效X线量。受照时,建议您的无关部位请医生做好防护,比如您照胸部时,可以带好铅帽、铅围裙等。最后,做好距离防护。在接受X线检查时,除受检部位外,应使身体的其他部位尽量远离有用线束及其照射部位。建议无关人员一定到照射室外等候,实在需要家属陪同,一定请医生给您穿戴好防护服(卫生部门要求医院都配备的)。四、医学检查的防护原则是什么?放射防护三个主要原则:首先判断X检查的必要性,这叫实践的正当性。在满足诊断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剂量,因有的医学检查是必须的,这叫放射防护的最优化。最后应该限制个人所受总照射量,这叫个人剂量的限制。五、核磁共振、CT、微波、同位素等辐射相同吗?不同,核磁共振主要为磁场,其产生的效应主要为致热效应。CT主要是X射线。同位素可能产生α、β射线等。微波就多了。还有射频,有低频、中频、高频。所以其生物效应也不一样。患者在接受检查和治疗时,应咨询好其不良反应,做到心中有数。医生应了解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和适应症禁忌证,与患者做好充分的沟通。六、怀疑自己受到过量或意外受照,如何做?如果受到急性意外照射,最好咨询放射医学或职业医学专业医生,他们需要放射诊断医师的培训。至于受照剂量的估算,一般医生会请放射物理工程师计算,这是需要专业培训的。七、网上的知识太多,我该相信谁?网上的东西鱼目混杂,大家要有一双慧眼。我接受过很多患者的咨询。一来说明大家比以前更关注自己的健康,二来说明大家放射医学知识真的太少。再就是有的患者或多都有一些心理方面的问题,有的患者做完咨询就冰雪释疑了,有的患者真的一个念头纠缠不放。已经照了,该吃吃,该喝喝,随他去吧。要不然,您若实在放不下,就找心理医生聊聊吧。本文系邹建芳医生授权好大夫在线(www.haodf.com)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解码染发剂危害日期:2013-09-22 作者:何帆 来源:《新安全》解码染发剂危害两年前,一名38岁英国女子在使用某化妆品巨头的染发剂数分钟后,突然倒地不起并且呼吸停止。据悉,染发剂的主要成分对苯二胺(PPD)很可能是夺命事件的元凶。美国研究指出,对苯二胺是国际公认的一种致癌物质。尽管如此,染发仍受许多爱美之人推崇。染发剂究竟危害几何?在染发之前,你是否也曾有过这样的顾虑:美发厅和商场出售的染发剂是否真的对人体有害?有没有不伤人的染发剂?怎样可以做到安全与美丽同在?美丽光环背后的安全隐患自1907年法国化学家欧仁·舒莱尔发明了全世界第一支人工染发膏,改变头发颜色就成为全球时尚。在亚洲,60%的日本和韩国女性染过发,在新加坡,30%~40%的女性染发,在我国,据央视对2600位女性的调查显示,近四成会经常染发。染发俨然已经成为当今时尚与潮流的风向标。解放军304医院皮肤性病科主任邹先彪博士介绍,一般染发剂可分为四类,分别是暂时性染发剂、渐进式染发剂、半永久性染发剂和永久性染发剂。暂时性染发剂,其颜色存留时间较短,只会留存在头发的表面,用洗发液就可以将这类染剂洗净,通常无害。渐进式染发剂是一种金属性的染剂,多数含有铅、硫等成分,需要每天涂抹在头发上,金属逐渐沉积在头发上而使头发变色。这类染发剂可以取代发油,多为男士使用。这种染发剂所含的铅可能影响儿童的健康,所以家长要谨慎使用。半永久性染发剂所使用的染料分子量较小,对头发有较强的亲和力,可以穿透发干产生染发效果,染发后洗头发时常可见到颜料被洗出,通常可以抵挡5~12次的洗发过程而不褪色。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常见的染发剂以半永久性染发剂和永久性染发剂居多。邹先彪认为,前三类染发剂使用率较低,对人体伤害较小,最常用的是永久性染发剂,它的危害是巨大的。永久性染发剂通常会使用两种制剂,第一种制剂起漂白作用,将头发漂白,漂白过程需加入过氧化氯和过硫化物,用量过大时可闻到刺激性气味。第二种制剂才起到染发作用。危险的元素目前,专业美发机构所用的染发剂和零售市场销售的基本是化学染发剂。那么,这些染发剂都含有哪些危险元素呢?对苯二胺:对苯二胺是一种已知的致敏剂。短时间大剂量接触可以导致急性中毒,其主要的临床表现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2002年有染发剂生产作业工人接触大剂量对苯二胺发生急性中毒的报道,患者血液中高铁血红蛋白高达78%,证实了其急性中毒的临床特征。我国现行法规《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对苯二胺在染发剂中最大允许浓度为6%,而欧盟最近公布相关规定,已将染发剂中对苯二胺的允许浓度由原来的6%降至2%。在此剂量条件下正常使用,显然不具备发生急性中毒的剂量条件。对苯二胺在1939年已经被定义为强致敏原,能够引起染发剂皮炎是不容忽视的共识。有相关报道,普通人群中有5%左右的个体在染发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局部皮肤红斑、脱屑、瘙痒或水肿。因此,含有对苯二胺的染发剂应当注明含该物质,并建议消费者在使用前做过敏试验,在染发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与头皮的接触面积,建议美发师在染发过程中戴手套以防止皮肤接触。由于对苯二胺属于芳香胺类化合物,数十年来研究人员一直密切关注其潜在致癌性。研究结果表明,对苯二胺氧化产物可诱导细胞发生转化,提示氧化型染发剂具有潜在的致癌危险性。研究者同时提出,由于是细胞水平的体外实验,为了明确其是否具有致癌性,有必要进行动物致癌实验,观察转化细胞是否在动物体内形成肿瘤。也有研究者认为,现在进行的很多安全性评价研究,其操作条件与人们实际接触染发剂的方式和剂量有所不同,容易过高估计染发剂对人体的危害。应改进实验设计,模拟人们实际接触染发剂的条件进行实验研究,从而得出更科学的结论。除了对苯二胺,染发剂中还有三种危险元素,包括重金属、过氧化氢和氨水。重金属:重金属元素铅、砷、汞是染发剂中有毒物质。汞离子能干扰皮肤内酪氨酸变成黑色素的过程,汞及汞的化合物都可以穿过皮肤的屏障,造成汞中毒,出现大量的黑斑;砷及其化合物都有毒性,皮肤如大量吸收砷可引起皮炎、色素沉积等皮肤病,最终导致皮肤癌;过量的铅被皮肤吸收会危害人体健康,如影响造血系统、神经系统、肾脏、胃肠道、心血管等功能。过氧化氢:过氧化氢也叫做显色剂或氧化剂。这一原料具有不同的形式和强度,它可以催化颜色形成和产生更持久的颜色。显色剂用量越大,就会从头发上除去越多的硫。头发没有了硫,就会变硬变轻。因此,长期使用会使头发变得枯黄、分叉,甚至会严重脱发。造成发质严重下降,头发将无法再恢复到健康的状态。氨水:大多数氧化型染发剂都有很大的刺激味,这是因为大部分的碱化剂使用的都是氨水,长期接触可出现皮肤色素沉积或手指溃疡等症状。氨水可以通过头皮毛囊进入人体,长期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比较大危害。因此在我国标准GB7916《化妆品卫生标准》中就对氨水的使用限量作了明确规定。这样染发:把危害降到最低第一步:皮肤测试别忽视如果要保持头发健康,最好少用染发剂。如果一定要染发,首先需做皮肤测试。专家介绍,在进行皮肤测试时应先将少许染发剂涂抹在耳后,如果在2至3天没有反应,才能使用染发剂。不少染发剂的外包装上也提醒:“该产品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而在极少数的情况下会有严重的过敏情况发生,使用前48小时请做皮肤敏感性测试。”尽管知道皮肤测试的重要性,但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在染发前并没有得到发廊关于皮肤测试的服务。第二步:避免染发剂触碰皮肤如果一定要染发,怎么才能降低危害呢?在染发的时候,最好在头皮涂抹一些凡士林,以起到保护头皮作用。染发的时候,请技师尽量不要让染发产品接触到头皮和颈部皮肤,如果不慎沾到染发液后,可立刻用水冲洗干净。当然,在头皮有伤口时,千万别染发,以免染发剂的化学物质通过伤口进入到血液中去,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第三步:别让药剂残留染完发后一定要多清洗几次,不要让染发剂残留在头发上。切记,要用流动的水冲洗头发,特别小心别用手指抓破头皮,以免染发剂进入人体的血液循环。头发:能不染就别染染发剂对人体有害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么目前有没有纯天然健康的染发剂呢?中国美发美容协会会长闫秀珍介绍,市场上以及专业发廊中所见到的染发剂几乎都是化学成分的染发剂,纯天然植物的染发剂在市场上几乎找不到。和很多产品一样,染发产品是否合格和价格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染发剂的危害与染发剂是否合格、价钱高低没有关系。染发剂过敏也不决定于品牌,如果长期使用,那么该化学成分对人体健康的威胁就不会消失。北京协和医院血液科专家李蓉生说,染发剂成分中的对苯二胺会影响人体造血,但是这些成分具体会对人体造成何种伤害,还取决于各人的身体素质,比如对有毒物质的抵抗能力和抗过敏能力等,到目前为止,临床中他没有碰到过直接因为染发而导致的白血病病例。为保证健康,最安全的方法就是不去接触染发剂,平时尽量少染发。专家建议,一年染发次数不要超过两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疾病的患者不宜染发。此外,准备生育的夫妻以及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不适合染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专家朱铁君说,染发剂中的对苯二胺是具有较强致敏性的物质,对有过敏体质的人很容易造成皮肤过敏反应。朱铁君建议,有家族癌症病例的人使用染发剂要慎重,能不用最好不用。一般人使用时在允许的浓度下,用法正确并掌握好用量,应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有过敏体质的人最好不要染发,以免造成过敏反应。如何选择染发剂1、必须有正规的生产批号正规的染发剂是有生产批号的,其安全性经过卫生部安全评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其批号应该为卫妆特字(200×)第00××号字样,而且具有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没有上述批号的产品属于违规产品,消费者不要购买。2、尽量购买知名品牌现在,染发剂的生产厂家很多,品牌也多种多样,一些规模小的生产企业在质量控制方面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而大企业知名品牌的染发剂质量控制比较严格,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尽量购买大厂家、知名品牌的染发用品。3、索要相关证件我国卫生部已经制定了《染发剂原料名单(试行)》,以规范染发产品原料质量,最大限度地保证染料的安全性,正规厂家会严格按照这一规定使用对苯二胺。正规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索要批件的复印件。4、标识清楚完整购买染发剂要到正规的大商场或超市,购买时要看其包装是否完整,不完整的不要购买。产品的标识要清楚,除了生产批号和卫生许可证号外,产品的生产厂家、生产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安全警告、使用指南、满足保质期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等,都要标示清楚。5、区分不同性质的染发剂现在,市场上有原料成分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染发剂,这些染发剂毒性相对较小,过敏的发生率也比较低,但是染发的颜色较浅、坚持的时间较短。化学染发剂中含有对苯二胺,效果相对较好,但是容易引起过敏,而且长期使用对肝脏有危害。所以,在购买时,消费者要注意权衡利弊。摘自《新安全》2013年第7期作者:何帆
铊中毒华裔化学家李天乐使用重金属铊谋杀其丈夫王晓业让我们又想起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离奇的铊中毒让多才多艺的朱令全身瘫痪、100%伤残、大脑迟钝,而凶手却逍遥自在。化学家之所以投毒杀夫,被网友猜测为不想离婚。原来有一种剧毒叫铊中毒。铊是一种有毒重金属,在工业上主要用于制造光电管、合金、低温温度计、颜料、染料、焰火。溴化铊和碘化铊是制造红外线滤色玻璃的原料。硫酸铊可制造杀虫剂和杀鼠剂。醋酸铊、碘化铊、硫酸铊曾用于脱发剂,治疗头癣。铊制剂治疗量与中毒致死量很接近,因此极易引起中毒。铊为强烈的神经毒物,对肝、肾有损害作用。吸入、口服可引起急性中毒;可经皮肤吸收。急性中毒:有一定潜伏期,潜伏期长短与接触剂量有关,一般在接触后12~24h出现症状,早期为消化道症状,数天后出现明显的神经系统障碍。(1)神经系统;中毒后短在12h、长至l周,一般2~5日开始感双下肢酸、麻、蚁走感,足趾、足底及足跟疼痛、并逐渐向上蔓延,轻触皮肤即感疼痛难忍,双足踏地时剧烈疼痛,以致不能站立与行走。因此,下肢特别是足部痛觉过敏是铊中毒周围神经病的突出表现。运动障碍出现稍晚,开始双下肢发沉、无力,继而下肢麻痹,不能站立或行走,严重时出现肢体瘫痪、肌肉萎缩,一般上肢受累较轻。铊中毒时颅神经常受累及,可发生视神经、动眼神经、三叉神经和面神经麻痹,表现视力减退、球后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上睑下垂、眼肌麻痹、周围性面瘫、构音障碍及咽下困难。中枢神经系统障碍时,轻者头痛、睡眠障碍、情绪不稳、焦虑不安及癔病样表现;重者出现急性中毒性脑病,表现嗜睡、谵妄、惊厥、癫痫发作、昏迷。亦可出现精神失常、行为改变、幻觉、痴呆。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压升高、发热、唾液增多、多汗及尿潴留等。(2)胃肠系统:经口中毒者胃肠道症状出现早,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绞痛或隐痛、顽固性便秘、后期腹泻。也可见到口腔炎、舌炎、牙龈糜烂、胃肠道出血。有些病例可发生中毒性肝病。(3)脱发:脱发为铊中毒的特异性表现。一般于急性中毒后l~3周内出现,也有报道可短至4天发生。头发呈一束束地脱落,表现为斑秃或全秃,亦可伴眉毛脱落,但眉毛内侧1/3常不受累。严重病例胡须、腋毛、阴毛和眉毛可全部脱落。一般情况下,脱发是可逆的,大约在第4周开始再生。至3个月完全恢复,然而严重铊中毒可致持久性脱发。(4)皮肤:中毒3~4周皮肤干燥、脱屑,并可出现皮疹、皮肤痤疮、色素沉着、手掌及足蹠部角化过度。指(趾)甲营养不良,于中毒后第4周出现白色横纹(Mees纹)。 (5)肌肉与骨骼:关节疼痛,关节局部肿胀、发热、压痛,运动时疼痛加重。肌肉痛以腓肠肌最常见,伴明显压痛,其他部位肌肉亦可受累。(6)其他:部分病例有心肌、肝、肾损害,如肝肿大、血清转氨酶升高,蛋白尿、管型、血尿等。急性铊中毒后,特别是患有严重周围神经病及中枢神经系统障碍时,常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慢性中毒起病缓慢,临床表现与急性铊中毒基本类似。早期表现为类神经症,如头痛、头晕、嗜睡、失眠、多梦、记忆力减迟、倦怠、无力。随后可出现毛发脱落、如斑秃或全秃。此外可有食欲减退、呕吐、腹痛、腹泻。视力下降是一突出表现,严重者只有光感。眼底显示视网膜炎、球后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有时发生周围神经病,表现双下肢麻木、疼痛、肢体感觉、运动障碍。部分患者可有低热、心动过速、心前区疼痛、高血压、肝肿大,皮肤色素沉着、指甲Mees纹。铊含量的测定:尿铊超过0.015mmol/L(0.3mg/L)有诊断意义,急性铊中毒患者24小时尿铊超过5~10mg,慢性铊中毒患者发铊含量可在80~435ug/100g,除尿与发铊外,粪、指甲、唾液均可测得铊。成人每日经饮食和呼吸道进入体内的铊约为2ug,成人每日约排泄铊1ug,尿中几乎测不出铊。治疗:普鲁士蓝:普鲁士蓝是一种无毒色素,对急、慢性铊中毒有明显疗效。其作用机制是铊可置换普鲁士蓝上的钾形成普鲁士蓝-铊复合物随粪排出。普鲁士蓝用量一般为每日250mg/kg,分4次服用,每次溶入15%甘露醇50ml;用药时间可持续到24h尿铊含量小于0.5mg。给药同时用硫酸镁导泻。该药无副作用,治疗时粪、尿均排出铊,且粪铊超过尿铊。疗后不出现反跳现象。对严重中毒病例,使用血液灌流比血液透析效果好,因铊主要分布在细胞内,血液中含量少,如血液透析与血液灌流合用,效果更好。
按照新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性刺激性气体致慢性阻塞性肺病的研制“瓶颈”标准研制课题组 我国职业病诊断标准体系中,急性中毒总论标准已基本完善,但除“职业性中毒性肝病”外,尚未制定其他系统慢性中毒总则标准,2006年底职业病诊断标委会从实际需要出发,提出了研制职业性慢性呼吸系统诊断标准的计划,得到了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的批准。职业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有多种临床类型,经过专家论证,确定先从职业性慢性阻塞性肺病入手。 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是目前人类常见病之一,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烟、雾、尘、有害气体是其不容忽视的致病因素,也是不争的事实。但职业性慢性阻塞性肺病迟迟没有被明确提出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病情发展缓慢,加上吸烟等干扰因素不易鉴别,因此很难确定职业与COPD的关系。由此可知,标准研制的“瓶颈”也主要集中在“职业”病因的确定和“吸烟”病因的鉴别上。在“职业”病因确定这个问题上,我们采取了“主动”、“权重”、“综合分析”的确定方式。从理论上讲,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的COPD,临床上无任何特异性,只能靠”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概率”( 病因权重)来衡量。在如何衡量职业病因风险概率这个问题上,我们做了一些尝试。刺激性毒物引起呼吸系统慢性损害存在风险“阈值”,这个“阈值”高于无作用剂量,低于急性中毒阈值剂量,任何毒物达到这个阈值均可产生慢性呼吸系统损害,低于阈值则不会。病例总结发现:他们均有长期或反复多次超过“刺激阈”的暴露,尽管没有达到急性中毒,但都有刺激性咳嗽等呼吸症状,国内外均有以“出现呼吸道症状作为衡量作业环境较高浓度刺激性毒物暴露”的报道,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一个“高风险暴露职业史”的概念,并赋予了“半定量”量化指标,这在职业病诊断标准中还是初次运用:长期刺激性化学物高风险职业接触史,指工作中长期或反复暴露于超过刺激性化学物刺激阈”的作业,累计工龄5年以上。实际工作中可用下列因素综合判断作业环境是否经常超过刺激性化学物的刺激阈值:a) 工作暴露时有经常反复发作的上呼吸道及黏膜的刺激症状,且有就医纪录(记载病史及临床表现、诊疗情况);b) 有作业环境刺激性化学物动态监测资料,监测结果或常常超过国家标准;c) 同工作环境中具有相近暴露水平的可能有多人发病或有相似的症状;d) 生产工艺落后,非密闭作业,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无通风排毒设施或通风排毒效果差;无个人防护或为无效防护。同时满足上述4项中的2项,可认为有”刺激性化学物高风险职业接触史”。关于“吸烟”病因的鉴别:我们采纳了专家组“一票否决”的意见。原因是烟草烟雾中成分非常复杂,有400多种,根本无法鉴别,而吸烟导致COPD的危险度远大于职业暴露低浓度刺激性气体,前瞻性流行病学研究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标准把“没有明确长期吸烟史”作为了适用标准的前提条件。我国吸烟状况严重,据2010年报道的某项北京地区22261人整群抽样调查资料显示, 全人群的吸烟率为33.2%,男性年龄标化吸烟率更是高达61.6%,职业男性人群更高。这项调查是按照国际惯例,把调查时“曾吸够100支烟者”定义为“吸烟者”,这样势必把多数人排除在外,特别是把有“长期刺激性化学物高风险职业接触史”的患者排除在外,造成“假阴性”。纸浆厂工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在控制了性别、年龄和吸烟等混杂因素后,反复暴露于较高水平二氧化氯或者二氧化硫患慢支的相对危险度RR为22.9。为了避免“假阴性”过多,结合我国国情,我们把“吸烟”界定为烟龄5年以上的长期吸烟史,而不是偶吸。以上条款的界定是否合理,我们期待着实践的检验。
第一部分 铅、镉、砷、铬、汞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体检一、铅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体检项目(一)筛查:血铅。儿童血铅≥100μg/L、成人血铅≥1.9μmol/L (400μg/L)者进行复查。(二)复查:筛查血铅超标者(儿童血铅≥100μg/L;成人血铅≥1.9μmol/L (400μg/L))复查静脉血铅。(三)专项体检:复查静脉血铅仍超标者进行专项体检,其内容为: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贫血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失眠、烦躁、多梦、记忆力减退、四肢麻木、腹痛、食欲减退、便秘等。2.体格检查:(1)儿科/内科常规检查;(2)神经系统常规检查。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1)儿童:静脉血铅;(2)成人及经静脉血铅复查证实为中度以上儿童铅中毒者: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静脉血铅或成人尿铅;(3)成人:尿δ-ALA(尿δ-氨基-γ-酮戊酸)、血ZPP(红细胞锌原卟啉)、EP(血红细胞游离原卟啉)。二、镉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体检项目(一)筛查:尿镉。尿镉≥5mmol/mol肌酐(5mg/g肌酐)者进行复查。(二)复查:筛查尿镉超标者(尿镉≥5mmol/mol肌酐(5mg/g肌酐))复查尿镉。(三)专项体检:复查尿镉仍超标者进行专项体检,其内容为: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有关肾脏疾病和骨质疏松症的病史及相关症状。2.体格检查:内科常规检查。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尿镉、尿b2-微球蛋白/尿视黄醇结合蛋白、肝功能、肾功能、X线检查(骨盆、尺桡骨、胫腓骨)。三、砷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体检项目(一)筛查:尿砷。超过当地正常参考值者进行复查。(二)复查:筛查尿砷超标者(超过当地正常参考值)复查发砷或尿砷。(三)专项体检:复查发砷或尿砷仍超标者进行专项体检,其内容为: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乏力,头痛、头晕、失眠、四肢远端麻木、疼痛,双下肢沉重感、消化不良、肝区不适等症状。2.体格检查:(1)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消化系统,如肝脏大小、硬度、肝区叩痛等;(2)神经系统检查:重点是周围神经系统,如感觉、肌力;(3)皮肤科检查:重点检查皮炎、皮肤过度角化、皮肤色素沉着,即重点检查躯干部及四肢有无弥漫的黑色或棕褐色的色素沉着和色素脱失斑,指、趾甲Mees纹,手、足掌皮肤过度角化及脱屑等。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肌酶谱、心电图、肝脾B超、发砷或尿砷、神经-肌电图。四、铬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体检项目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呼吸系统、鼻咽部、皮肤疾病史症状。2.体格检查:(1)内科常规检查;(2)鼻咽部常规检查;(3)皮肤科常规检查。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胸部X射线摄片、心电图。五、汞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体检项目(一)筛查:尿汞。尿汞>2.25mmol/mol肌酐(4mg/g肌酐)者进行复查。(二)复查:筛查尿汞超标者(尿汞>2.25mmol/mol肌酐(4mg/g肌酐))复查尿汞。(三)专项体检:复查尿汞仍超标者进行专项体检,其内容为:1.症状询问:重点询问神经精神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失眠、烦躁、多梦、记忆力减退、易激动、多汗等及肾脏病史等。2.体格检查:(1)内科常规检查;(2)口腔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口腔粘膜、牙龈;(3)神经系统常规检查(注意眼睑、舌、手指震颤的检查)。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尿b2-微球蛋白/尿视黄醇结合蛋白、尿汞。六、其他(一)开展健康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健康体检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二)开展健康体检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铅、镉、砷、铬、汞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的健康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工作。(三)对在健康体检中发现存在健康损害的人员,应当及时告知,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安排相关诊断与治疗工作。(四)开展健康体检机构应当客观真实地报告健康检查结果,并对其所出示的检查结果和总结报告负责。重金属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体检项目一览表污染物筛查复查专项体检(复查后仍异常者)症状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铅血铅静脉血铅:筛查血铅增高者(儿童血铅≥100μg/L;成人血铅≥1.9μmol/L (400μg/L))予以复查。重点询问神经系统和贫血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失眠、烦躁、多梦、记忆力减退、四肢麻木、腹痛、食欲减退、便秘等。1.儿科/内科常规检查;2.神经系统常规检查。1.儿童:静脉血铅;2.成人及经静脉血铅复查证实为中度以上儿童铅中毒者: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铅或尿铅;3.成人:尿δ-ALA(尿δ-氨基-γ-酮戊酸)、血ZPP(红细胞锌原卟啉)、EP(血红细胞游离原卟啉)。镉尿镉尿镉:筛查尿镉增高者(尿镉≥5mmol/mol肌酐(5mg/g肌酐))予以复查。重点询问有关肾脏疾病和骨质疏松症的病史及相关症状。内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尿镉、尿β2-微球蛋白/尿视黄醇结合蛋白、肝功能、肾功能、X线检查(骨盆、尺桡骨、胫腓骨)。砷尿砷发砷或尿砷:筛查尿砷增高者(超过当地正常参考值)予以复查。重点询问乏力,头痛、头晕、失眠、四肢远端麻木、疼痛,双下肢沉重感、消化不良、肝区不适等症状。1.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消化系统,如肝脏大小、硬度、肝区叩痛等;2.神经系统检查:重点是周围神经系统,如感觉、肌力;3.皮肤科检查:重点检查皮炎、皮肤过度角化、皮肤色素沉着,即重点检查躯干部及四肢有无弥漫的黑色或棕褐色的色素沉着和色素脱失斑,指、趾甲Mees纹,手、足掌皮肤过度角化及脱屑等。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肌酶谱、心电图、肝脾B超、发砷或尿砷、神经-肌电图。铬重点询问呼吸系统、鼻咽部、皮肤疾病史症状。1.内科常规检查;2.鼻咽部常规检查;3.皮肤科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胸部X射线摄片、心电图。汞尿汞尿汞:筛查尿汞增高者(尿汞>2.25mmol/mol肌酐(4mg/g肌酐))予以复查。重点询问神经精神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失眠、烦躁、多梦、记忆力减退、易激动、多汗等及肾脏病史等。1.内科常规检查;2.口腔科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口腔粘膜、牙龈;3.神经系统常规检查(注意眼睑、舌、手指震颤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功能、尿β2-微球蛋白/尿视黄醇结合蛋白、尿汞。第二部分 铅、镉、砷、铬、汞污染人群中毒诊断重金属污染可能产生的人体健康损害,涉及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肾脏、心血管及皮肤等组织器官,涉及到多临床学科。出具重金属污染中毒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机构类型(一)承担国家级和省级中毒救治基地职能的医疗机构。(二)具备职业性铅、镉、砷、铬、汞中毒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三)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铅、镉、砷、铬、汞污染人群中毒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二、机构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三)具备开展铅、镉、砷、铬、汞中毒诊断的质量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四)具备毒物检测实验室,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合格,或者具有地市级以上标准计量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或审查认可合格证书;所需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和性能等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并定期进行计量检定,有检定状态标识,运行良好;毒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重金属检测质量控制考核,成绩合格;毒物检测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五)铅、镉、砷、铬、汞中毒诊断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六)铅、镉、砷、铬、汞中毒诊断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重金属中毒诊断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诊断工作5年以上。(七)具备开展铅、镉、砷、铬、汞污染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体检的技术服务能力。第三部分 铅、镉、砷、铬、汞中毒的诊断标准重金属污染中毒诊断是一项技术要求很高、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诊断过程中,应当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认真筛查受污染区域的人群,结合环境监测指标,全面分析患者的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等实验室指标,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类似疾病后作出铅、镉、砷、铬、汞中毒诊断。铅、镉、砷、铬、汞中毒诊断参考标准,详见下表。污染物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行业标准部门标准铅GBZ 37-2002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卫生部《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试行)》WS/T 112-1999职业接触铅及其化合物的生物限值镉GBZ17-2002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WS/T 113-1999职业接触镉及其化合物的生物限值砷GBZ 83-2002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WS/T 211-2001地方性砷中毒诊断标准WS 277-2007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和划分标准铬GBZ 12-2002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汞GBZ 89-2007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一、铅中毒诊断标准(一)成人慢性铅中毒诊断标准。有明确铅污染区域内生活接触史,出现以神经、消化、造血系统为主的临床表现,复查和专项体检血铅≥2.9μmol/L(600μg/L)或尿铅≥0.58μmol/L(120μg/L)者,可诊断为慢性铅中毒。1.轻度中毒。血铅≥2.9μmol/L(600μg/L)或尿铅≥0.58μmol/L(120μg/L),且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1)尿δ-氨基-γ-酮戊酸≥61.0μmol/L(8000μg/L)者;(2)血红细胞游离原卟啉(EP)≥3.56μmol/L(2000μg/L);(3)红细胞锌原卟啉(ZPP)≥2.91μmol/L(13.0μg/g Hb);(4)有腹部隐痛、腹胀、便秘等症状。如诊断性驱铅试验,尿铅≥3.86μmol/L(800μg/L)或4.82μmol/24h(1000μg/24h)者,也可诊断为轻度铅中毒。2.中度中毒。在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表现者:(1)腹绞痛;(2)贫血;(3)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3.重度中毒。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1)铅麻痹;(2)中毒性脑病。(二)儿童铅中毒诊断标准。有明确铅污染区域内生活接触史,连续两次静脉血血铅≥200mg/L者,可诊断为儿童铅中毒,并依据血铅水平分为轻、中、重度铅中毒。轻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00-249mg/L;中度铅中毒:血铅水平为250-449mg/L;重度铅中毒: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450mg/L。儿童铅中毒可伴有某些非特异的临床症状,如腹隐痛、便秘、贫血、多动、易冲动等;血铅等于或高于700mg/L时,可伴有昏迷、惊厥等铅中毒脑病表现。二、镉中毒诊断标准(一)慢性轻度中毒。有明确镉污染区域内生活接触史,复查和专项体检尿镉≥5mmol/mol肌酐(5mg/g肌酐)),并有头晕、乏力、嗅觉障碍、腰背及肢体痛等症状,实验室检查发现有以下任何一项改变时,可诊断为慢性镉中毒:1.尿b2-微球蛋白含量在9.6mmol/mol肌酐(1000mg/g肌酐)以上。2.尿视黄醇结合蛋白含量在5.1mmol/mol肌酐(1000mg/g肌酐)以上。(二)慢性重度中毒。除慢性轻度中毒的表现外,出现慢性肾功能不全,可伴有骨质疏松症、骨质软化症。三、砷中毒诊断标准(一)亚急性砷中毒诊断标准。1.有明确砷污染区域内生活接触史。2.复查和专项体检发砷或尿砷超过当地正常参考值。3.出现以消化系统、周围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4.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消化系统、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二)慢性砷中毒诊断标准。1.慢性轻度中毒。有明确砷污染区域内生活接触史,具有头痛、头晕、失眠、多梦、乏力、消化不良、消瘦、肝区不适等症状,复查和专项体检发砷或尿砷超过当地正常参考值,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皮肤角化过度,尤在掌跖部位出现疣状过度角化;(2)非暴露部位如躯干部及四肢出现弥漫的黑色或棕褐色的色素沉着和色素脱失斑;(3)轻度肝脏损伤;(4)轻度周围神经病。2.慢性重度中毒。在慢性轻度中毒的基础上,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1)肝硬化;(2)周围神经病伴肢体运动障碍或肢体瘫痪;(3)皮肤癌。四、铬中毒诊断标准目前国内尚无环境污染引起铬中毒的相关资料,铬中毒诊断标准待定。五、汞中毒诊断标准由于环境污染引起的汞中毒事件罕见。如发生环境污染引起的汞中毒事件,则可参考以下慢性汞中毒的诊断标准:(一)慢性轻度中毒。有明确的汞污染区域内生活接触史,复查和专项体检尿汞>2.25mmol/mol肌酐(4mg/g肌酐),具有下列任何三项者,可诊断慢性汞中毒:1.神经衰弱综合征。2.口腔-牙龈炎。3.手指震颤,可伴有舌、眼睑震颤。4.近端肾小管功能障碍,如尿低分子蛋白含量增高。5.尿汞增高(≥20mmol/mol肌酐(35mg/g肌酐))。(二)慢性中度中毒。在轻度中毒基础上,具有下列一项者:1.性格情绪改变。2.上肢粗大震颤。3.明显肾脏损害。(三)慢性重度中毒。慢性中毒性脑病。第四部分 铅、镉、砷、铬、汞中毒处置原则一、铅中毒处置原则(一)儿童铅中毒处置原则。轻度铅中毒:脱离铅污染源、进行卫生指导,营养干预。中度和重度铅中毒:脱离铅污染源,卫生指导,营养干预,驱铅治疗。1.脱离铅污染源。排查和脱离铅污染源是处理儿童铅中毒的根本办法。儿童脱离铅污染源后血铅水平可显著下降。血铅水平在200mg/L以上时,往往可以寻找到比较明确的铅污染来源,应当积极帮助寻找特定的铅污染源,并尽快脱离。2.进行卫生指导。通过开展儿童铅中毒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与卫生指导,使广大群众知晓铅对健康的危害,避免和减少儿童接触铅污染源。同时,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纠正不良行为。3.实施营养干预。铅中毒可以影响机体对铁、锌、钙等元素的吸收,当这些元素缺乏时机体又对铅毒性作用的易感性增强。因此,对铅中毒的儿童应当及时进行营养干预,补充蛋白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纠正营养不良和铁、钙、锌的缺乏。4.进行驱铅治疗。驱铅治疗是通过驱铅药物与体内铅结合并排泄,以达到阻止铅对机体产生毒性作用。驱铅治疗只用于血铅水平在中度及以上铅中毒。驱铅治疗应当注意:(1)使用口服驱铅药物前应当确保脱离污染源,否则会导致消化道内铅的吸收增加;(2)缺铁患儿应当先补充铁剂后再行驱铅治疗,因为缺铁会影响驱铅治疗的效果。驱铅治疗的具体方法及注意事项请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预防指南>及<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和处理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妇社发〔2006〕51号)执行。(二)成人铅中毒处置原则。1.驱铅治疗,可用依地酸二钠钙、二巯丁二酸钠等注射,或二巯丁二酸口服驱铅治疗。2.对症支持治疗,注意检测血中铁、锌、钙等微量元素并及时补充。3.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及饮食习惯,合理膳食。二、镉中毒处置原则(一)对症支持治疗。(二)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及饮食习惯,合理膳食。(三)由于依地酸钙钠驱镉效果不显著,在慢性中毒时尚可引起镉在体内重新分布后,使肾镉蓄积量增加、肾脏病变加重,因而目前多不主张用依地酸钙钠等驱排药物。三、砷中毒处置原则(一)驱砷治疗,可口服二巯丁二酸或用二巯丙磺钠或二巯丁二酸钠驱砷治疗。(二)补硒、维生素C等对症支持治疗。(三)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及饮食习惯,合理膳食。四、铬中毒处置原则如出现与铬危害相关疾病,按照相关临床处理原则进行处理。五、汞中毒处置原则(一)驱汞治疗,可用二巯丙磺钠进行驱汞治疗。(二)对症支持治疗。(三)健康教育,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及饮食习惯,合理膳食。第五部分 铅、镉、砷、铬、汞检测方法一、复查检测方法(一)WS/T 174-1999血中铅、镉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二)WS/T 18-1996尿中铅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三)WS/T 32-1996尿中镉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四)WS/T 37-1996尿中铬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五)WS/T 38-1996血中铬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六)尿砷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法(见附件1)。(七)血汞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法(见附件2)。(八)尿汞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法(见附件3)。二、铅、镉、砷、铬、汞实验室检测保证规范(一)适用范围。本规范主要适用于接触重金属及类金属铅、镉、砷、铬和汞污染的潜在高风险人群健康筛查、复查和诊断过程中血、尿样品检测的质量保证措施。(二)规范性文件。GBZ/T173-2006 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质量保证规范。血铅临床检验技术规范(卫医发〔2006〕10号)。《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GB/T22576-2008/ISO15189:2007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三)实验室基本要求。1.从事重金属及类金属铅、镉、砷、铬和汞检测的实验室应当依法通过实验室资质认证,并依据质量控制手册、程序性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对实验室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2.从事血、尿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测的人员应当经过技术培训,并掌握相应的标准、规范和检测技术。3.实验室应当具有独立的样品预处理实验间和仪器设备间,并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毒设施,避免对检测人员造成危害。4.检测用仪器应当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四)血、尿样品的采集。1.血尿样品采集的用品和容器应当随机抽取进行空白检验,每种采样器材每个批号抽样量不得小于总量的5%-10%,经检测其本底值应低于方法检出限。2.采血人员应当戴无粉乳胶或聚乙烯手套。3.样品采集应当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4.血液样品的采集应当采用肝素锂抗凝剂,同时采集2份血液样品,样品采集量不少于2ml;尿液样品采集应同时采集2份样品,不少于50ml。5.尿液采集后应当及时进行肌酐测定或比重测定;肌酐浓度<0.3g/L或>3g/L的尿样,比重<1.010或>1.030的尿样均应弃去,并重新采集。6.在每批样品采集时,应当至少带2套空白对照用品和容器。(五)生物样品保存运输:血液和尿液样品应当密闭、低温储存和运输。(六)样品测定质量控制。1.测定用标准应当溯源至国家标准。2.测定过程中应当采用二级标准物质或质量控制样品进行质量控制。3.在测定样品溶液前,应当首先进行二级标准物质或质量控制样品测定,且结果在允许的参考值范围内。4.无标准物质或质量控制样品时,可采用加标回收率和平行样检测进行质量控制。5.建议实验室建立质量控制图对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6.异常样品应当进行备用样品的复检,当检测结果变异小于10%时,方可出具检测结果报告。7.实验室可采用一级标准物质对样品检测结果进行修正。(七)记录控制。实验室应当保存完整的实验检测、质量控制等原始记录。(八)室间质量控制。进行血、尿样品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参加国内外相应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测量审核或盲样考核。(九)检测结果报告。样品检测结果报告应当含实验室名称、样品采集日期、样品检测日期、检测依据、检测仪器设备名称、仪器编号、样品编号、检测结果和报告签发人等信息。附件1尿砷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法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尿砷的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砷及其化合物的劳动者尿砷的浓度测定。二、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WS/T 97-1996 尿中肌酐分光光度测定方法。《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医发〔2006〕73号)。三、原理尿样经微波消解后,在酸性条件下,加入硫脲使五价砷预还原为三价砷,再加入硼氢化钠或硼氢化钾使还原生成砷化氢,由氩气载入石英原子化器中分解为原子态砷,在砷空心阴极灯的发射光激发下产生原子荧光,其荧光强度在固定条件下与被测液中的砷浓度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四、仪器4.1 具盖聚乙烯塑料瓶,500mL。4.2 具盖聚乙烯塑料离心管,15mL。4.3 电热板。4.4 微波消解器,带样品消解罐。4.5 原子荧光光度计,砷空心阴极灯。仪器操作参考条件见下表。波长,nm193.7灯电流,mA70原子化器温度,℃200延迟时间,S0.5光电倍增管负高压,V300读数时间,S13原子化器高度,mm8进样体积,mL1载气(Ar)流量,mL/min300进样方式断续流动屏蔽气(Ar)流量,mL/min900读数方法峰面积输阴极电流,mA35五、试剂实验用水为重蒸水或去离子水。5.1 硝酸,优级纯。5.2 过氧化氢,优级纯。5.3 氢氧化钠溶液,5g/L。5.4 硼氢化钾溶液,30g/L。5.5 硫脲-抗坏血酸混合液,50g/L:称取5g硫脲加约80mL纯水,加热溶解,待冷却后加入5g抗坏血酸,稀释至100mL,存储在棕色瓶中,可保存1个月。5.6 盐酸溶液, 体积分数是5%。5.7 砷标准应用溶液:溶解0.1320g三氧化二砷(预先在105℃烘干2h)于0.5mL氢氧化钠溶液(200g/L)中,用水稀释至100mL。此溶液为1.0mg/mL砷标准贮备液。临用前,用水稀释成1.0μg/mL砷标准应用溶液。或用国家认可的砷标准溶液配制。六、采样、运输和贮存用具盖聚乙烯塑料瓶收集班后尿,混匀后,尽快按WS/T 97测定肌酐。取10mL尿,加入具盖聚氯乙烯塑料管,样品需冷藏贮存和运输。样品于4℃可保存14d。七、分析步骤7.1样品处理:将尿样从冰箱中取出,放置恢复到室温后,充分摇匀。取5.0mL尿样于样品消解罐中,加入3mL硝酸,微波消化5min,冷却卸压后取出样品罐将消化液分次转移到25mL比色管中,同时加入1.25mL盐酸和5.0mL抗坏血酸-硫脲混合液,并定容至25mL,室温反应30min后供测定。7.2样品空白:取5.0mL水按样品同样处理,作为样品空白。7.3标准曲线的绘制:取砷标准应用溶液0.00mL、0.05mL、0.10mL、0.20mL、0.40mL、0.80mL分别置于6个25mL容量瓶中,各加入浓盐酸1.25mL,硫脲-抗坏血酸混合液5.00mL,以水定容至25mL。室温反应30min后供测定。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原子荧光光度计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分别测定样品和样品空白,以测得的荧光强度值与相应的尿砷浓度(μg/L)绘制标准曲线。7.4 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管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和样品空白,由标准曲线得尿砷浓度(μg/L)。八、计算按式(1)计算尿中砷的浓度: kc1 C= ———— ………………………………………(1) c2式中:C-尿中砷浓度,μg/g 肌酐;c1 -从标准曲线上查得的尿样中砷浓度,μg/L;c2 -尿肌酐浓度,g/L;k-尿样稀释倍数。九、说明9.1本法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32μg/L(取尿样5mL);标准曲线的线性范围为0μg/L-160μg/L;精密度范围为0.87%-1.75%;加标回收率为95%-105%(加标浓度10.0μg/L-80.0μg/L)。9.2硼氢化钾的浓度对测定结果有较大的影响,本法采用为30 g/L。硼氢化钾水溶液的稳定性较差,必须加入一定量的NaOH或KOH以提高其稳定性。9.3 5倍砷浓度以下的锑离子、20倍砷浓度以下的铅离子、25倍砷浓度以下的锡离子对测定无干扰;钾和钠离子对测定无干扰。9.4通常室温条件下,硫脲30min可将五价砷还原为三价砷,故样品消化定容后30min即可进行测定。附件2血汞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法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血中汞的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汞的劳动者血中汞的测定。二、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WS/T 68 生物材料分析方法的研制准则。三、原理血样经微波消解后,在酸性条件下,血样中汞被硼氢化钠或硼氢化钾还原成原子态汞,由氩气载入石英原子化器中,在汞空心阴极灯的照射下,基态汞原子被激发至高能态,在返回基态时,发射出原子荧光,其荧光强度在固定条件下与被测液中的汞浓度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四、仪器4.1具塞比色管,10 mL和25mL。4.2微波消解器,带样品消解罐。4.3原子荧光光度计,汞空心阴极灯。仪器操作参考条件见下表。波长,nm253.7延迟时间,S 2原子化器温度,℃200读数时间,S15光电倍增管负高压,V300进样体积,mL0.5原子化器高度,mm12进样方式断续流动载气(Ar)流量,mL/min400测量方式标准曲线法屏蔽气(Ar)流量,mL/min1000读数方法峰面积灯电流,mA15五、试剂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或重蒸馏水。 5.1硝酸,优级纯。 5.2盐酸,优级纯。 5.3硼氢化钾溶液(20g/L):称取2.5g氢氧化钠溶于500mL水后再放入10g硼氢化钾溶解。 5.4重铬酸钾溶液(500mg/L):称取5g重铬酸钾溶于50mL水,然后取出0.5mL,加入2.5mL硝酸,再加水定容至100mL。存储在棕色瓶中保存。 5.5盐酸溶液(10% V/V)。 5.6汞标准应用溶液:取汞标准溶液(1000g/mL)0.1mL于10mL容量瓶中用重铬酸钾溶液定容,配成10g/mL的汞标准溶液,再取0.1mL的上述所配溶液于10mL容量瓶中用盐酸溶液(10% V/V)定容。配成100g/L的汞标准应用液。或用国家标准溶液配制。六、采样、运输和贮存用具塞取血管收集静脉血, 取5mL血(加肝素抗凝),于4℃冰箱中可保存14天。七、分析步骤7.1样品处理取1.0mL血液样品于消解罐中,加入2mL硝酸(5.1),放入微波消解炉中二档消化3min,卸压后取出样品消解罐放置至室温后打开,用盐酸溶液冲洗并转移到10mL比色管中,并定容,溶液供测定。取硝酸2mL于样品消化罐中,同样品预处理相同,作为样品空白。 7.2标准曲线的绘制用标准应用液按照下表配制标准溶液系列。管号012345汞标准应用液,mL0.00.10.30.51.02.0盐酸溶液(10% V/V), mL 加至10.0汞的浓度,μg/L0.01.03.05.010.020.0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原子荧光光度计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分别测定标准系列。以测得的荧光强度值与相应的汞浓度(μg/L)绘制标准曲线。 7.3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管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和样品空白。由标准曲线得样品汞浓度(μg/L)。八、计算按式(1)计算血中汞的浓度 cV2C= ————…………………………………………(1) V1式中: C-血中汞的浓度,μg/L; c-由标准曲线查得的汞浓度,μg/L;V1-血液体积,mL; V2 -样品定容后体积,mL。九、说明9.1本法的最低检测浓度为0.42μg/L;标准曲线的线性范围为0μg/L-20μg/L,在此范围内相关系数>0.9990;血样测定精密度:RSD=1.5%-6.5%(n=6);加标回收率为102%-116%(加标浓度50.0μg/L-300.0μg/L)。9.2职业接触者汞的血样采集应当安排在班末,离开工作场所,并搞好个人卫生后采集血样,以避免污染。4℃下可以保存2周。9.3共存物的干扰。铅、砷、钠、钙、镁对汞测定均无干扰。9.4 本方法的研制依据WS/T 68。附件3尿汞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法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尿中汞的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汞及其化合物的劳动者尿中汞的测定。二、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WS/T 97 尿中肌酐分光光度测定方法。三、原理尿样品经微波消解后,在酸性条件下,尿样品中汞被硼氢化钠或硼氢化钾还原成原子态汞,由氩气载入石英原子化器中,在汞空心阴极灯的照射下,基态汞原子被激发至高能态,在返回基态时,发射出原子荧光,其荧光强度在固定条件下与被测液中的汞浓度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四、仪器4.1 具盖聚乙烯塑料瓶,500mL。4.2 具盖聚乙烯塑料离心管,15mL。4.3微波消解器,消解罐。4.4原子荧光光度计,汞空心阴极灯。 仪器操作参考条件见下表。波长,nm253.7延迟时间,S2原子化器温度,℃200读数时间,S15光电倍增管负高压,V300灯电流,mA15原子化器高度,mm12进样体积,mL0.5载气(Ar)流量,mL/min400进样方式断续流动屏蔽气(Ar)流量,mL/min1000读数方法峰面积五、试剂实验用水为去离子水或重蒸水。 5.1 硝酸,优级纯。5.2 盐酸,优级纯。5.3 过氧化氢,优级纯。5.4盐酸溶液,体积分数为10%。5.5 硼氢化钾(20 g/L)溶液:称取2.5 g氢氧化钠溶于500mL水后再放入10g硼氢化钾用玻璃棒混匀溶解。5.6重铬酸钾溶液,500mg/L: 称取5g重铬酸钾溶于50mL水,然后取出0.5mL,加入2.5mL硝酸,再加水定容至100mL。存储在棕色瓶中,可保存3个月。5.7汞标准应用溶液:用国家认可的汞标准溶液配制。取汞标准溶液(1000g/mL)0.1mL于10mL比色管中用重铬酸钾溶液定容,配成10g/mL的汞标准溶液。临用前,用10%盐酸溶液配成100g/L的汞标准应用液。六、采样、运输和贮存用具盖聚乙烯塑料瓶收集班后尿,混匀后,尽快按WS/T 97测定肌酐。样品在室温下尽快运输和测定;样品置于4℃冰箱中可保存14d。七、分析步骤7.1 样品处理:将尿样从冰箱中取出,放置恢复到室温后,充分摇匀。取1.0mL尿样于样品消解罐中,加入2mL硝酸,放入微波消解炉中二档消化3min,冷却后分次转移到10mL比色管中,并定容至10mL,供测定。7.2样品空白:并取硝酸2mL于样品消解罐中,其余操作同样品,作为样品空白。7.3标准曲线的绘制:用汞标准应用液,采用逐级稀释的方法按表2配置标准系列。参照仪器操作条件,将原子荧光光度计调节至最佳测定状态,分别测定标准系列,用测定的荧光强度值与相应的汞浓度(μg /L)绘制标准曲线。 用标准应用液按照下表配制标准溶液系列。管号012345汞标准应用溶液体积,mL0.00.10.30.512盐酸溶液(10%),mL定容体积10.0汞的浓度,μg /L0.01.03.05.010.020.07.4样品测定:用测定标准的操作条件,测定样品和样品空白的荧光强度后,由标准曲线得尿汞浓度(μg/L)。八、计算按式(1)计算尿中汞的浓度: c1kC= ————……………………………………… (1) c2式中:C-尿中汞浓度, μg /g 肌酐; c1 -从标准曲线上查得的尿样中汞浓度(减去样品空白), μg /L; c2 -尿的肌酐浓度, g/L; k-样品稀释倍数。九、说明9.1方法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42μg/L;标准曲线的线性范围为0μg/L-20μg/L;方法精密度:RSD=5%-10%(n=6);加标回收率为96%-114%。9.2铅、砷、钠、钙、镁等离子均对测定无干扰。9.3测定过程中应注意汞浓度过高易引起仪器污染,仪器应清洗后再进行检测。
【疾病简介】甲醇metthanol,methyl alcohol,carbinol,CH3OH)又称木醇或木酒精(wood alcohol、wood spirit)。为无色透明液体,可与水、乙醇、铜、醚、酯、卤代烃和苯混溶。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易挥发,易燃。摄入甲醇5~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急性中毒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眼郜损害及代谢性酸中毒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慢性中毒可出现视力减退、视野缺损、视神经萎缩。 【职业接触】主要见于甲醇的制造、运输和以甲醇为原料和溶剂的工业、医药行业及日用化妆品行业。如用于制造甲醛、甲胺、异丁烯酸酯、卤代甲烷、纤维素、摄影胶片、塑料和杀菌剂等,用作染料、树脂、橡胶和喷漆的溶剂、乙醇的变性剂,尚用于防冻剂、管道脱水剂、复印液、汽车燃料、火炉燃料和制造甲基叔丁醚的中间体等。 【毒代动力学】甲醇易经呼吸道、胃肠道和皮肤吸收。人经呼吸道吸入的甲醇蒸气约有60%被吸收,进入胃肠道的吸收高峰时间在30~60min,经皮吸收量每分钟可达0.192mg/cm2,经皮转运渗透系数(KP)为1.6×10-1cm/h。吸收后的甲醇迅速分布到机体器官和组织内,分布量与器官和组织中含水量有关。以肝、肾和胃肠道中的含量最高,眼玻璃体和视神经的含量也较高,脑、肌肉和脂肪组织中较低。甲醇在人体中主要经肝脏代谢。肝内醇脱氢酶甲醇将甲醇氧化为甲醛,然后在甲醛脱氢酶作用下很快氧化成甲酸,甲酸经依赖叶酸盐的途径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甲醇在体内的氧化比乙醇慢,排泄也较慢。清除半减期与剂量有关。摄入高剂量(>lg/kg)时,清除半减期在24h以上;而低剂量(<0.1g/kg)时,则为3h左右。吸收的甲醇90%~95%经代谢后从呼出气和尿排出,2%~5%以原形经肾脏由尿排出,以原形从呼出气的排出量与进入途径有关。 【发病机制】甲醇的毒性与其原形及其代谢产物的蓄积量有关。甲醇本身具有麻醉作用,可使中枢神经系统受到抑制。而甲醇中毒引起的代谢性酸中毒和眼部损害主要与甲酸含量有关。分别给猴甲醇和甲酸盐后,产生的中毒表现相同。甲酸盐可通过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引起轴浆运输障碍,导致中毒性视神经病。由甲酸盐诱导的线粒体呼吸抑制和组织缺氧,可产生乳酸盐。此外,甲醇氧化可使细胞内NAD/NADH+比例下降,促进厌氧微生物的糖酵解,并产生乳酸。甲酸和乳酸及其他有机酸的堆积,引起酸中毒。在大鼠等非灵长类动物中,甲酸盐代谢迅速,体内无明显积蓄;而在灵长类猴和人体中甲酸蓄积量较高。故甲醇对不同种系动物的毒性作用差异较大,动物中猴对甲醇最为敏感。因乙醇与醇脱氢酶的结合力大于甲醇,同时接触乙醇可使甲醇中毒的潜伏期延长、初始症状不明显。但中毒前长期接触乙醇(如嗜酒者),可造成体内叶酸盐缺乏,影响甲酸代谢。目前认为,甲醇的毒性除与接触量有关外,还与是否同时接触乙醇及体内叶酸盐含量有关。后两个因素可部分解释甲醇毒性的个体差异。【病理】早年多数文献认为,眼部原发损害以视网膜神经节细胞为主。近年实验研究和临床病理观察表明,原发损害部位在视神经而不是视网膜节细胞,主要为后极部视乳头以及筛板后区的神经纤维受损。人体尸检可见脑水肿,小脑扁桃体疝;双侧豆状核的出血、坏死性软化灶;豆状核区的出血破裂可进入侧脑室,脑干可有继发性出血;半卵圆中心白质广泛病变,但很少或不累及皮质下U纤维。镜检见大脑皮质、海马和基底节神经元急性缺血性改变;大脑皮质、海马和丘脑神经细胞及小脑浦肯野细胞呈伊红色,并有巨噬细胞浸润;大脑半球髓鞘广泛破坏,仅皮质下髓鞘仍保存;白质中心深处轴索变性成串珠状,但未断裂;毛细血管壁内皮增生。此外,肝、肾、胰等脏器亦可见到非特异性的病理改变。 【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 大多数为饮用掺有甲醇的酒或饮料所致口服中毒。最低口服纯甲醇的中毒剂量约为100mg/kg,经口摄入0.3~1g/kg可致死。在通风不良的环境或发生意外事故中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甲醇蒸气或容器破裂泄漏经皮吸收大量甲醇溶液亦可引起急性或亚急性中毒。据报道人吸入甲醇浓度达32.75g/m3时,可危及生命。无论何种接触途径引起的中毒,通常有12~24h的潜伏期,少数长达2~3天。口服纯甲醇中毒症状出现较快,最短者仅40min。如同时饮洒或摄入乙醇,潜伏期可延长。 急性甲醇中毒临床上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眼部损害和代谢性酸中毒的表现为主。 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轻者表现为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意识混浊等,但很少产生乙醇中毒时的欣快感。重看出现昏迷和癫痫样抽搐。少数严重口服中毒者在急性期或恢复期可有锥体外系损害或帕金森综合征的表现,有的有发音和吞咽困难及锥体束症状。 眼部最初表现为眼前黑影、飞雪感、闪光感、视物模糊、眼球疼痛、羞明、幻视等。重者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失明。眼科检查可见瞳孔扩大,对光反射减弱或消失,少数患者瞳孔缩小。眼底早期可见视乳头充血和视网膜水肿。视神经损害严重者1~2个月左右可出现视神经萎缩。视野的早期改变是致密的旁中心暗点或中心暗点,晚期则为周边视野缩小。此外,尚可见到纤维束状缺损及生理盲点扩大。个别患者有色觉障碍。 代谢性酸中毒为急性甲醇中毒特征性临床表现之一。轻者无症状,仅在实验室检查时发现,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Kussmaul呼吸及难治性的全身症状。 吸入高浓度甲醇尚可引起眼和上呼吸道轻度刺激症状。口服中毒者恶心、呕吐和上腹部疼痛等胃肠道症状较明显.并发急性胰腺炎的比例较高,少数可伴有心、肝、肾损害,表现为心电图示st段和T波改变、室性期前收缩、甚至心跳骤停,肝脏肿大、肝功能异常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心动过缓、休克、持久昏迷、癫痫样抽搐、无尿、难治性酸中毒、瞳孔扩大且对光反射消失等为预后不良的先兆。死亡常与酸中毒的严重程度密切相关。死因主要为突发呼吸停止。少数重度中毒患者急性期后可遗留持久的柏金森综合征。严重眼部损害者约有1/4可遗留视力障碍,少数失明。 2.慢性中毒 早年文献曾有职业性慢性甲醇中毒病例报告,但均缺乏接触浓度资料,也难以判断究竟系长期低浓度接触抑或一次大量接触所致。近期国外文献报道在工作班长期接触时间加权浓度为260mg/m3工人中,头痛、视物模糊和鼻部刺激症状较多见,但未发现肯定的阳性体征。慢性甲醇中毒尚待深入研究。 皮肤反复接触甲醇溶液,可引起局部脱脂和皮炎。 3.实验室检查 严重甲醇中毒的实验室检查一般包括:血液甲醇和甲酸测定;血气分析;血清电解质和淀粉酶测定,血、尿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脑CT检查等。 (1)血液甲醇和甲酸测定;可帮助明确诊断和指导治疗,有条件时应多次测定。非职业接触者血液甲醇浓度<0.016mmol/(0.5mg/L),甲酸浓度为0.07-0.4mmol/L(3~19mg/L)。血液甲醇浓度>6.20mmol/L(200mg/L)时,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浓度>31.0 mmol/L(1000mg/L)时,出现眼部症状。未经治疗死亡患者血液甲醇浓度多达46.5~62.0mmol/L (1500~2000mg/L)。当血液甲酸浓度>4.34mmol/L(200mg/L)时,多有眼损害和酸中毒。由于采血时间不同、个体差异以及受同时摄入乙醇的影响,上述剂量-效应关系仅供诊断时参考。 (2)尿甲醇和甲酸测定:主要用于职业接触工人的生物监测,亦可作为中毒诊断的参考指标。美国ACGIH建议工作班未尿甲醇0.47mmol/L (15mg/L)作为甲醇作业工人的生物接触限值。 (3)血气分析或二氧化碳结合力测定:用于监测酸中毒和判断病情严重程度。在有条件单位最好测定动脉血pH值和进行血气分析。血清碳酸氢盐<18mmol/L时,血液甲醇浓度大多>15.6mmol/L (500mg/L)。 (4)其他检验:严重中毒时,白细胞和红细胞平均容积增高,后者系中毒引起红细胞增大所致;口服中毒者血清淀粉酶可增高,少数患者肝、肾功能异常,个别患者出现肌红蛋白尿。 (5)CT检查:已成为诊断急性甲醇中毒性脑病的重要手段,并可帮助判断病情和须后。严重中毒者脑CT检查可见白质和基底节密度减低。豆状核对称性密度减低提示为豆状核梗死软化病灶,最早可在病后3天出现。 【诊断及鉴别诊断】根据接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排除其他类似疾病后可作出急性中毒的诊断。典型的临床过程为先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随后出现代谢性酸中毒、眼部损害和进行性脑实质损伤。口服中毒者尚有较明显的消化道症状,吸入中毒者可出现呼吸道症状。对有视物模糊的主诉、意识尚清晰的患者,如实验室检查发现有酸中毒,则强有力地提示有甲醇中毒的可能。对病因不明的昏迷并发酸中毒思者,在排除糖尿病等后,应及早进行血液甲醇测定和脑CT检查。因甲醇引起视力减退的同时,多有眼底和(或)视野的改变,所以只有将患者主诉与眼科检查(瞳孔、眼底和视野)结果综合分析,才能作出较准确的判断。 根据《职业性急性甲酵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l6373-1996),在短期接触大量甲醇后,如出现下列临床表现之一者可诊断为轻度急性中毒:①轻度意识障碍;②视乳头充血,视野检查有中心或旁中心暗点;②轻度代谢性酸中毒。当出现下列临床表现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急性中毒:①中、重度意识障碍;②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失明,视乳头水肿甚至周围视网膜水肿,晚期演变为视神经萎缩;②严重代谢性酸中毒。 需要进行鉴别诊断的疾病有急性氯甲烷中毒、急性异丙醇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胰腺炎、脑膜炎和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在甲醇中毒早期,易误诊为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胃肠炎等。此外,尚需与饮酒过度产生的症状相鉴别。 对长期接触者,应定期进行医学校查,包括眼科(眼底、视力和视野)检查。【治疗】急性中毒治疗必须及时。在高度怀疑甲醇中毒时,即使实验室结果尚未报告,也应立即进行抢救。甲醇中毒的治疗包括清除毒物、呼吸循环支持治疗、对症治疗、纠正代谢性酸中毒、特效解毒剂和血液透析治疗,具体措施如下:1.清除已吸收的甲醇,促进排出。职业中毒患者应立即移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口服中毒患者,视病情采用催吐或洗胃。重度中毒患者或血液甲醇浓度>15.6mmol/L或甲酸浓度>4.34mmol/L者或并发肾功能衰竭者应及早采用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尤以血液透析疗效为佳。当血液甲醇浓度<7.8mmol/L(250mg/L)时,可停止透析。严重中毒可用腹膜透析或人工肾。 2.纠正酸中毒 代谢性酸中毒的程度决定甲醇中毒的严重性和预后,纠正代谢性酸中毒可减少甲酸/甲酸盐的比例;促进甲酸的排泄(酸中毒时甲酸经肾排泄减少);减轻甲酸毒性、改善预后。纠正代谢性酸中毒措施包括应用碳酸氢钠和血液透析。根据血气分析或二氧化碳结合力测定及临床表现,及早给予碳酸氢钠溶液。 3.使用解毒剂(1)乙醇:因乙醇可竞争性抑制甲醇的代谢,减少代谢产物甲酸的产生,有利于透析治疗清除,所以国外文献多主张急性口服甲醇中毒时立即用乙醇治疗。乙醇可口服或将其混溶于5%葡萄糖液中,配成10%浓度静脉滴注。为抑制甲醇的代谢,血液中乙醇浓度宜维持在21.7~32.6mmol/L(1000~1500mg/L)。在应用中,要经常测定血液中乙醇浓度,以调整乙醇剂量和滴注速度。当血液甲醇浓度<6.24mmol/L时,可停用乙醇。在无条件作透析时,乙醇治疗一般需维持几天。 (2)叶酸类:叶酸盐为促进甲酸氧化成二氧化碳,减少体内甲酸蓄积的重要辅助因子。有学者建议用叶酸或甲酰四氢叶酸治疗甲醇中毒,并认为对体内可能有叶酸盐缺乏的嗜酒者更为重要。叶酸用法为50mg静脉注射,每4h一次,连用几天。 (3)4-甲基吡唑(4-methylpyrazole, 4-MP):4-MP可抑制醇脱氢酶,从而阻止甲醇代谢成甲酸。一般摄入4-MP 20mg/kg后,体内24h无甲酸盐形成。国外文献报道,首次剂量为10mg/kg,静脉缓慢注射(15min),以后每12h重复应用,剂量减少30%~50%。未见该药有明显副作用。 4.对症和支持治疗 (1)严密观察呼吸和循环功能,保持呼吸道通畅。危重病人床旁应置呼吸器,以备突发呼吸骤停时用。 (2)积极防治脑水肿,使用糖皮质激素、脱水剂、利尿剂,有脑疝者可考虑手术治疗。 (3)有意识模糊、朦胧状态或嗜睡等轻度意识障碍者可给予纳洛酮;有癫痫发作者可用苯妥英钠。 (4)纠正水与电解质平衡失调。 (5)适当增加营养,补充多种维生素。 (6)用纱布和眼罩遮盖双眼,避免光线直接刺激。 【预防】制造和应用甲醇的生产过程应做到密闭化,定期进行设备检修,杜绝跑、冒、滴、漏。在包装和运输时,要加强个体防护,防止容器破裂或泄漏。此外,必须严格保管制度和严防误将甲醇作为酒类饮料。明显的神经系统疾病、器质性精神病、视网膜和视神经病应列为职业禁忌证。 【并发症】急性中毒可并发急性胰腺炎、心律失常、转氨酶升高和肾功能减退等。慢性中毒可伴有神经衰弱综合征及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等。 【饮食注意和护理】 职业性甲醇中毒经皮肤吸收,因此只要肝功能没有明损害,是不需进食的,可清淡饮食,按照血糖水平调整进食量。口服吸收由于对胃肠道的影响,早期应慎重进食。护理应注意观察生命体征,观察神智、精神、瞳孔、视力、视野等情况。【预后】急性甲醇中毒如救治及时,一般不会留有后遗症,少数有视神经损伤。慢性甲醇中毒早发现、早治疗,一般无后遗症,到后期视神经受损明显,视神经萎缩,预后较差。 【专家观点】甲醇又称木醇、木酒精,为无色、透明、略有乙醇味的液体,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摄入甲醇5~10毫升就可引起中毒,30毫升可致死。生活中口服中毒也比较常见。造成中毒的原因多是饮用了含有甲醇的工业酒精或用其勾兑成的“散装白酒”。一般于口服后8-36小时发病,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步态不稳、嗜睡等。重者有意识朦胧、瞻妄、癫痫样抽搐、昏迷、死亡等。口服中毒者以3%碳酸氢钠洗胃,静滴2%-5%碳酸氢钠液纠正酸中毒。眼底病变试用甘露醇及地塞米松静滴。主要参考文献:1. 何凤生主编,中华职业医学,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2. 黄星培,王林,闫秀峰等.甲醇小鼠蓄积毒性试验,2003,18(3):198.3. 黄金祥,周安寿.急性甲醇中毒研究进展,中国工业医学杂志,l989,2:(2)52-53.4. 江朝强,吴一行,刘薇薇等.急性甲醇中毒的临床救治, 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2005, 23 (6):206-207 .
普通健康体检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职业健康检查是法规规定、强制企业执行的,按照标准的规定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来确定检查的类别、项目、周期。企业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卫生监督部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处罚!
窒息性气体指能导致人体缺氧的气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称为单纯性窒息性气体,其本身无毒。如氮气、甲烷和二氧化碳则属于这一类。另一类称为化学性窒息性气体,其主要危害是对血液或组织产生特殊的化学作用,使氧的运送和组织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造成组织细胞缺氧。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