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性紫癜(HSP)是一种毛细血管炎为主要病理改变的变态反应性疾病,属于自身免疫疾病。临床分单纯皮肤型、关节型、腹型、肾型、混合型。主要临床表现为双下肢对称性分布的紫斑、瘀点,可并发消化道黏膜出血、关节肿胀疼痛、肾炎及血管神经性水肿。本病以儿童及青少年发病多见,多数患者呈良性、自限性过程,多数患者经治疗多于数周内痊愈,但也有反复发作或迁延数月、数年者,约50%的患者皮肤紫癜、蛋白尿、血尿、关节痛、腹痛等反复发作。由于发病机理尚未明确,目前临床上尚缺乏特异性治疗的药物,国内外西医治疗主要采用抗组胺类、激素类、维生素类等几类药物联合治疗为主,但是对于激素的使用仍然没有统一标准,尤其是无尿常规异常或仅有血尿的HSP患儿, 是否使用激素, 一直存在争议,长期单纯使用激素治疗会产生许多副作用,并且易复发。中医治疗HSP具有辨证论治及整体性原则的特点,强调三因制宜,即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具有副作用小,复发率低的优点,治疗中强调禁食发物,下面简单阐述有关发物的相关知识: 中医发物的概念、分类及机制1.发物概念:发物包括广义和狭义两方面。广义: 在健康人正常摄入, 或患病服药及病后调理的饮食过程中, 因饮食不当而诱发某种病症产生、激发新病、妨碍治疗、加重病情或影响机体康复的一类食物。狭义: 能导致类似于现代医学所指变态反应性疾病的食入性食物。2.发物分类:⑴按引发疾病特点分类:动火发物: 如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 动风发物: 如虾、蟹、鹅、鸡蛋、香椿等; 助湿发物: 如饴糖、糯米、猪肉等;生冷发物: 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 动血发物: 如胡椒等;动气发物: 如羊肉、莲子、芡。⑵按食物来源分类:①食用菌类: 主要有蘑菇、香菇等, 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 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 此外, 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②海腥类: 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 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 对于体质过敏者, 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 同时, 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③蔬菜类: 主要有竹笋、南瓜、菠菜、莴苣、香菜等, 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④果品类: 主要有桃子、杏等, 前人曾指出, 多食桃易生热, 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 多食杏生痈疖, 伤筋骨。⑤禽畜类: 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等, 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 食之易动风升阳, 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 此外, 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鸡蛋也不宜多吃, 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患者。此外, 属于发物的还有獐肉、腐乳、酒酿及葱、蒜、韭菜等。3.致病机制: 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 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 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 引起旧病复发。某些食物所含的异体蛋白成为过敏源, 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复发。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 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极易引起炎性感染病灶的炎症扩散、疔毒走黄。过敏性紫癜的病因中外邪不外乎风、火、毒邪,因而易动火、动风、动血之品等当禁食。常见:羊肉、狗肉、牛肉、公鸡、猪头肉、海鲜类、淡水无鳞鱼、鲤鱼、虾蟹类、香菜、竹笋、莴苣、豆芽、胡椒、花椒等。治疗期间除禁食发物外,还应注意找出食物中的过敏原。在治疗期间在遵守禁食发物的原则下,当采取以下方式饮食:D1天仅食用米饭(或其他常用主食)+青菜;D2仅食用米饭(或其他常用主食)+青菜+花菜;D3仅食用米饭(或其他常用主食)+青菜+花菜+普通鸡肉,若D3天出现紫癜等症状加重,D4天仅食用米饭(或其他常用主食)+青菜+花菜,提示鸡肉可能为此阶段的致敏原,当禁食。在遵循以上排除原则的前提下饮食品种可自行调整。